① 安全文明施工中三個標准,七個規范是什麼
三個標准為《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准》、《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准》和《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七個規范為《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建築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和《液壓滑動模板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② 求文檔: 建築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標准(bj13-81-2006)
第三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四周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擋。施工現場圍擋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圍擋應選用彩鋼壓型板等硬質材料製作。圍擋下方應設置30cm高、24cm厚磚牆護腳作為界線,防止淤泥、污水溢出圍擋外流。圍擋必須穩固、安全、整潔、美觀,粉刷天然色等與周圍環境協調的油漆和圖案,表面要有宣傳行業安全文明施工規定或企業精神、文化的宣傳標語。
(二)城鎮規劃區主要道路兩側、機場、車站、廣場的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於2.5米,其他地區不得低於1.8米。
(三)距離學校、醫院、住宅等建築物不足5米的施工現場,應設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圍擋。
(四)市政工程、道路維修及地下管線敷設工程項目的圍擋可以連續設置,也可以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採取封閉施工。特殊情況不能設置圍擋的,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並在工程顯要處採取隔離措施。
(五)嚴禁依靠圍擋堆放物料、器具等,以及用圍擋做擋土、擋水牆和機械設備的支撐體。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封閉式金屬大門。
(一)大門寬度不小於7米,門頭高度不小於4.2米,並符合消防要求。大門不得透視,門扇高度要與圍擋相適應,為鋼制雙扇拆疊對開式或電動不銹鋼推拉式。門頭要標明施工單位名稱,懸掛企業標志,兩側為弘揚企業精神的標語。
(二)大門內側應當設置門衛室。大門內道路一側要設置「七牌二圖」(施工企業簡介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入場須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建築工程效果圖)施工標牌。其中,工程概況牌應當註明工程名稱、建設規模、開工和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號以及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和責任人;質量和安全監督機構等內容。
(三)「七牌」牌底高度為0.6米,單塊牌尺寸高×寬為1.22米×0.8米,應使用藍底白字或白底紅字。「二圖」應用噴繪製作,牌底高度為0.6米,單塊牌尺寸高為1.22米。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大門出入口處必須設置洗車槽、自動洗車機等沖洗設施,必須對駛出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沖洗底盤和車輪干凈後,方可上路行駛,嚴禁將施工現場內的泥土帶出污染城市道路。以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設置自動洗車機設施:
(一)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房地產開發、工業廠房項目;
(二)毗鄰城鎮規劃區主幹道的其他項目。
第十六條 在建建築物應當統一使用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阻燃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施工。
(一)安全網應達到每100平方厘米不小於2000目的標准,使用尼龍繩掛於腳手架外排鋼管內側,嚴禁使用鐵絲代替尼龍繩懸掛,要求平整、綳緊、密拼連接、整齊美觀無破損,防止漏掛、松脫。腳手架、安全網的高度應當高出施工作業面1.5米。
(二)施工現場的場區應干凈整齊,施工現場的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築物臨邊部位應當設置整齊、標準的防護裝置,各類警示標志設置明顯。施工作業面應當保持良好的安全作業環境,余料及時清理、清掃,禁止隨意丟棄。
(三)腳手架立桿、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顏色為黃色,剪刀撐顏色為長度0.6米的紅白相間色,施工層防護欄桿顏色為長度0.6米的黃黑相間色。腳手架外架兩道橫向水平桿中間須加設欄桿一道。腳手架基礎墊板應為5cm厚通長木板,並作防腐處理。
第十七條 施工現場應科學規劃作業區、生活區和辦公區,各類臨時用房應選址合理,做到作業區與生活區、辦公區分離。
在城鎮規劃區的施工現場內,辦公區、生活區等臨時設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場、加工場、倉庫等地面以及外腳手架的基礎、機動車道,應實行硬化處理,其它地面可鋪爐渣或石子。施工單位可根據環境和土質在施工現場空地實施適當的綠化。
第十八條 施工現場搭建的辦公室、會議室、職工宿舍、食堂等臨時建築物應使用輕鋼結構且穩定性較好、符合阻燃標準的復合板房,屋面板、牆體必須採用牢固的連接體進行連接。臨時建築屋頂應起脊,坡度應在25°-30°之間,不得超過兩層,單層臨時設施的檐口高度不得低於2.8米,其地面採用混凝土硬化或鑲貼地面磚,並應滿足消防安全、衛生、保溫、通風等要求,溫暖季節應安裝紗門、紗窗。辦公室、會議室等場所要懸掛規格、尺寸、高度統一的各種管理制度牌。嚴禁使用以氫燒鎂為原料和泥漿砌體的房屋及其它安全性較差的簡易板房。
臨時建築物需經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內設置食堂及就餐場所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食堂距離作業場所和廁所、污水溝、垃圾站等污染源應超過25米,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污染源影響范圍之外。食堂衛生條件、加工操作及衛生管理應符合《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
(二)食堂應設上、下水設施,排水、排氣口應採用金屬網封閉,通風、排氣、地面排水良好。
(三)灶間、售飯間、食品儲藏室應分隔設置。砌築式灶台及其周邊應使用光滑不吸水、易清洗的材料飾面,鋪貼高度不得低於1.5米。食堂地面應做硬化和防滑處理。
(四)生、熟炊具器皿應有明顯標記,分開放置,定期消毒,保持潔凈,溫暖季節食品出售前應加蓋防蠅罩。糧食、蔬菜存放台距牆和地面應大於0.2米。灶間、食品儲藏室門口處應設置擋鼠板,高度不低於0.6米。
(五)食堂應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清潔能源做炊事燃料。燃氣罐應單獨設置存放間,存放間應通風良好,嚴禁存放其他物品。禁止焚燒煤炭、木材等造成煙塵的材料。
(六)食堂應設置密閉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應當放置於垃圾容器內並做到日產日清。
(七)食堂必須辦理衛生許可證,設專職食品衛生管理員,炊事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食堂內禁止人員住宿和放置施工料具及有毒有害物品等。
(八)食堂應配備必要的冷藏設施,建立健全餐飲炊具洗刷消毒、食品及原料采購索證等衛生制度,不得制售冷葷菜,隔餐或隔夜熟食品必須充分加熱後方可食用。
(九)施工現場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衛生標准,並有保證飲水安全和防止水污染的措施。應設置飲水處,放置密封式保溫桶保證飲用水供應,保溫桶應加蓋加鎖,保持衛生、清潔。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應設置盥洗室和淋浴室,地面鑲貼防滑磚,牆體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並定期消毒。淋浴室淋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噴頭與人數比不小於1:5,應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並使用防水電器。
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廁所應當採用封閉水沖式,蹲位數量滿足使用要求,蹲位之間設置隔牆,隔牆高度不低於1.2米;便池應採用面磚等材料飾面,飾面高度不低於1.5米。高層作業區應隔層設置封閉式便桶。廁所要建立衛生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沖洗消毒並有滅蠅措施。
第二十二條 在施工現場內設置職工生活區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尺寸寬×高不小於1.2米×1.5米,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二)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規格長×寬為2米×0.8米,床鋪不得超過2層,配備統一的被單和床單;每間宿舍居住人數不得超過8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
(三)宿舍內應設置生活用品專櫃和垃圾桶,嚴禁使用砌塊、鋼管等搭設簡易床鋪和使用通鋪。室內通道寬度不小於0.9米。
(四)生活區內應提供為作業人員晾曬衣物的場地,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保持衛生整潔,宿舍衛生制度、衛生值日表、宿舍負責人標牌應上牆。
(五)使用220V電源的室內燈具離地高度不得低於2.5米。
有條件的施工現場應為施工人員配備空調、風扇、暖氣等防暑防寒設施。在建建築物內嚴禁安排人員住宿、辦公。在施工現場外設置生活區的,應當實行封閉管理。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規模和現場作業人員數量確定建設農民工探親房,並安排專人負責,定期做好探親房的衛生打掃、消毒等工作。
(一)以人員數量為標准。外來務工人員在50人以內的,設置1-2間;50-200人的,設置3-4間;超過200人的,按照50人1間的標准設置。
(二)以施工規模為標准。建築面積1-3萬平方米的,設置2-3間;3-5萬平方米的,設置3-5間;5萬平方米以上的,不少於8間。
第二十四條 施工現場要設置職工文化活動室,規模要與居住人員數量相適應,室內要配備電視、報刊、象棋、撲克、圖書等娛樂學慣用品。
第二十五條 施工現場機械防護棚、物料加工棚、配電箱防護棚等應使用工具化、定型化的安全防護棚。安全防護棚棚頂要雙層防護,防砸、防雨,雙層防護板之間用封板全封閉,張貼或噴塗安全警示標志標語;支架要堅固,顏色為長度0.3米黃黑或紅白相間色,檐板顏色為黃黑相間的條紋色標。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除應當遵守有關防治雜訊和揚塵污染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易產生雜訊的作業設備,應設置在施工現場中遠離居民區一側的位置,並在設有隔音功能的防護棚內操作;
(二)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進行振搗、捶打、敲擊和鋸割等施工作業,中、高考期間在規定時間內禁止施工;
(三)施工現場不得進行敞開式攪拌預拌砂漿作業;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燃用高污染燃料、燃熔瀝青或焚燒油氈、油漆、垃圾等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
(五)運輸砂、石、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築垃圾等散體物料時,必須採取苫蓋措施。
第二十七條 施工現場內的各種建築材料、構件、料具等物料應當按施工總平面圖劃分的區域存放,疊放高度不得超過1.6米,並設置包括名稱、品種、規格、產地等內容的標牌。砂、石子等散體材料應砌築擋牆存放。
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現場外擅自佔道堆放建築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築垃圾。
第二十八條 施工現場應當按規定設置建築垃圾集中堆放點分類堆放,按照建築垃圾處置計劃及時清運處置,有毒有害垃圾應當妥善處置。建築垃圾在48小時內不能完成清運的,要採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
第二十九條 施工現場堆放建築垃圾、渣土的,堆放高度應當低於圍檔高度,並且不得影響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和各類管線、設施的安全。
第三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系統,道路與場地四周及腳手架基礎排水系統應互相聯系,開挖深度不低於20cm的排水溝,溝內用水泥抹面並有效放坡,末端開挖深度不低於70cm的集水井,有條件的現場應將排水系統與市政管網連接。施工產生的污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禁止將未經沉澱處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網與河流。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進行電焊作業或者夜間施工的,應當對使用的照明設施採取有效的遮蔽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第三十二條 市政道路或者管線工程施工,需要開挖瀝青、混凝土等路面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採用覆罩法作業方式。
在城市道路上開挖管線溝槽、溝坑,當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為通行道路的,施工單位應當在該道路上覆蓋鋼板,並將鋼板嵌入路面,使其與路面保持平整。
第三十三條 建設工程的外立面緊鄰人行道或者車行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該道路上方搭建堅固的安全天棚,並設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導標志。
因施工需要對道路實施全部封閉、部分封閉或者減少車行道,影響行人出行安全的,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通道。臨時佔用施工現場以外的道路或者場地的,應當設置圍檔予以封閉。
第三十四條 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製作業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在施工現場內使用明火取暖。高層建築須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要留有消防水源介面。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提高現場作業人員對甲型H1N1、愛滋病、霍亂、病毒性肝炎等防病知識水平。應制定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設專人負責突發事件報告管理工作。應在施工現場設置衛生室,配備必要的急救人員、保健醫葯箱和擔架、綳帶、夾板等急救器械。
第三十六條 生活區必須設置規格、尺寸、安裝高度統一的「兩欄一報」(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宣傳行業安全生產知識和企業規章,宣傳安全生產形勢和現場安全生產動態,曝光違章行為等。
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應當採用多種形式,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文化、法制、文明、安全技術及與建築施工有關的健康知識等方面的教育。積極開辦農民工業余學校,豐富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業余文化生活。
第三十八條 施工單位要主動與建設工程周邊社區、單位搞好溝通配合,積極開展文明共建活動,樹立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拆除施工現場圍檔和其他施工臨時設施,平整施工工地,清除建築垃圾、渣土及其他廢棄物。
③ 安全文明施工標准化有哪些標准
1、施工安全生產標准化是指施工企業在施工活動中,貫徹執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建立企業和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使人、機、物、環始終處於安全狀態,形成過程式控制制,持續改進的安全管理機制。
2、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設和建(構)築物拆除等活動中,按照規定採取措施,保障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市容環境衛生和施工人員身體健康,並有效減少對周邊環境不利影響的施工活動。
(3)建設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標准擴展閱讀:
一、安全規則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並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採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13、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二、現場文明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後現場清理干凈。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工具間內零星材料堆放整齊。
5、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後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6、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7、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④ 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評選標准
重慶市級文明工地評分
⑤ 什麼是建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范 有哪些內容
參考的規范有:
(1)《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01);
(2)《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3)《建築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
162-2008);
(4)《建築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2008);
(5)《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JGJ
146-2004);
(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
59-99);
(7)《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8)《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
33-2001);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
160-2008);
(10)《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
5144-2006);
(11)《施工升降機安全規程》(GB
10055-2007);
(12)《施工升降機》(GB/T
10054-2005);
(13)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規范性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