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才能辦到文物保護工種
一、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申報、審核
(一)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相關單位(含大專院校及中央各部門直管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按照《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和《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填寫資質申請表並附有關材料,申報相應級別和業務范圍的勘察設計或施工資質。
(二)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有關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並在提出初審和推薦意見後,將有關材料報送我局。
二、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從業人員個人職業資格申報、認定
文物保護工程個人職業資格認定是單位資質認定的必要條件之一。為保障單位資質認定工作順利進行,參照其它行業的做法,我局擬採用以下方式確定首批個人職業資格: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勘察設計人員,可直接申請國家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職業資格:
1、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5年以上。
2、1998年1月1日以前開始至今,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工作,主持過不少於2項工程等級為一級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且勘察設計方案經批准後已實施;其他工作沒有重大失誤。
3、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10年以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第一條規定的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各類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人員,可直接申請國家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證書:
1、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工程師職稱,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師職稱;或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或技術工作10年以上,獨立主持過至少1項等級為一級的文物保護工程項目,且工程質量合格。
3、各專業工種技術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某工種技術工作10年以上。
(三)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上述人員職業資格申請表和有關材料的初審、核對工作,並將初審合格人員的職業資格申請表報送我局。
② 國家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職業資格證書是注冊證書嗎
你說的是個人資質嗎?好像這幾年沒有這個制度吧,
③ 文物勘察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文物勘察需要的手續:
第二十八條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為了科學研究進行考古發掘,應當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考古發掘計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准或者審核前,應當徵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考古調查、勘探中發現文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根據文物保護的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共同商定保護措施;遇有重要發現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需要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掘工作,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在勘探工作的基礎上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准前,應當徵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確因建設工期緊迫或者有自然破壞危險,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急需進行搶救發掘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發掘,並同時補辦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3)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三)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國有文物的;
(八)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④ 如何取得國家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職業資格證書
一、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申報、審核
(一)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相關單位(含大專院校及中央各部門直管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按照《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和《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填寫資質申請表並附有關材料,申報相應級別和業務范圍的勘察設計或施工資質。
(二)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有關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並在提出初審和推薦意見後,將有關材料報送我局。
二、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從業人員個人職業資格申報、認定
文物保護工程個人職業資格認定是單位資質認定的必要條件之一。為保障單位資質認定工作順利進行,參照其它行業的做法,我局擬採用以下方式確定首批個人職業資格: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勘察設計人員,可直接申請國家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職業資格:
1、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5年以上。
2、1998年1月1日以前開始至今,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工作,主持過不少於2項工程等級為一級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且勘察設計方案經批准後已實施;其他工作沒有重大失誤。
3、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10年以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第一條規定的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具備以下條件的各類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人員,可直接申請國家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職業資格證書:
1、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施工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工程師職稱,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
2、項目負責人:具有工程師職稱;或連續從事文物保護工程管理或技術工作10年以上,獨立主持過至少1項等級為一級的文物保護工程項目,且工程質量合格。
3、各專業工種技術人員: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或從事文物保護工程某工種技術工作10年以上。
(三)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上述人員職業資格申請表和有關材料的初審、核對工作,並將初審合格人員的職業資格申請表報送我局。
三、材料報送日期及其他有關事項
報送單位資質、個人職業資格申報表和有關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03年9月10日。我局將在9月中下旬組織評審,提出擬認定的甲級資質勘察設計單位、一級資質施工單位和個人職業資格獲得者名單,並在公眾媒體和政府網站公示;年內將相繼提出乙級資質勘察設計單位、二級資質施工單位和丙級資質勘察設計單位、三級資質施工單位名單,並在公眾媒體和政府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