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的特點,以下有幾個重要的方面
1、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規,上級、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2、做好企業職工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以及培訓工作。3、直接負責生產的領導開展各項安全活動,監督各級管理、生產人員的安全行為、開展安全生產活動,並檢查其執行情況。4、做好質量安全信息的傳遞工作。5、主持調查處理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統計事故造成的損失,並出具事故調查報告。6、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密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7、負責施工現場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食堂衛生,預防病毒和食物中毒的發生。8、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9、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責令先行停止生產。對不聽從指令、嚴重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者,有權越級匯報。10、協助有關部門制訂或修訂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制度和管理法,並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特殊工種的技術培訓、考核、簽發安全作業合格證。11、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並按規定及時匯報,對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和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12、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抓住典型事例,解剖分析,重獎重罰,推動安全工作的開展。13、制訂安全應急預案,定期向公司領導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㈡ 建築施工的特點是什麼
建築業事故的特點是由建築施工的特點決定的。 (一)建築施工的特點 1.產品固定,人員流動 建築施工最大的特點就是產品固定,人員流動。任何一棟建築物、構築物等一經選定了地址,破土動工興建它就固定不動了,但生產人員要圍繞著它上上下下地進行生產活動。 建築產品體積大、生產周期長,有的持續幾個月或一年,有的需要三五年或更長的時間。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操作人員、施工機具、建築材料等進行作業,這與其他產業的人員固定、產品流動的生產特點截然不同。 建築施工人員流動性大,不僅體現在一項工程中,當一座廠房、一棟樓房完成後,施工隊伍就要轉移到新的地點去建設新的廠房或住宅。這些新的工程可能在同一個街區,也可能在不同的街區,甚至是在另一個城市內,施工隊伍就要相應在街區、城市內或者地區間流動。改革開放以來,由於用工制度的改革,施工隊伍中絕大多數施工人員是來自農村的農民工,他們不但要隨工程流動,而且還要根據季節的變化(農忙、農閑)進行流動,給安全管理帶來很大的困難。 2,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繁重體力勞動 建築施工絕大多數為露天作業,一棟建築物從基礎、主體結構、屋面工程到室外裝修等,露天作業約占整個工程的70%。建築物都是由低到高構建起來的,以民用住宅每層高2.9m計算,兩層就是5.8m,現在一般都是七層以上,甚至是十幾層幾十層的住宅,施工人員都要在十幾米、幾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高空從事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 我國建築業雖然有了很大發展,但至今大多數工種仍然沒有改變,如抹灰工、瓦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等仍以手工操作為主。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加上作業環境惡劣,如光線、雨雪、風霜、雷電等影響,導致操作人員注意力不集中或由於心情煩躁、違章操作的現象十分普遍。 3.建築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隨形象進度的變化而改變 每棟建築物由於用途不同、結構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等,不安全因素不相同;即使同樣類型的建築物,因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在一棟建築物中,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於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相同。因此,建築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施工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的變化而不斷變化,每個月、每天,甚至每個小時都在變化,給安全防護帶來諸多困難。 從上述的特點可以看出,在施工現場必須隨著工程形象進度的發展,及時調整和補充各項防護設施,才能消除隱患,保證安全。 (二)易發和多發事故的類別 從建築物的建造過程以及建築施工的特點可以看出,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隨著從基礎一主體一屋面等分項工程的施工,要從地面到地下,再回到地面,再上到高空。經常處在露天、高處和交叉作業的環境中。建築施工的傷亡事故主要有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和機械傷害4個類別。這4個類別的傷亡事故多年來一直居高不下,被稱為四大傷害。隨著建築物的高度從高層到超高層,其地下室亦從地下一層到地下二層或地下三層,土方坍塌事故增多,特別是在城市裡拆除工程增多,因此,在四大傷害的基礎上增加了坍塌事故,據2004年全國建築施工傷亡事故分析,高處墜落占建築業死亡總數的53.10%,坍塌佔14.43%,物體打擊佔10.57%,機械傷害佔9.82%,觸電佔7.18%,五類事故佔95%以上。建築施工也就從四大傷害變成了五大傷害。 (三)建築施工中的危險源的識別 五類事故發生的主要部位就是建築施工中的危險源。 (1)高處墜落。人員從臨邊、洞口,包括屋面邊、樓板邊、陽台邊、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等處墜落;從腳手架上墜落;龍門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和塔吊在安裝、拆除過程墜落;安裝、拆除模板時墜落;結構和設備吊裝時墜落。 (2)觸電。對經過或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沒有或缺少防護,在搭設鋼管架、綁扎鋼筋或起重吊裝過程中,碰觸這些線路造成觸電;使用各類電器設備觸電;因電線破皮、老化,又無開關箱等觸電。 (3)物體打擊。人員受到同一垂直作業面的交叉作業中和通道口處墜落物體的打擊。 (4)機械傷害。主要是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吊裝設備、各類樁機等對人的傷害。 (5)坍塌。施工中發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現澆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撐失穩倒塌、基坑邊坡失穩引起土石方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施工現場的圍牆及在建工程屋面板質量低劣坍落。
㈢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特點以下哪幾個方面的描述最為准確
交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特點:1、產品生產的固定性和單定性;2、露天作業條件惡劣性;3、結構龐大,施工高空性;4、施工隊伍流動性大,施工隊伍參差不齊,實施安全管理的困難性;5、手工操作多,體力消耗大,強度高,造成勞動保護的艱巨性;6、產品品種多樣性,施工工藝多變性,導致施工安全管理的復雜性;7、施工場地窄小,帶來多工種作業的立體交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