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備案程序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須知
一、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
二、備案范圍除《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詳細內容附後)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三、備案方式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7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竣工驗收備案,或者報送紙質備案表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錄入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
提交文件: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
(4)法律規定應當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② 建設項目批准 核准或備案文件是什麼
就是發展和改革部門的項目批復意見。
國家把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按照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審批類、核准類和備案類三種,國家投資的建設項目都屬審批類,企業或個人投資的建設項目按其規模和投資方向屬於核准和備案類。
其中在《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內的,都是核准類,此外就是備案類。這類項目申報立項的同時都需要向同級國土資源部分提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2)建設工程備案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按照規定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後報國務院核准。核報國務院及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項目,事前須徵求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由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各省級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按照下放層級與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則,具體劃分地方各級政府管理許可權,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目錄。
基層政府承接能力要作為政府管理許可權劃分的重要因素,不宜簡單地「一放到底」。對於涉及本地區重大規劃布局、重要資源開發配置的項目;
應充分發揮省級部門在政策把握、技術力量等方面的優勢,由省級政府核准,原則上不下放到地市級政府、一律不得下放到縣級及以下政府。
對取消核准改為備案管理的項目,項目備案機關要加強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准把關,行業管理部門與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安全監管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項目的指導和約束。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專門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商務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進行審核或備案管理。
參考資料: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網路
③ 請問: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的法律依據。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第89號令)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④ 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沒有法律規定建設工程合同需要備案,現實中也沒有負責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的機構。不過,由於《建築法》第八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是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許可證時,需要提交建設工程合同給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作為證明材料,但這不是合同備案。
⑤ 如何進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備案流程是怎樣的
建設工程合同實行的是備案制度,也就是說建設工程合同簽訂以後需要到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進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呢?其備案流程又是怎樣的?小編將在下文為您一一解答這些問題,大家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進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
法律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有具體的規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1、網上申報。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門戶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信息,列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2、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需要什麼材料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了許多種,不同的種類的建設工程合同備案時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備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備案表6份;
2、設計合同備案
(1)、設計合同原件3份;
(2)、設計合同備案表6份;
3、招標代理合同備案
(1)、招標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標代理合同備案表6份;
4、造價咨詢合同備案
(1)、造價咨詢合同原件3份;
(2)、造價咨詢合同備案表6份;
(3)、標底文件原件一份(標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裝訂成冊,有編制說明,封面加蓋單位公章,注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簽字蓋章齊全。);
5、施工合同備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備案表6份;
(3)、中標通知書1份(復印件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
(4)、招標文件原件1份;
(5)、類別確認書1份(復印件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
小編在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如何進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要經歷網上申報,辦理備案手續,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等流程,並在上文為您提供了建設工程合同備案所需要的材料,按照建設工程合同的類別不同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如果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您可以登陸的網站,向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咨詢。
延伸閱讀: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起訴狀
建設工程合同效力是怎麼樣的?
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是怎麼樣的
⑥ 「建設項目批准、核准或者備案文件和規劃相關文件」具體指哪幾個文件
批准指的文件是《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核准指的是《項目核準的批復》;
備案指的是《項目備案通知書》;
規劃相關文件一是《規劃條件》,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般危險品的建設項目應該是省一級的單位,特殊的要國家的了。
(6)建設工程備案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建設項目以及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工建設項目(包括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危險化學品的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原油和天然氣勘探、開采及其輔助的儲存、海上輸送,城鎮燃氣的輸送及儲存等建設項目,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是指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由建設單位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本辦法分級負責實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依法組織實施。
建設項目未經安全審查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不得開工建設或者投入生產(使用)。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實施工作,並負責實施下列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
(一)國務院審批(核准、備案)的;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確定並公布本部門和本行政區域內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范圍,並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五條:
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審查:
(一)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准、備案)的;
(二)生產劇毒化學品的;
(三)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項目。
第六條:
負責實施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其負責實施的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委託下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
委託實施安全審查的,審查結果由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設項目和生產劇毒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不得委託實施安全審查。
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託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安全審查:
(一)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
(二)涉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中的有毒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爆炸品,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
接受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將其受託的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再委託其他單位實施。
第七條:
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並對其工作成果負責。
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應當由具有石油化工醫葯行業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
(6)建設工程備案管理辦法擴展閱讀:網路——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