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建設性質
建設性質是基本建設計劃和統計的一個重要指標。按建設項目在固定資產再生產中的不同性質,可劃分為新建、擴建、改建和恢復四種。建設性質按整個建設項目劃分,一個建設項目只能具有一種性質。 建設項目按其總體設計建成之前性質一直不變。
新建項目在完成原來的總體設計後又進行擴建的,擴建工程應另作為一個擴建項目,又進行改建的,改建工程另作為一個改建項目。單純購置設備、工具、器具的單位,因只進行購置活動,不興工動料,均不劃分建設性質。
建設項目劃分建設性質,可以觀察和分析投資使用方面,研究四種性質的建設項目的比重和正確貫徹執行建設方針。
(1)建設工程性質擴展閱讀:
建設項目按建設性質分類是為了反映投資的使用方向,研究投資的效果等需要把建設項目劃分為新建、擴建、改建或更新改造、遷建和恢復項目。
1、新建項目:一般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有的建設項目原有的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加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原值三倍以上,也作為新建項目。新建項目主要解決缺門,合理布局生產力或戰略需要等而建設的項目。
2、擴建項目:現有企業在廠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增建主要生產車間(工程)、獨立生產線或總廠之下分廠的項目,事業或行政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病房,行政機關增建辦公樓等的項目。
3、改建或更新改造項目 (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的稱改建項目,列入更新改造措施計劃的稱更新改造項目):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的項目。現有企業原有產品生產作業線由於各工序(車間)能力不平衡。
為填平補齊充分發揮原有生產能力而增建或擴建一些附屬、輔助車間或非生產性工程,應作為改建項目。現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增建或擴建部分公用輔助工程或生活福利設施也按改建項目計算。改建項目將擴大原有固定資產規模,但一般不增加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或效益。
4、遷建項目: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於各種原因,如為改變生產力布局,或由於城市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需要等,經上級機關批准搬遷到另地建設的項目。在搬遷到另地過程中,不論其建設規模是維持原有水平的,還是擴大規模均按遷移項目計算。
5、恢復項目:原有企業、事業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全部或部分報廢,以後又投資建設的項目。這種建設不論是按原有規模建設,還是在恢復的同時又進行擴建的均為恢復項目。尚未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因自然災害損壞而重建的,仍按原建設性質劃分。
⑵ 建設項目性質
建設工程如果依法通過項目審批,按照《建築法》第七條的規定辦理了施工許可,只是在建設工程中因不符合要求推倒重建,是不影響建設項目的性質的。建設項目原來屬於什麼工程,推倒重建還是屬於什麼工程,也就是說原先屬於新建工程,推倒重建還是屬於新建工程,改擴建、遷建也是一樣。而且,推倒重建只有還在原來批準的施工許可有效期內,並且可以在有效期內完成,也不需要重新辦理施工許可。
⑶ 建築工程性質怎麼分類
建築工程性質分類為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恢復。
1、新建項目。是指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近遠期規劃,按照規定的程序立項,從無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設項目。現有企、事業和行政單位一般不應有新建項目。有的單位如果原有基礎薄弱需要再興建的項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全部固定資產價值(原值)3倍以上時,才可算新建項目。
2、擴建項目。是指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在原有場地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產品的生產能力或增加經濟效益而增建的生產車間、獨立的生產線或分廠的項目;事業和行政單位在原有業務系統的基礎上擴充規模而進行的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3、遷建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經營和事業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調整生產力布局的經濟發展戰略的需要或出於環境保護等其他特殊要求,搬遷到異地而建設的項目。
4、恢復項目。是指原有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因在自然災害或戰爭中使原有固定資產遭受全部或部分報廢,需要進行投資重建來恢復生產能力和業務工作條件、生活福利設施等的建設項目。
這類項目,不論是按原有規模恢復建設,還是在恢復過程中同時進行擴建,都屬於恢復項目。但對尚未建成投產或交付使用的項目,受到破壞後,若仍按原設計重建的,原建設性質不變;如果按新設計重建,則根據新設計內容來確定其性質。
基本建設項目按其性質分為上述四類,一個基本建設項目只能有一種性質,在項目按總體設計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設性質是始終不變的。 更新改造項目包括挖潛工程、節能工程、安全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等。
(3)建設工程性質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的屬性:
1、綜合性: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
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范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
2、社會性:建築工程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
3、實踐性: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復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
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
⑷ 工程性質什麼意思
工程性質是工程項目的性質,工程項目的性質是建設,建築按使用性質分為以下幾類:
1、民用建築:主要是供人們工作、學習、生活和居住的建築。
(1)居住建築:如住宅、單身宿舍、老年公寓、招待所、別墅等;
(2)公共建築:如教學樓、科研樓、影劇院、商場、醫院、銀行、郵政、電信、寫字樓、交通樞紐和站點等;
2、工業建築:是各類工業生產用房以及直接為生產服務的附屬用房。
(1)單層工業廠房:主要用於生產重工業類產品的廠房。
(2)多層工業廠房:主要用於生產輕工業產品、IT行業類產品的車間。
(3)單、多層混合的工業廠房:主要用於化工類、食品類產品的生產用房。
建設項目按建設性質分類
1、新建項目:一般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有的建設項目原有的基礎很小,經擴大建設規模後,其新增加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有固定資產原值三倍以上,也作為新建項目。新建項目主要解決缺門,合理布局生產力或戰略需要等而建設的項目。
2、擴建項目:現有企業在廠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而增建主要生產車間(工程)、獨立生產線或總廠之下分廠的項目,事業或行政單位在原單位增建業務用房,如學校增建教學用房,醫院增建門診部、病房,行政機關增建辦公樓等的項目。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建設項目按建設性質分類
⑸ 項目建設性質有哪些
建設項目劃分為新建、擴建、改建或更新改造、遷建和恢復項目。
(1)新建項目:一般是指從無到有,「平地起家」新開始建設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
(2)擴建項目:現有企業在廠內或其他地點,為擴大原有產品生產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產品生產能力。
(3)改建或更新改造項目 :現有企業、事業單位,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進行技術改造或更新的項目
(4)遷建項目:原有企業、事業單位,由於各種原因,如為改變生產力布局,或由於城市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需要等,經上級機關批准搬遷到另地建設的項目。
(5)恢復項目:原有企業、事業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資產全部或部分報廢,以後又投資建設的項目。
(5)建設工程性質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項目指為完成依法立項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及安裝工程等)而進行的。
且有起止日期的、達到規定要求的一組相互關聯的受控活動組成的特定過程,包括策劃、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和移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