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監理合同和監理委託合同有什麼區別
《工程監理合同》就是以前的《委託監理合同》本質沒有區別,《工程監理合同》比《委託監理合同》完善、更合理、更適合建設工程監理的實施。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是原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發布的2000年版本。現在使用的是《建設工程監理合同》2012年版本。新版本較舊版本調整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文件組成和合同內容。新版本不僅在格式上與其他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相一致,而且與國際慣例相協調。新舊版本主要差別體現在如下方面:
1、新增「監理」、「相關服務」、「酬金」、「不可抗力」等專業詞語的定義;
2、將2000版本中的「權力、義務、職責」調整為「義務、責任」;
3、2012版本明確列出22項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基本工作;
4、取消了2000版本中監理人因過失對委託人的最高賠償原則是扣除稅金後的全部監理費用;
5、2000年版本有關時間的約定無規律,2012年版本的時間均按周計算,即按照7天的倍數;
6、2012版本新增合同終止條件等。
⑵ 什麼是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它有哪些特徵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設單位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工程項目進行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設單位稱委託人、監理單位稱受託人。
特徵:
1.監理合同的當事人雙方應當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取得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也可以成為合同當事人。作為委託人必須是有國家批準的建設項目,落實投資計劃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及個人,作為監理人必須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監理單位,並且所承擔的工程監理業務應與單位資質相符合。
2.監理合同的訂立必須符合工程項目建設程序。
3、委託監理合同的標的是服務,即監理工程師憑據自己的知識、經驗、技能受業主委託為其所簽訂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實施監督和管理。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將監理合同劃入委託合同的范疇。《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實施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⑶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希望以下東西能對你有所幫助工程建設監理委託合同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FONT>第一條</FONT> 監理項目范圍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FONT>第二條</FONT> 期限費用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FONT>第三條</FONT> 條款定義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准,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FONT>第四條</FONT>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FONT>第五條</FONT>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FONT>第六條</FONT> 乙方權力與責任。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准則完成其全部職責。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並發生費用,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秘密。</FONT>第八條</FONT> 調解與仲裁。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FONT>第九條</FONT> 違約責任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FONT>第十條</FONT>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第十一條</FONT> 特殊條款鑒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准。具體條款如下: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3.監理服務期限: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5.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9.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 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FONT>第十二條</FONT>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FONT>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FONT> ____年____月____日</FONT>
⑷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委託人的權利包括哪些
1.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2.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准、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3.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需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4.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供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5.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解除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⑸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人(全稱):
監理人(全稱):
一、工程概況
二、詞語限定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四、總監理工程師
五、簽約酬金
六、期限
七、雙方承諾
八、合同訂立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2.監理人的義務
3.委託人的義務
4.違約責任
5.支付
6.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7.爭議解決
8.其他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定義與解釋
2.監理人義務
3.委託人義務
4.違約責任
5.支付
6.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7.爭議解決
8.其他
9.補充條款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託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⑹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的合同標的應該是什麼
標的時合同所指向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即受託方對委託方的工程項目進行監理的委託關系。標的物不同於標的,它是指權利義務關系所指向的客體,即委託人所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
⑺ 根據《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人的義務有哪些
(1)監理人在履行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公正地維護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時,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2)合同履行期間應按合同約定派駐足夠的人員從事監理工作。開始執行監理業務前向委託人報送派往該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及該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情況。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需要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首先經過委託人同意,並派出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人員。
(3)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4)任何由委託人提供的供監理人使用的設施和物品都屬於委託人的財產,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設施和剩餘物品歸還委託人。
(5)非經委託人書面同意,監理人及其職員不應接受委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有關的報酬,以保證監理行為的公正性。
(6)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7)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申明的秘密。
(8)負責合同的協調管理工作。在委託工程范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中國工程監理人才網job2299com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