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變更設計和設計變更的定義
FIDIC合同條件中有對工程變更的明確定義。工程變更是指合同實施過程中由於各種原因所引起的設計變更、合同變更。包括工程量變更、工程項目的變更、進度計劃變更、施工條件變更以及原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變更范圍:增加或減少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省略工程(被省略的工作不得轉由業主或其他承包人實施);更改工程的性質、質量或類型;更改一部分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實現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改動部分工程的施工順序或施工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的工程項目。
我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中,通常將工程變更分為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兩大類。
至於變更設計,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說法,沒有明確的定義。
㈡ 設計變更與工程變更的劃分,各自的范疇是什麼
工程變更是個總稱,包括設計變更、施工變更。設計變更是由設計單位發起,施工變更是由施工單位發起,明白嗎?明白後流程也就很清楚了,責任也就清晰了。你所問的問題我想是指:施工變更與設計變更的區別。
設計變更是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及其它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
一般主要形式有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由施工單位徵得由原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聯絡單兩種。
設計文件一經審查通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由於項目建設條件的改變或施工實際需要更改原設計,必須經過深入的調查研究並充分論證,還必須遵守項目合同中的全部規定。
業主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主要涉及到:已經批準的建設規模、基本原則、主要技術標准、主要功能體系、主要部位,對外部群體景觀、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響,如建築物整體布局,道路、河涌、管線總體走向或高程,大面積地基處理,大面積路基路面結構,群體建築立面效果,房屋建築、橋涵的主要基礎型式,設備系統主要工藝及主要參數,主要材料和設備等。
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應本著對工程技術、工期、投資等三大控制相結合的原則,對設計過程中的錯、漏及優化問題,及時提出變更申請。對變更理由、內容及相關專業影響等,應從全局考慮並詳細說明,按程序報批。
監理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主要是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現場情況與設計圖紙不符合,或為了減少投資,縮短工期,確保質量和安全生產,更好地推進工程建設,根據規范合理提出變更要求。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一些原設計未預料到的具體情況需要進行處理而發生的設計變更。如工程管道安裝過程中遇到未考慮到的設備和管墩在原設計標高處無安裝位置,或是由於資源市場的原因,如材料供應或施工條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簽證的涵義及內容
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就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圖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實際發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辦理的簽證,如由於施工條件的變化或無法遇見的情況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
1、由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場地、設備資料等造成施工企業的停工、窩工損失。
2、由於建設單位原因決定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等造成施工企業的停工、窩工、返工而發生的倒運、人員和機具的調遷等損失。
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由建設單位造成的停水停電,造成工程不能順利進行,且時間較長,施工企業又無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工作面過於狹小、作業超過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機具方可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施工企業在發生時應及時將現場實際條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設單位,並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後實施,此時施工企業應辦理工程簽證。
5、對於檢修、維修工程、零星維修項目大都沒有正規的施工圖紙,往往在檢修前由施工企業提出一套檢修方案,檢修完畢後辦理工程簽證,然後依據工程簽證辦理工程結算。此時工程簽證工作尤其重要,直接關繫到檢修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㈢ 設計變更 與 變更設計 有什麼區別
一、設計變更與變更設計的主體不同
設計變更是設計師根據具體的情況,對原有設計做出的調整變更;變更設計是業主方考慮到實際的需要而做出的變更,而不是因為設計缺陷而需要變更,是要求的變更。
二、設計變更與變更設計的費用承擔方不同
設計變更是的原因有各種各樣的,但是一般都是因為設計師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涉及的費用多是由設計部門承擔;變更設計是業主對原方案的變更,產生的費用都是由業主承擔。
三、設計變更與變更設計的確認部門不同
設計變更是設計師對原設計方案的變更,需要先經過業主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確認後才能實施;變更設計的重大變更應經審圖辦審查許可,在建過程中若有較大規劃變更,設計、施工都必須停工,重新設計或重大修改。
㈣ 設計變更與工程簽證的區別
設計變更一般是由業主或者設計院對原設計作出的修改;工程簽證是施工單位對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根據合同要求業主進行確認的書面文件。
設計變更是指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單位要求調整,或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屬於設計變更。變更有關工程價款的報告應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更改施工組織設計的,應經業主和監理同意。
按承發包合同約定,一般由承發包雙方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合同價款之外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認證明 (註:目前一般以技術核定單和業務聯系單的形式反映者居多)。
工程簽證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根據合同的約定,就費用補償、工期順延以及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損失賠償達成的補充協議。
㈤ 「工程變更」與「設計變更」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工程變更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監理人根據工程需要,下達指令對招標文件中的原設計或經監理人批準的施工方案進行的在材料、工藝、功能、功效、尺寸、技術指標、工程數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變。
設計變更是指項目自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對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技術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所進行的修改、完善、優化等活動。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
2、變更原則上的區別。
工程變更的原則是設計文件是安排建設項目和組織施工的主要依據,設計一經批准,不得任意變更;必須堅持高度負責的精神與嚴格的科學態度;事先應周密調查,備有圖文資料,其要求與現設計相同,以滿足施工需要;工程變更的圖紙設計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設計文件。
設計變更的原則是應由監理部門會同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業主協商,經過確認後由設計部門發出相應圖紙或說明,並由監理工程師辦理簽發手續,下發到有關部門付諸實施;應簡要說明變更產生的背景,包括變更的提出單位、主要參與人員、時間等;必須說明變更原因。
3、變更原因的區別。
工程變更原因有業主原因,工程規模、工藝流程、質量標准變化,以及工期改變等合同內容的調整;設計原因,設計錯漏、設計調整,或因自然因素而進行改變等;施工原因,因施工質量或安全需要變更施工方法等;監理原因,出於工程協調和對工程目標控制有利的考慮,而提出的變更。
設計變更原因是修改工藝技術,包括設備的改變;增減工程內容;改變使用功能;設計錯誤,遺漏;提高合理化建議;施工中產生錯誤;使用的材料品種的改變;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不準確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礎加深。由天氣因素導致施工時間的變化。
㈥ 工程變更一般是指什麼和設計的變更
工程變更一般是指工程施工過程中因原圖紙設計不合理或要求改變結構設計和使用功能,由設計或業主(監理)提出並出具變更聯系單,施工單位按此施工,如此變更涉及工程造價增減的,可據此計算相應費用。
㈦ 工程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指項目自初步設計批准之日起至通過竣工驗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對已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技術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所進行的修改、完善、優化等活動。設計變更應以圖紙或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形式發出。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屬於設計變更。變更有關工程價款的報告應由承包人提出。
工程設計變更的流程如下:
1、提出工程變更申請報告。填報變更原因、相關圖紙和變更工程量和造價等。
2、監理公司審核工程變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審核工程變更造價合理性,審核工程變更對工期的影響,並簽署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按相關規定的審批許可權進行申報或批復。
4、監理公司下發工程變更通知令,在變更通知中明確變更工程項目的詳細內容、變更工程量、變更項目的施工技術要求、質量標准、相關圖紙,明確變更工程的預算造價和工期影響。
5、承包商按工程變更通知令執行工程變更,如承包商對工程變更持有異義,承包商也應遵照執行,並在7天內向監理公司提交爭議,協商解決。
(7)工程變更與設計變更擴展閱讀:
工程設計變更的類型:
1、在建設單位組織的有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參加的設計交底會上,經施工企業和建設單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變施工圖的做法,都屬於設計變更,為此而增加新的圖紙或設計變更說明都由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負責。
2、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一些原設計未預料到的具體情況,需要進行處理;因而發生的設計變更。
3、工程開工後,由於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設單位提出要求改變某些施工方法,或增減某些具體工程項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於建設單位要求增加的管線,再徵得設計單位的同意後出設計變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設計變更
㈧ 建築工程中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的區別
工程變更是EngineeringChangeNotice是指廣義上的工程,包括設計,工藝,設備等「人、機、料、法,環」的變更。而產品設計變理只是工程變更中的一部份。設計變更是在產品開發設計階段的變更,是整個工程變更生命周期的一部分,所謂設計變更,可以理解為當某個產品或相關文檔已經處於發放狀態時,對該產品或相關產品、文檔進行的修改。
㈨ 建築規劃變更與設計變更的區別
工程變更是個總稱,包括設計變更、施工變更。設計變更是由設計單位發起,施工變更是由施工單位發起,明白嗎?明白後流程也就很清楚了,責任也就清晰了。你所問的問題我想是指:施工變更與設計變更的區別。
㈩ 工程變更與設計變更的區別
設計變更;主要由設計師考慮到各種情況,對原有設計進行的變更。
變更設計:由甲方考慮到實際需要,而不是設計師導致的設計缺陷,要求的變更。
差別在於主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