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長沙造價員報考考試時間、地點
湖南造價員考試報名: 一、報名及獲得資格條件 1、2012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工程造價專業中專學歷或者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滿一年;
(3)國家認可的全日制工程造價專業或工程管理專業(工程造價方向)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2、報考人員必須一次考試全部通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與地點
1、考試報名截止日期為2012年4月2日。
2、報名地點:湖南省長沙市韶山中路(雨花亭北)三萬英尺商務樓8棟15樓
三、考試收費
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收費標准為2200元/人,(含報考費、教材費、資料費、培訓費、印章費。)在校學生:2100元/人。
四、證書發放
凡經過統一考試合格者,將頒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專用章,憑身份證領取;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和畢業證領取。關於湖南省2012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各有關單位:根據建設部《關於由中國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建設部辦公廳《關於統一換發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湖南省建設廳《關於報送湖南省造價員資格管理機構的函》(湘建價函〔2005〕111號)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於印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價協〔2006〕013號)的規定和有關精神,我站委託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以下簡稱省造價協會)組織2012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統一考試,下面將有關考試事項通知如下:一、考試原則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按照《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大綱》,實行全省統一命題及統一組織考試。二、考試時間及科目2012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上半年。考試科目為《工程造價基礎知識》和《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土建工程或安裝工程)。三、報名及獲得資格條件1、2012年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2)工程造價專業中專學歷或者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活動滿一年; (3)國家認可的全日制工程造價專業或工程管理專業(工程造價方向)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2、報考人員必須一次考試全部通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四、報名時間與地點1、報名時間:即日起。2、報名地點:長沙市韶山中路雨花亭北公交站旁雲鼎公館2402室五、考試收費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收費標准為2100元/人(含報考費、教材費、資料費、培訓費)六、證書發放凡經過統一考試合格者,將頒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專用章,憑身份證領取;應屆畢業生憑身份證和畢業證領取。七、考試注意事項1、報考人員參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和計算器。答題用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放、回收。2、全省參考人員參考時,請考生帶好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具體考試地點和時間在准考證上註明。八、其他申報地點:長沙市韶山中路雨花亭北公交站旁雲鼎公館2402室附申報培訓項目: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物業師、營銷師、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一二級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招標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咨詢工程師、環評工程師、土建初、中、高級工程師、建築九大員、電工、焊工、冷作工、焊車工、特種工種作業、成人高等教育學歷(高升專,專升本、高升本、本升研)等 國家職業資格申報中心長沙榮升教育培訓中心2012年2月
② 湘潭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轉發《湖南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長沙市地方稅務局轉發《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湖南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內各分局、各縣(市)、地稅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現將《湖南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湘地稅發[2004]70號)轉發給你們。同時,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對管理辦法中的第四條規定明確如下:
(一)購銷合同:工業,按購銷金額8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資批發業,按購銷金額8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營業(批發零售業務銷售金額劃分不清的),按購銷金額60%的比例核定;商品零售業按購進金額6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業,按購銷金額(營業收入)40%的比例核定。
(二)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金額100%的比例核定。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勘察、設計費用和收入100%的比例核定。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或工程造價100%的比例核定。
(五)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100%的比例核定。
(六)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和收入80%的比例核定。
(七)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和收入00%的比例核定。
(八)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100%的比例核定。
(九)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金額100%的比例核定。
(十)技術合同:按轉讓、咨詢、服務費金額100%的比例核定。
(十一)產權轉移收據:按轉讓金額100%的比例核定。
③ 湖南省建築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辦法(湘建[1992]管字第467號文件)內容。
太老了.湖南住房和城鄉建設網也只有標題了
主要內容是應手勞保基金=工程造價(中標價)*3.5%*1.3,領取施工許可前交,根據竣工項目審計結算通知書結算,多退少補.可以分期交,但是是分年度的項目
④ 長沙造價人工工資是否調動
湘建價〔2012〕237 號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邵陽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廳組織各市州對近期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進行了調查與測算,同時徵求了建設各方意見,現予發布(見附表),並就有關事項規定如下,請一並遵照執行。
一、人工工資單價適用的范圍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資單價包括建安工程與裝飾工程最低工資單價和綜合工資單價。建安工程工資單價適用於建築工程、安裝工程、仿古建築及園林景觀工程(不含裝飾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築工程概算;裝飾裝修工程工資單價適用於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裝飾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築及園林景觀工程消耗量標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樓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畫裝飾工程。
二、合同簽定、招標投標或工程結算時,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1.招標單位編制招標控制價(包括上限值、標底價)時,其工資單價應按綜合工資單價計取,不得上調下浮。
2.投標單位編制工程投標報價時,可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確定工資單價,但其最終體現的工資單價不得低於發布的當地最低工資單價,否則,其投標報價將按照低於成本價的規定處理。
3.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簽定施工承包合同時,其工資單價不得低於發布的當地最低工資單價。已簽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資單價低於施工期發布當地最低工資單價時,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三、《湖南省建設工程消耗量標准》(基期基價)、《長株潭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單位估價表》及建築工程概算定額取費基價,其人工工資單仍按30元計算,超過取費基價部分按價差考慮,計取相應規費與稅金。新的人工工資單價從2012年10 月 1日起執行。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規定及合同約定執行。
地 區 最低工資單價 綜合工資單價
建安工程 裝飾工程 建安工程 裝飾工程
長沙、株洲、湘潭市 60.00 70.00 75.00 91.00
衡陽、岳陽、益陽、常德、郴州、婁底、懷化、邵陽、永州、張家界市、自治州 55.00 65.00 70.00 86.00
⑤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機構職能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主要職責
(一) 承擔牽頭推進新型城市化戰略的工作。擬訂全省推進新型城市化、城鄉規劃、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 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全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府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和資金監管。指導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指導規范保障性住房的經營管理。
(三) 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省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
(四) 承擔全省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責任。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省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城鄉規劃的審核和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審核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鄉規劃的執法和監察。
(五) 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制定和發布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准、省級工程建設工法、地方定額及其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規定並監督執行,擬訂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告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指導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辦法、經濟參數的實施。
(六) 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濟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七) 指導和管理全省建築活動。擬訂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貫徹國家和我省有關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法律、法規,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勘察設計咨詢、工程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勞保統籌、工程監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勘察設計咨詢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八) 制定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和公用設施建設、運營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省風景名勝區的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省重點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審核世界(國家)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國家)自然與文化雙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 承擔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勘察設計、工程質量安全及其開發和利用。
(十) 承擔規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的建設,組織特色景觀旅遊名鎮(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一) 承擔推進全省建築節能與建設科技進步的責任。組織制定全省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管理行業科技成果。
(十二) 承擔推進全省城鎮減排的責任。組織實施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大減排項目實施,推進城鎮減排。
(十三) 負責全省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四) 擬訂行業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包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職業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開展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 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⑥ 固定總價合同結算審核
該不該扣除值得商酌。
因為你的合同是范圍承包,即一期工程。如果投標人全部按圖完成了一期工程,就滿足了合同要求。
多報了二期范圍的預算,是因為一期工程的數量少報了,如果你扣除二期范圍,是不是打算增加一期少報的工程量?如果增加,這還是包死價格嗎?
如果不打算增加,當初招標人是認可總價的,而且經過競標才中標的。報價剔除二期工程,當初能中標嗎?而且當初招標評審時怎麼沒有提出?即招標人認可了總價。
⑦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直屬單位
(一) 招標辦
暫無資料!
(二) 勞保辦
省勞保辦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部以及省政府有關勞動保險制度改革的方針和路線、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制定和修改湖南省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辦法和規定;
三、負責全省勞動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和調劑餘缺;
四、負責對市(州)、縣(市)勞保機構及建築業企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幫助;
五、負責審核建築業企業勞動保險基金撥付標准;
六、負責省管工程項目勞保基金的收取、撥付和管理;
七、負責向上級和同級財政、勞動社會保險部門報送報表,匯報工作;
八、負責編制湖南省勞動保險基金收支預算和決算報告;
九、及時完成上級及廳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公開辦事依據
一、省政府《關於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行業管理問題的批復》(湘政辦函[1992]249號)。
二、省建委、省勞動廳、省財政廳、省建行聯合發布《湖南省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統籌管理辦法》(湘建[1992]管字第467號)。
三、省建設廳、省政財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行業勞保基金統籌管理的規定》(湘建建[2003]265號)。
四、省建委、省財政廳、省勞動廳關於頒發《湖南省建築行業勞動保險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會計制度》(湘財[94]綜字第158號)。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不得減免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的通知》(湘政電傳[1997]第81號、湘政辦明電[2001]66號)。
六、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省建設廳《關於頒發湖南省建設工程計價暫行辦法的通知》(湘建價[2002]578號)。
七、國家計劃委員會收費管理司《關於建安工程勞保收費的函》(計司收費函[1998]第44號)。
八、建設部《關於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法》(建人[1996]512號)(建人勞[1998]73號)、(建人教勞[2000]146號)。
公開辦事程序
一、勞保基金的收取:
1、在工程報建時,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按工程造價(中標價)的3.5%向建設單位計取勞保基金。鑒於竣工結算一般大於報建造價的實際情況,在單位工程造價的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增加30%預收勞保基金,一並列入工程造價。工程竣工後,按工程審計結算通知書或結算單辦理勞保基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批准減免。
計算式:應收勞保基金=工程造價(中標價)×3.5%×1.3
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項目計算式:
應收勞保基金=工程造價(中標價)×3.5%×1.3÷1.035
2、對於工期長、工程量大(5000萬元以上)、分年度投資的項目,在辦理勞保基金的收取時,可以實行分期繳納,簽訂緩交協議,首次繳納時,不得低於應繳數額的30%,餘款按雙方簽訂協議的期限按時交納。
二、勞保基金的撥付:
凡是收取了勞保基金的工程項目,建築業企業持工程項目審計結算通知書或結算單,收款收據復印件、《湖南省建築業企業勞保基金撥付手冊》、企業《申請撥付勞保基金報告》及撥付勞保基金收據,嚴格按照湘建建[2003]265號文件的規定辦理勞保基金撥付手續,辦理撥付實行集中辦公。撥付具體標准如下:
1、凡參加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省內建築業企業按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100%進行撥付。對參加了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撥付的勞保基金不夠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建築業企業,可以在工程進度完成50%以上實行預付,預撥時必須提供建築業企業交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收費單且預撥的最高額度為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70%。
2、未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省內建築業企業撥付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
3、已參加當地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且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了進湘施工備案登記的外省來湘建築業企業,按勞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撥付。
公開辦事紀律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省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公務;
二、遵守職業道德,堅持「勤政廉政、忠於職守,團結奮進、高效務實」的工作準則,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接受社會監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基層服務,為企業服務;
三、在工作中,不準接受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
四、提高辦事效率,做到群眾利益無小事,能一次辦好的事情,必須及時辦理;手續不全的,一次性講清所需資料;不符合規定不能辦理的,也要耐心講清原由。對基層要求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呈報廳黨組和主管領導;
五、講究儀表,待人和氣,禮貌用語,熱情接待,服務周到。
辦理《湖南省建築業企業勞保基金撥付手冊》需提供的資料
一、企業申請辦理《撥付手冊》的報告(企業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資質證書附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企業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參保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市、州所管轄的建築業企業按規定辦理《撥付手冊》,由當地勞保辦審查後,除出具參保企業的《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之外,還應有市、州上報的《建築業企業領取勞保基金撥付手冊匯總表》一式兩份。
省管工程勞保基金撥付程序
一、撥付勞保基金時間:每月25—27日(節假日順延)。
二、對建築業企業申請撥付勞保基金的資料進行核實、審批後撥付。
三、建築業企業申請撥付勞保基金必須提交的資料:
1、《湖南省建築業企業勞保基金撥付手冊》;
2、申請撥付勞保基金報告(統一印製);
3、建設單位繳納勞保基金收據復印件;
4、建設項目審計結算通知書、工程項目結算單;
四、建築業企業開具撥付勞保基金統一結算收據
(三) 質安監總站
我省工程質量監督的主要工作
1.按照法定范圍對工程質量實行全方位、各過程監督管理;
2.發現違反質量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及強制性標准條文等規范、標準的行為,督促責任方及時糾正處理,記錄參與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不良質量行為;
3.接受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和開展管理工作;
4.及時、調查處理工程質量投訴和質量事故;
5.組織質量監督、檢測、試驗人員業務培訓;
6.引導企業建立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評價指標體系以及質量創優機制;
7.做好檢測試驗機構年審和管理工作;
8.完成省領導和廳里交辦的其它質量管理工作。
我省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的主要工作
1.對受監工程安全實行監督管理,記錄參與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不良安全行為;
2.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評價指標體系;
3.開展預防事故的專項治理工作;
4.組織企業開展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動;
5.監督調查處理和按規定上報重大安全事故;
6.推行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7.組織安監人員業務培訓,一、二級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和事故責任人員學習班;
8.完成省領導和廳里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 定額站
計價中心
1、 負責建築、安裝、市政、園林等建設工程概預算定額以及費用定額、勞動定額和工期定額等取費標準的編制、修訂、補充,以及一次性補充定額的編制、工程類別的劃分等,並承擔管理工作和解釋工作;
2、 負責調研、測定、編制人工、機械費預算價格並做好人工、材料、機械的定額、定價工作,並負責監督調解工程造價經濟糾紛;
3、 研究制定工程造價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和辦法,並承擔管理與解釋工作;
4、 開展工程造價合同的管理等;
5、 指導各市、州造價管理機構的有關業務工作。
信息中心
1、 負責造價信息網路的建設與維護,並負責維護管理計算機;
2、 管理伺服器,管理已開發的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和遠程通訊系統,並負責網路會員的關系管理;
3、 搜集、儲存、分析已完工工程造價資料,並做好信息資料庫的建立與維護;
4、 負責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編制辦法與管理辦法的制訂與管理、建築材料信息搜集及軟體管理與銷售;
5、 《定額與造價》的編輯、發行與廣告工作。
造價協會
1、 做好造價咨詢單位資質、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計價人員資格的管理、年檢和審查工作;
2、 負責造價師注冊、考前培訓、繼續教育及管理,預算員崗位培訓等;
3、 維護會員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之間、行業之間的有關問題;
4、 及時傳達政府的有關方針政策,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溝通會員與政府間的聯系;
5、 制定行業公約,維護公平競爭;研究探討工程造價管理體制的改革、行業發展、行業政策、市場准入制度及行為規范等理論與實踐問題;
6、 開展行業調查和科技創新,促進現代化管理技術在工程造價行業的運用,探索合理確定造價、提高投資效益的方法,向行政部門提供建議。
綜合管理部
1、 做好總站日常行政、人事工作,負責總站重要行政、人事文件的管理;辦理人員調動,考勤管理、績效考核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2、 擬訂總站有關文件,制訂與完善總站的各項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做好總站的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工作;
3、 召集總站有關行政會議,做好會議記錄;接待來往客人以及外界聯系工作;
4、 管理印章,擬寫各種證明、介紹;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文書及各類資料收發;
5、 負責做好全站行政後勤服務工作;管理全站財產,做好辦公用品采購供應工作;總站車輛管理、使用與維護;
6、 負責各部門關系的協調、處理。
戰略規劃部
1、 廣泛收集與國內外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的情報、資訊與最新動態;分析、研究工程造價管理的發展條件與發展趨勢;
2、 組織制定行業調研計劃,並組織實施;
3、 對所得情報予以匯總、分類,整理歸檔,並每月向站長提交相關情報與分析報告;4、 負責對總站的發展項目進行分析、論證,並提出可行性建議;
5、 組織提出總站的總體發展戰略、方針建議;編制總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6、 總站行業研究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的保管。
財務監督部
1、 參與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定期組織召開財務成本分析會,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2、 負責組織制定總站的財務收支計劃、財務成本計劃以及具體實施計劃
3、 組織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業務分析報告;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依法繳納國家稅收;
4、 負責所有費用和原始憑證的審核報銷工作,並計入相應的費用開支渠道;
5、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結合經營服務和財務成本計劃,制訂物資消耗計劃,並提出降低物資消耗的具體措施
6、 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日常收付、保管工作;管理好固定資產,建立台帳,按月計提折舊;
7、 定期歸集、整理和審查會計帳目與檔案,並負責保管。
後勤管理服務中心
1、 總站辦公區與宿舍區的房屋建築維護、修繕管理;總站辦公區與宿舍區公共區域、走道等環境衛生保潔;總站水電設備維護、液化氣、變、配電室管理;總站辦公區與宿舍區安全、消防、供水管理及公共場所秩序的執行工作;
2、 內部通訊設施、公用電視設備管理及代收代繳各種公共費用;對辦公、客房用空調器、熱水器、飲水機等代管與維修;辦公區和宿舍區的熱水供應;環境綠化美化工作;
3、 處理住戶投訴及緊急事故處理工作;
4、 總站的報紙信函收發工作;本中心辦公用品、水電、維修等器具采購發放管理;車輛管理與清洗保潔工作。
(五) 科研院
湖南省建築科學研究院由湖南省編制委員會、湖南省科學技術委員會1987年8月以湘編直[1987]120號文批准成立,系省級技術開發類科研機構,省建設廳直屬單位。
院現有職工112人,其中高級工程師25人,工程師56人,國家一級注冊建築師5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6人,注冊規劃師3人,注冊監理工程師15人,注冊建造師7人。主要從事建築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建築工程質量(含材料、設備、環境、鋼結構、節能保溫)檢測、建築工程設計、城鄉規劃、風景園林設計與施工、工程監理、招標代理、地基與基礎施工、工程裝飾、建築防水、建築物鑒定與加固等技術服務及建築材料的研發、生產、銷售。
此外,院還設有樁基研究與試驗基地和建築材料開發生產基地。
2005年6月,全院取得了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我們將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質量、一流的服務,朝著專業化、知識化、集團化的發展目標邁進,努力打造「建科」品牌,竭誠與社會各界朋友攜手共進,同創輝煌。
(六) 建設幹校
湖南省建設幹部學校於1985年經湖南省建設委員會報請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省編委、省教委批准成立,為正處級全民事業單位。
學校主要承擔全省建設系統在職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學校經湖南省教育委員會批准,並設湖南省城鄉建設電視(職業)中專學校,在全省各州、市設立了分校和教學點,被湖南省教育委員會定為全省建設類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研究的主持學校。先後與南京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南京工業大學、湖南廣播電視大學聯合辦學。開設有中等學歷職業技術教育;國家計劃內全日制電大普通班專科學歷教育和成人大學專科、本科函授學歷教育。榮獲湖南省職業技術教育科研成果一等獎二項,三等獎一項。
學校成立以來,已為全省建設系統和相關行業培養輸送中專學歷畢業生2萬余名,全日制和業余大學專科、 本科學歷畢業生1500多名,培訓各類人員近1.5萬余名。
學校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本著立足建設行業,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堅持與時俱進,正在朝著一個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辦學方向發展。
(七) 建築設計院
暫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