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工程招投標法的內容有哪些
如果有意向了解建設工程招投標法,建議網路-建設工程招投標法直接進行查看,很詳細,可以去看看。
『貳』 建築工程招投標基本原則詳細的
1.合法原則
合法原則是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主體的一切活動,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1)主體資格要合法;(2)活動依據要合法;(3)活動程序要合法;(4)對招標投標的管理和監督要合法。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1)公開原則,是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具有較高的透明度。具體有以下幾層意思:
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信息公開。
2)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條件公開。
3)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程序公開。
4)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結果公開。
(2)公平原則,是指所有投標人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享有均等的機會,具有同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受歧視。
(3)公正原則,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按照同一標准實事求是是地對待所有的投標人,不偏袒任何的一方。
3.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投)標人應該以誠相待,講求信義,實事求是,做到言行一致,遵守諾言,履行成約,補得見利忘義,投機取巧,弄虛作假,隱瞞欺詐,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叄』 什麼是建設工程招投標
一個完整的建築工程招標投標過程其工作順序依次是:招標前准備、招標開始以及相關文件製作、資格預審、投標、開標、評標和中標。其中建築工程招標前你需要做什麼?
一、招標人准備工作
1、項目立項
①提交項目建議書 主要內容有:投資項目提出的必要性,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的初步分析,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項目大體進度安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評價等。
②編制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交 主要內容有:國家、地方相應政策,單位的現有建設條件及建設需求;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場發展前景;技術上的可行性;財務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經濟、社會、環境)等。
2、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3、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①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②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③如果沒有資格自行組織招標的,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4、辦理交易證 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肆』 建設工程招投標有幾種形式
目前法定的招標僅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
『伍』 建設工程招投標的概念是什麼
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項目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無論是政府部門的招標信息平台還是其他招標網站,每天都會對外發布海量的招中標信息;用戶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才能從龐雜的信息中篩選出少量有用的信息。
RCC招標與公告信息網是基於公司豐富的行業資源和強大的信息處理能力所創建的高效信息平台,及時發布全國的各類產品和服務的招標與公告信息。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招標、工程專業技術咨詢、規范招標行為、提高招標質量等方面,都起著積極的作用。隨著工程招標代理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工程招標代理企業間並購整合與資本運作也日趨頻繁,國內優秀的工程招標代理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
『陸』 什麼是建設工程招投標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是指由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就特定建設項目誘引多個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等投標,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等作為投標人。
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自身情況擬定標書參與投標,然後由招標人以法定方式開標決標,選定中標人並與之簽訂有關合同。
『柒』 建設工程中需要招投標的項目
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的規定,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1)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的規定,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②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③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項目;
④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⑤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⑥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⑦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2)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②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③體育、旅遊等項目;
④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⑤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⑥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3)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③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4)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③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④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⑤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5)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②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③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另,可不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
律師應注意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二)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四)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或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六)停建或者緩建後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七)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捌』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包含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標投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大宗貨物買賣或者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時通常採用的競爭交易方式。採用招標投標方式進行建設工程的發包與承包,其最顯著的特徵是將競爭機制引入建設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之中,與採用「一對一」談判的辦法進行的建設工程的發包與承包相比,具有明顯的優越性。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民法典中的這「一點」。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條規定: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本條是關於工程招標投標要求的規定。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投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還必須進行公開招標。
『玖』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范圍
建築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發布公告,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