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竣工財務決算
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決算成果的文件,是辦理固定資產交付手續的依據。建設單位應按財政部、農業部和國家相關規定,實事求是編制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做到編報及時,數字准確,內容完整。
建設項目竣工後,應編制建設項目財務決算。對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建設項目,其中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後,再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
『貳』 工程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由建設單位編制還是施工單位編制編制格式如何謝謝,很急。
竣工結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後由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工程變更情況,調整工程的施工圖預算價格,確定工程項目最終結算價格的文件。竣工結算審核是指公司依法接受委託,依照獨立審計准則、國家各項規定、預(結)算定額及各項有效的約定,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結算實施必要的審核,獲取充分適當的審核證據,並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結算發表審核意見,出具由造價工程師簽字、公司蓋章的審計報告。竣工結算審核的主要目的是對被審核工程結算中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施工承包合同或現行定額標准、取費標准及工程量計算規則的差錯以及人為的高估冒算,通過審核、查證與核對,予以糾正,並就糾正後的竣工結算發表審核意見。
竣工決算是項目竣工驗收後,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反映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投入使用全過程中全部實際支出費用的文件。竣工結算由竣工決算報表、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圖、竣工工程財務決算總表、移交使用的資產清冊、工程造價比較分析等部分組成,全面綜合地反映工程項目的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在建設單位不具備編制力量或沒有精力編制的情況下,公司可接受委託代編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及時、准確地編報竣工決算,對於總結分析建設過程的經驗教訓,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以及積累技術經濟資料等具有重要意義。竣工決算審核是指公司依法接受委託,按照獨立審計准則的要求,對建設單位編制的項目竣工決算實施必要的審計,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並對竣工決算是否全面、真實、適當地反映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報表審計意見。審核後的竣工決算是項目建設形成資產財務轉賬的依據,也是項目效益評價的重要依據。
『叄』 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工程造價審計收費通常採用基本收費+追加收費兩部分組成,基本收費一般定為建設單位送審總造價的0.1--0.3%左右,追加收費一般定為中價機構審減金額的4--9%左右。
審計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在工程投資中單獨列支(國家財務部有相關規定)。
現在對工程審計收費標准,國家不做硬性規定,只是做指導價,具體價格可以與具體審計部門協商
但是在現在在聘請審計機構時或者簽訂建築合同時,會同時約定核減比例超過一定比例後,超過部分比例部分應付的審計費由施工單位支付。防止施工單位與審計單位聯合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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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編制竣工決算有哪些要求
編制竣工決算的要求:
1、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應按《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編制規程》規定的內容、格式編制竣工財務決算。除對非工程類項目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適當簡化外,不得改變《工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告編制規程》規定的格式,不得減少應編報的內容;
2、項目法人應從項目籌建起,指定專人負責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並與項目建設進度相適應。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3、建設項目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概算的單項工程的,單項工程竣工並交付使用時,應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項目是大中型項目而單項工程是小型的,應按大中型項目編制內容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整個建設項目全部竣工後,還應匯總編制該項目的竣工財務決算;
4、建設項目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條件,若尚有少量未完工程及竣工驗收等費用,可預計納入竣工財務決算。預計未完工程及竣工驗收等費用,大中型項目須控制在總概算的3%以內,小型項目須控制在5%以內。項目竣工驗收時,項目法人應將未完工程及費用的詳細情況提交項目竣工驗收委員會確認。
知識點延伸:
竣工決算是建設工程經濟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項目法人核定各類新增資產價值,辦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據。通過竣工決算,一方面能夠正確反映建設工程的實際造價和投資結果;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竣工決算與概算、預算的對比分析,考核投資控制的工作成效,總結經驗教訓,積累技術經濟方面的基礎資料,提高未來建設工程的投資效益。
『伍』 教育部直屬高校及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辦法的介紹
為了規范教育部直屬高校及事業單位項目管理,控制基本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教育部制定了《直屬高校及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辦法》,《辦法》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應加強組織領導,組織專門人員及時、准確地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做好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後三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
『陸』 法律規定竣工決算審計應該是多長時間
500萬元以下工程竣工是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500萬元-2000萬元工程竣工是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2000萬元-5000萬元 工程竣工是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5000萬元以上 工程竣工是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後15天內匯總,送發包人後30天內審查完成。
(6)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決算編制規程擴展閱讀:
《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操作規程》關於決算批復的主要內容
第二十條 主管部門、財政部批復項目決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批復確認項目決算完成投資、形成的交付使用資產、資金來源及到位構成,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等。
2、根據管理需要批復確認項目交付使用資產總表、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
3、批復確認項目結余資金、決算評審審減資金,並明確處理要求。
項目結余資金的交回時限。按照財政部有關基本建設結余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處理,即應在項目竣工後3個月內交回國庫。項目決算批復時,應確認是否已按規定交回,未交回的,應在批復文件中要求其限時繳回,並指出其未按規定及時交回問題。
項目決算確認的項目概算內評審審減投資,按投資來源比例歸還投資方,其中審減的財政資金按要求交回國庫;決算審核確認的項目概算內審增投資,存在資金缺口的,要求主管部門督促項目建設單位盡快落實資金來源。
4、批復項目結余資金和審減投資中應上繳中央總金庫的資金,在決算批復後30日內,由主管部門負責上繳。上繳的方式如下:
對應繳回的國庫集中支付結余資金,請主管部門及時將結余調整計劃報財政部,並相應進行賬務核銷。
對應繳回的非國庫集中支付結余資金,請主管部門由一級預算單位統一將資金匯總後上繳中央總金庫。
上繳時填寫匯款單,「收款人全稱」欄填寫「財政部」,「賬號」欄填「170001」,「匯入行名稱」欄填「國家金庫總庫」,「用途」欄填應沖減的支出功能分類、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名稱及編碼。
上述工作完成以後,將匯款單印送財政部(部門預算管理對口司局、經濟建設司)備查。
5、要求主管部門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按照批復及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手續,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更好地發揮項目投資效益。
6、批復披露項目建設過程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提出整改時限要求。
7、決算批復文件涉及需交回財政資金的,應當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二十一條 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對項目決算批復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央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操作規程》
『柒』 工程竣工結算的編制依據是怎樣的
竣工決算的編制依據及編制步驟(1)竣工決算的編制依據
A.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投資估算書;
B.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或修正概算書;
C.經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及其施工圖預算書;
D.設計交底或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E.招投標的標的、承包合同、工程結算資料;
F.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及其他施工發生的費用記錄如索賠報告與記錄、停(交)工報告等;
G.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H.歷年基建資料、歷年財務決算及批復文件;
I.設備、材料調價文件和調價記錄;
J.有關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和其他有關資料、文件等。
(2)竣工決算的編制步驟
A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
B對照、核實工程變動情況,重新核實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造價。
C經審定的待攤投資、其他投資、待核銷基建支出和非經營項目的轉出投資應分別寫入相應的基建支出欄目內。
D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書。
E認真填報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F認真作好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G清理、裝訂好竣工圖。
H按國家規定上報審批,存檔。
1.2驗收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自檢,由項目單位組織進行;第二階段為初步驗收,由項目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進行;第三階段為省級驗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組織進行,水利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對各省泵站項目的驗收成果報告進行審核,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部對通過省級驗收的項目進行抽查。
2.驗收依據
2.1水利部頒發的《大型排澇泵站更新改造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2.2經省級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水務)廳(局)審查批復的泵站項目《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含因特殊原因導致《初步設計》或《實施方案》有關內容進行調整或修改後的批復意見)。
2.3財政部、水利部印發的《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
2.4《泵站設計規范》、《泵站技術改造規程》、《泵站安裝及驗收規范》、《泵站技術管理規程》及相關技術標准。
2.5中央和地方有關部門下達的項目投資計劃文件。
2.6項目實施過程中簽訂的有關合同文件。3.驗收的基本要求
項目應具備如下條件,方可通過驗收。
3.1更新改造規模、各單項工程質量、技術及效益指標均達到《實施方案》中預定的目標及有關規范要求。
3.2更新改造資金按計劃執行,配套資金按規定比例足額到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制定了促進工程良性運行的水價政策和水費計收辦法或排澇泵站財政補助辦法。
3.4建立了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工程管護新機制。3.5竣工決算已經完成並通過竣工審計;
3.6驗收資料齊全,符合建檔要求。
3.7項目更新改造完成後,能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效益,防洪排澇標准、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裝置效率有明顯提高,為當地及鄰近地區機電排灌事業的發展起到良好的示範和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