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法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哪些情形可以「邀請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
(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並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准,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批准。
『貳』 《招標投標法》規定的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有哪些
一類是我們所熟知的工程建設項目,判定其是否依法必須招標的依據是發改委16號令;第二類是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叄』 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范圍是如何規定的
第二條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項目;
(四)
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五)
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城市設施項目;
(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第三條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四條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
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五條
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六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肆』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伍』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范圍包括哪些
公開招標(Open Tendering),是指招標人在公開媒介上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與投標,並向符合條件的投標人中擇優選擇中標人的一種招標方式。《招標投標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第九條 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一)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二)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除了不公開招標的,符合招標條件的都要公開招標
『陸』 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以下工程項目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柒』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具備什麼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四)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二、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貨物招標:
(一)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或者備案手續的,已經審批、核准或者備案;
(三) 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四) 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三、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准;
(二)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經落實;
(三)所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經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二)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三)有滿足施工招標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具體包括:
(一) 具有項目法人資格(或者法人資格);
(二) 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工程技術、概預算、財務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專業技術力量;
(三) 有從事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經驗;
(四) 設有專門的招標機構或者擁有3名以上專職招標業務人員;
(五) 熟悉和掌握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規規章。
六、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項目法人或者組建中的項目法人應當在國家計委上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一並報送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書面材料。書面材料應當至少包括:
(一) 項目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者項目法人組建文件;
(二) 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力量情況;
(三) 內設的招標機構或者專職招標業務人員的基本情況;
(四) 擬使用的專家庫情況;
(五) 以往編制的同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以及招標業績的證明材料;
(六) 其他材料。
七、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初步設計文件已被批准;
(二)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三)項目法人已經確定,並符合項目法人資格標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