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級資質的辦理標准在哪裡辦理
三級資質標准:
1、企業資產
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於12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找資質代辦或者咨詢公司注冊地市區建設廳
B. 誰有關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的合同
變壓器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建設方:
施工方:
工程名稱:
議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地點:
變壓器安裝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同意將工程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一、 承包范圍:
二、 承包方式:
第三條 工期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簽定、預付款支付、甲方土建完成,場地交給乙方施工後至 個工作日止。由於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後,可對工期進行調整。
第四條 工程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款為可變價。工程預算總造價為: 元;大寫金額: 。工程發生設計變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計價辦法確定增加工程量的結算價款。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均須具備出廠合格證明並滿足工程施工的要求,經甲方項目負責人或監理公司檢查簽證後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乙方應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二、具有合格證的材料,如一方對材料有異議,提出對材料進行檢驗,另一方應積極配合,如檢驗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全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采購方承擔。
三、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於本工程。
四、施工中,由於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采購的材料或設備不能使用,甲方需按材料或設備的實際采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設備,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檢查,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准。
二、甲方確定的項目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擔的工作通知乙方。
三、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甲方和監理公司。
四、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甲方和監理公司檢查驗收,甲方和監理公司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和監理公司未按時到場檢查驗收,乙方經自檢合格,並由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質檢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在施工記錄上簽字後,即可繼續施工,甲方和監理公司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事後甲方要求復檢,復檢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其費用及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各分項工程中間驗收,並辦理中間驗收簽證,該簽證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
六、工程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准為依據。
七、工程各階段驗收時,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返工的,應分清責任。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修好後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准。
八、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應提請質量監督部門裁決,裁決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七條 施工依據及設計變更
一、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甲方批准及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2天辦理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通知單經甲方簽證後,乙方才可實施。設計變更通知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補充文件。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可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四、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確認。
(一)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事實嚴重不符。
(二)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不符。
(三)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明確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八條 工程保修
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內,乙方對其所承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職責
一、 甲方
(一)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技術交底,並作好三方簽署的交底記錄,於簽訂後3日內送有關單位。
(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根據施工進度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三)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施工、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設計圖紙問題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五)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好結算工作。
(六)組織工程驗收前的施工技術資料審查工作。
(七)協助乙方排除工程施工期間外界對工程施工產生的干擾。
(八)工程停建緩建時,負責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協商解決有關事宜。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十)負責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施工條件的作業環境,否則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由此造成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
(一)負責向各施工班組負責人、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隱蔽工程驗收單、開工報告、竣工報告等,並及時送甲方。
(三)在開工前辦理工程施工報建手續,負責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安裝前的檢查工作。
(四)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成工程。
(五)提供驗收技術資料,參加工程驗收,辦理工程結算。
(六)確保施工技術資料填寫合格和真實,負責繼續完善驗收中發現不合格的施工記錄並及時移交甲方。
(七)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工作規程,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安全和質量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損害當地群眾利益,杜絕違法亂紀的行為。各分項工程完成後,及時清理好場地。
(九)在保修期內接到甲方申訴,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調查,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十條 工程竣工及資料移交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完畢並通過自檢後,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報告必須經監理公司審核,甲方確認。竣工日期以經甲方確認的,由監理公司簽發的工程移交證書上指明的竣工日期為准。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的同時必須移交施工技術資料,否則其竣工報告將被拒絕,該工程被視為未竣工。
三、乙方必須按達標投產的有關要求移交施工技術資料(一式二份):
(一) 竣工驗收簽證書、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圖會審記錄、施工技術交底記錄、開工報告、竣工報告、設計修改通知單、中間驗收檢查記錄及簽證、代用材料清單及簽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處理記錄、設備移交清冊。
(二)合格證、施工記錄及試驗報告。
(三)按實際施工內容修改後,加蓋竣工圖章的完整的竣工圖紙。
四、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確認該工程後,乙方負責在3個工作日內將工程相關文件移交供電部門,協助甲方辦理送電手續。
第十一條 工程合同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工程合同價款
工程合同價款按下列標准計算:
(一)執行定額或標准為
電氣部分執行:
土建部分執行:
工程設計費執行:
(二)設備材料價採用施工期內《工程造價信息》的發布價,沒有發布價的,按雙方在前審定的預算書的價格作為結算價格。
(三)本合同增加的工程量的價款須經建設方和施工方共同確認。
(四)甲方提出趕工,工程竣工後,乙方可按上述定額標准收取工程趕工措施費。
二 、工程合同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合同簽定後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 取整支付工程設備采購定金給乙方,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乙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和本工程合同價款出具工程結算書。經雙方確認後,甲方按確認後的結算價一次付清工程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餘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移交甲方和供電部門,並配合供電部門完成本工程驗收工作。
承包金額調整原則
施工過程中經業主/監理單位批準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允許進行調價,調價方法如下:工程造價變更的計算按現場簽證及合同計價、取費、下浮等標准進行。
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及簽證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變更承包金額。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單價,可以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變更承包金額。合同中沒有類似和適用的單價,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單價,報監理單位及業主批准後調整承包金額。在按以上標准進行單價調整後,將按合同約定的取費標准計算總價,並以此總價乘以調價系數確定最終變更的承包金額。
合同價
調價系數=———————— ,變更承包金額=變更總價 × 調價系數
投標總報價
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在收到設計變更48小時內,向現場監理書面提出現場簽證申請(包括工期簽證),否則,視為無現場簽證項目,雙方只需按設計變更圖紙計算增減工程量,工期不變。
現場簽證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由現場監理、甲方、乙方等三方進行現場簽證的工程量測量記錄、照片等工作,其中甲方須二人參加;簽字完成後方能組織施工,否則,現場簽證申請無效。
設計變更不涉及現場簽證(包括工期)或屬於減帳工程,乙方應立即組織施工,但乙方仍然應在28天內提出造價變更的申請,否則視為同意甲方計算的造價變更。
現場簽證(包括工期)僅為現場發生實際工程量的確認,不代表價格或工程造價變更的確認,不代表總工期或關鍵節點工期的變更。
工程造價的變更乙方應在收到設計變更28天內提出申請,監理、甲方應在28天內審批完成,設計變更工程款的支付在同期完成。
總工期或關鍵節點工期的變更應按工程造價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在無甲方認可的情況下延期,不按合同工期規定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預算金額的 支付工程延期款給甲方。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工程合同價款或預算價款的20%,若違約金累計達到工程合同價款或預算價款的20%,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二、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工程預算金額的 支付支付滯納金給乙方。逾期5個工作日,乙方有權暫停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責任由甲方承擔;逾期超過25個工作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有權拆除回收近似甲方所工程款額和造成乙方損失款額核計價值的設備,材料,因設備、材料拆除導致的損失及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其它義務時,另一方都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或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一、甲乙雙方在開工前必須簽訂有關施工的安全協議、技術交底協議等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協議或其它合同。
二、由於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若甲方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同樣適用本條款的規定。
三、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因合同發生爭議,可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承辦人: 承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照明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編 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陝西天和照明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裝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陝西天和照明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張家堡廣場照明工程,特訂立本合同。
1. 合同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范圍:
施工工期
2.1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2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3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 天
2. 承包方式
本工程為包工包料(不包含燈具采購)的承包方式。
3.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總價款(暫定)人民幣: 元,大寫:
4.1.1合同總價款包括照明工程施工費和照明工程二次設計費。
4.1.2合同價款中照明工程二次設計費按工程總造價的4%計取。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進場兩天內支付暫定工程款的30%,工程施工電纜敷設完畢支付暫定工程款的50%,竣工驗收後支付至總工程款的95%。質保期滿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5%的質保金。
4.3合同價款計算:依據施工單位二次設計的施工圖、設計變更、簽證,執行《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陝西省價目表2001》、《陝西省房屋修繕工程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01》及配套文件工程類別依據三類工程取費,不計取養老保險統籌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額補貼費(計取趕工費,費用額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包括的主材價格按甲方認價計取。
4.2.7合同價款的增減:工程量以竣工圖為基準。
5.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張家堡廣場原來地下管網圖、照明工程電氣施工圖(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圖紙)電子版。
5.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地及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5.1.3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5.1.4由於工期太緊,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圖紙、變更、與工程進度有關的文件)2小時內予以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確認。
5.1.5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中發生的非施工單位引起的各種問題。
5.1.6甲方按計劃采購燈具,保證燈具到場時間不影響整個工程工期。
5.1.7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驗收申請後48小時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該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辦理結算。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
5.2.2調試驗收合格後,需免費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直至甲方人員能夠達到技術上熟練操作。
5.2.3按施工安全規范做好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間發生施工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按文明工地標准組織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5.2.4隱蔽工程,隱蔽前應提前8小時通知甲方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自行隱蔽無效。
5.2.5乙方進場施工時應自覺遵守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安裝、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等安全責任;對現場所有其他建築及建築裝修、設備、器具、綠化苗木不得破壞。
6。暫停施工
6.1當碰到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12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業主代表應當在2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小時內未予答復,分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2非甲乙雙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氣、人為因數)可進行暫時停工。
7.工程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7.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資金、指令、批准、答復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7.2經甲方認可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7.3一天內非甲方、乙方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4因甲方采購的燈具不能按時到施工現場,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員窩工,乙方有權索賠窩工費,同時工期順延。
8.不可抗力
8.1張家堡照明工程為冬季室外施工,由於天氣下雨、雪等天氣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應順延,乙方可索賠費用和工期。
8.2非甲乙雙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預料的外界因數影響造成的停工,工期相應順延,乙方可索賠費用和工期。
9.變更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在變更前3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的費用整甲按合同的結算辦法方法計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驗收
10.1安裝工程開始前,乙方應提供主材的相關資料及材料報驗單,報給甲方,甲方要在2小時內對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
10.2隱蔽前通知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
10.3燈具安裝調試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作為本工程的最終質量驗收。
11.工程質保期
11.1本工程質保期為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期一年。保修期內如工程發生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12小時內派人員維修,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工程維修,甲方支付維修所發生的費用,乙方維修。因安裝問題引起的工程維修,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11.2保修期滿後,乙方應建立24小時電話熱線跟蹤服務,若工程發生故障,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趕赴現場維修,以最優惠的成本價維修更換。
12.違約責任
12.1本工程驗收質量必須達到乙方承諾的合格標准。
12.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12.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誤一天,支付合同總價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支付誤工費,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項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其它
14.1由於開挖路面原因移動部分苗木時,乙方請甲方代表現場確認,甲方代表同意後,乙方挖處苗木,苗木的種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圍內,乙方不負責。
14.2乙方不負責乙方開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磚的修復工作。
14.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補充協議。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三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時 間: 時 間:
開戶行及賬號:
C.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有哪些要求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要求:
1、企業凈資產300萬元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2人。
3、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5人。
4、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8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5、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高壓電工、低壓電工、維修電工、安裝電工等齊全,且不少於12人。
6、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准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2項。
7、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600萬元的城市與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
(3)道路照明工程設計合同擴展閱讀:
一、三級資質的其它標准:
1、企業近5年承擔過380V以上照明工程配電室和5公里以上電纜(或10公里以上架空線路)的照明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2、企業經理具有3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並具有本專業中級職稱。
3、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會計職稱;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於1人。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400萬元以上。
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資質對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都有一定要求。其中企業主要人員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電氣、機電、自動化、光源與照明、園林景觀、結構等專業工程序列職稱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
D. 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准乙級如何辦理
(二)乙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並主持完成質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設計不少於5項,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3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具備獨立進行照明專項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