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鐵路工程中的大型臨時設施
大型臨時設施目錄項目及費用內容 費用計算規定鐵路概預算編制辦法中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費: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維持既有線正常運營,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所需修建的大型臨時建築物和過渡工程所發生的費用。編輯本段項目及費用內容(1)大型臨時設施(簡稱大臨)①鐵路岔線、便橋。指通往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道碴場(包括砂、石場)、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的岔線,機車轉向用的三角線和架梁岔線,獨立特大橋的吊機走行線,以及重點橋隧等工程專設的運料岔線等。②鐵路便線、便橋。指通往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道碴場(包括砂、石場)、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等場(廠)內為施工運料所需修建的便線、便橋。③ 汽車運輸便道。指通行汽車的運輸干線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橋、大橋和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道碴場(包括砂、石場)、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儲場、換裝站等的引入線,以及機械化施工的重點土石方工點的運輸便道。④運梁便道。指專為運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運輸便道。⑤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儲場、換裝站等的場(廠)地土石方、圬工及地基處理。⑥通信干線。指困難山區(起伏變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鐵路施工所需的臨時通信干線(包括由接軌點最近的交接所為起點所修建的通信干線),不包括由干線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線各處、段、隊所在地的引入線、場內配線和地區通信線路。當採用無線通信時,其費用應控制在有線通信臨時工程的費用水平內。⑦集中發電站、變電站(包括升壓站和降壓站)。⑧臨時電力干線(指供電電壓在6kV及以上的高壓輸電線路)。包括臨時電力干線和通往隧道、特大橋、大橋和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砂石場、軌節拼裝場、制(存)梁場等的引入線。⑨給水干管路,指為解決工程用水而鋪設的干管路(管徑100mm及以上或長度2km及以上)。⑩為施工運輸服務的棧橋、纜索吊。⑾渡口、碼頭、浮橋、吊橋、天橋、地道,指通行汽車為施工服務者。⑿鐵路便線、岔線、便橋和汽車運輸便道的養護費。⒀ 修建「大臨」而發生的租用土地(含耕地佔用稅)、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復墾及其他所有與土地有關的費用等。(2) 過渡工程指由於改建既有線、增建第二線等工程施工,需要確保既有線(或車站)運營工作的安全和不間斷地運行,同時為了加快建設進度,盡可能地減少運輸與施工之間的相互干擾和影響,從而對部分既有工程設施必須採取的施工過渡措施。內容包括臨時性便線、便橋和其他建築物及設備,以及由此引起的租用土地、青苗補償及拆遷補償、復墾及其他所有與土地有關的費用等。編輯本段費用計算規定(1)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項目、規模及工程量,按本辦法規定的各項費用標准,採用定額或分析指標,按單項概(預)算計算程序計算。(2)大型臨時設施和過渡工程,均應結合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借用本建設項目正式工程的材料,以盡可能節約投資,其有關費用的計算規定如下:① 借用正式工程的材料A.鋼軌、道岔計列一次鋪設的施工損耗,鋼軌配件、軌枕、電桿計列鋪設和拆除各一次的施工損耗(拆除損耗與鋪設同)、便橋枕木垛所用的枕木,計列一次搭設的施工損耗。B. 借用的材料,計列由材料堆存地點至使用地點和使用完畢由材料使用地點運至指定歸還地點的運雜費,其餘材料不另計運雜費。C.借用正式工程的材料,在概(預)算中一律不計折舊費,損耗率均按《鐵路工程基本定額》執行。② 使用施工企業的工程器材A. 使用施工企業的工程器材,按施工器材年使用費率計算使用費。註:①不論按攤銷或折舊計算,均一律按表列費率作為編制概算的依據。其中:通信、信號及電力線材的使用年限超過3年時,超過部分的年使用費率按10%計。困難山區使用的鋼筋混凝土電桿,不論其使用年限多少,均按100%攤銷。②計算單位為季度,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計。B.以上材料、構件的運雜費,計列由始發地點至工地的往返運雜費,其餘不再另計運雜費。③利用舊道碴,除計運雜費外,還應計列必要的清篩費用。④不能倒用的材料,如圬工用料,道碴(不能倒用時),計列全部價值。(3)鐵路便線、岔線、便橋的養護費計費標准為使鐵路運輸便線、岔線、便橋經常保持完好狀態,其養護費按規定的標准計列。(4)汽車便道養護費計費標准為使通行汽車的運輸便道經常保持完好的狀態,其養護費按規定的標准計算。
『貳』 大型臨時設施設計,檢算和審核制度
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
1.總則
1.1隨著本項目施工的即將展開,將會有大量的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得到廣泛應用,施工生產中臨時設施的不斷進步和更新。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除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外,制訂本細則。
1.2本細則所稱臨時設施是針對某個具體工程項目設置的、其整套設施屬於非國家定型、定點生產的構築物或器具。
2.崗位職責和分工
2.1臨時設施設計、鑒定實行總工程師技術負責制,對工程臨時設施的設計、鑒定必須在各級總工程師負責、組織下進行。
2.2臨時設施(設計、製造)按照劃分范圍經理部審批鑒定和集團公司審批鑒定。在經理部審批鑒定范圍內的直接由經理部審批鑒定。在集團公司審批鑒定范圍內的先由經理部審核,再報集團公司審批,然後經理部、集團公司共同參加鑒定。
2.3鑒定由經理部和集團公司兩級工程、安質、研發、物資設備等部門共同參加核定。設計資料完成後先報經理部工程部審核。
經理部工程部負責對臨時設施的可行性和滿足施工生產進度、質量、工藝和規模要求的審定,對設計、計算資料、採用的材質進行復核,對測試手段及結果進行審查和核定。
安全質量部負責審定臨時設施安全操作規程是否符合規定,對臨時設施的使用運轉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物資設備部負責對技術標准、加工製造工藝、裝配、出廠檢驗、操作、電器等進行鑒定。
3 經理部審批的臨時設施范圍:
3.1.臨時吊架:
起吊臨時設施在吊重30噸以上或吊跨12米以上。
3.2.施工便橋:
3.2.1 跨越既有鐵路及公路。
3.2.2 跨度在16米以上、荷載汽20噸以上。
3.2.3 人行纜索吊橋。
3.3.施工膺架:
3.3.1 跨越鐵路及III級以上公路。
3.3.2 跨度在16米以上。
3.4.施工腳手架:高度在40米以上。
3.5.纜索吊機:
3.5.1 高度在20米以上。
3.5.2 跨度在100米以上。
3.5.3 吊重在3噸以上。
規模達到以上兩項的設計,均需報經理部審批。
3.6.鐵路頂進橋涵施工的線路加固。
3.7.橋梁頂推、懸拼、懸灌及滑模、爬模等施工的臨時設施。
3.8.採用新技術、新工藝、特殊結構施工的臨時設施。
報經理部審批鑒定的臨時設施,由工程部、物資設備部參加並按各自職責核定後由工程部審批,經理部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鑒定。
除上述規定的經理部審批鑒定的項目外,其他較小規模的臨時設施均由各工區總工程師組織鑒定後使用。
4 集團公司審批的臨時設施范圍為:
4.1.起吊臨時設施在60噸以上(不含60噸),吊跨16米(不含16米);施工便橋單跨32米以上,荷載汽20噸以上。
4.2.纜索吊機:
4.2.1 高度在30米以上(不含30米);
4.2.2 跨度在200米以上(不含200米);
4.2.3 吊重在5噸以上(不含5噸);
規模達到以上兩項的設計,報集團公司審批鑒定。
4.3.特殊情況下、需載人的纜索吊,在設計、加工、製造等各環節和緊急制動裝置、限位裝置均能滿足安全的前提下,無論規模大小、其設計均須報集團公司審批鑒定。
4.4報集團公司審批鑒定的臨時設施,由工程部、安質部、研發中心共同參加並按各自職責核定後由工程部審批,安質部組織鑒定。
5 工作程序和作業要求
5.1臨時設施必須嚴格執行先設計、審批。後製作安裝,經鑒定合格再投入使用的程序。上報審批的項目,必須有單位負責人簽字。
5.2臨時設施的設計資料應包括設計圖紙、結構、材料設計、計算資料、工藝流程及安全操作規則,各項資料必須有設計者、復核者簽名,審定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
5.3委外設計項目,受委託單位必須有該設施的設計資質、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簽證齊全,加蓋公章。
5.4所有臨時設施的設計必須按分工進行審批,經審批簽發後,方可加工製作。未經設計審批或委託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加工製作者,不得組織鑒定和投入使用。並追究責任者。
5.5臨時設施的構件加工製作必須委託具備能力的單位進行、嚴格按圖加工安裝。
產品、構件必須採用有資質的廠家的合格產品。起重設施及其一切構件,必須使用定點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其規格與規程一致。嚴禁使用"三無"產品。對其主銷軸、鋼絲繩及索具、限位安全裝置、吊鉤等要害部位要進行定期探傷檢查。
5.6凡起重、吊裝、承力機具(包括腳手構件、桁架、吊架、井架、吊籃、作業平台等)的設計,一律應有力學計算依據並考慮疲勞檢算,安全系數要符合有關規定,在使用前必須做承載及超載試驗。
5.7經鑒定投入使用的臨時設施,其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計中載人的纜索吊機在使用中不準人、料混載,同時必須加配另一名操作人員進行防護操作。
5.8臨時設施設計鑒定只對該項目工程有效,拆遷另一項目施工時,無論其規模相同與否,均應按類別重新審批鑒定。
6. 其它項目要求
6.1橋梁墩台、擋土牆等模板的拉筋、箍筋、帶木等均應根據混凝土灌注速度、搗固機械類型因素進行計算確定施工。
6.2施工除遵守以上條款外,對滑模設備及滑升設備,必須有力學計算,具有一定安全系數,設備齊全配套,並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掌握混凝土強度增長計算,符合滑升條件時才准滑升。
7.其它
7.1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本細則。
7.2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叄』 工程設計資質標准介紹(主要標准)
工程設計資質標準是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結合各行業工程設計的特點,制定本標准。
工程設計資質標准介紹(主要標准)
(一)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1-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注冊資本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設計營業收入不少於10000萬元人民幣,且近5年內2次工程勘察設計營業收入在全國勘察設計企業排名列前50名以內;或近5年內2次企業營業稅金及附加在全國勘察設計企業排名列前50名以內。
(4)具有2個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且近10年內獨立承擔大型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每行業不少於3項,並已建成投產。
或同時具有某1個工程設計行業甲級資質和其他3個不同行業甲級工程設計的專業資質,且近10年內獨立承擔大型建設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4項。其中,工程設計行業甲級相應業績不少於1項,工程設計專業甲級相應業績各不少於1項,並已建成投產。
1-2技術條件
(1)技術力量雄厚,專業配備合理。
企業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從事工程勘察設計的人員不少於500人,其中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不少於200人,且注冊專業不少於5個,5個專業的注冊人員總數不低於40人。
企業從事工程項目管理且具備建造師或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4人。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5年以上設計經歷,主持過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擁有與工程設計有關的專利、專有技術、工藝包(軟體包)不少於3項。
(4)近10年獲得過全國級優秀工程設計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獎、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的獎項不少於5項,或省部級(行業)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金獎)、省部級(行業)科技進步一等獎的獎項不少於5項。
(5)近10年主編2項或參編過5項以上國家、行業工程建設標准、規范,定額。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術裝備及固定工作場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業技術、質量、安全和檔案管理,通過ISO9000族標准質量體系認證。
(3)具有與承擔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或工程項目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或管理體系。
(二)工程設計行業資質
1、甲級
1-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完成過的工程設計項目應滿足所申請行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中對工程設計類型業績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業績的每個設計類型的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1項或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並已建成投產。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所申請行業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主持過所申請行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不少於3項,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結構、標准體系、質量體系、檔案管理體系健全。
2、乙級
2-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所申請行業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主持過所申請行業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1項,或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3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中型以上項目不少於2項,或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3、丙級
3-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3-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所申請行業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
3-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三)工程設計專業資質
1、甲級
1-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完成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1項,或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並已建成投產。
1-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所申請專業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中型以上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3項。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1-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程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結構、標准體系、質量、檔案體系健全。
2、乙級
2-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所申請專業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3項,或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1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中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或大型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1項。
2-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3、丙級
3-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3-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數量不少於所申請專業資質標准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數。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0年以上設計經歷,且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行業相應專業設計類型的項目工程設計不少於2項。
3-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和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4、丁級(限建築工程設計)
4-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5萬元人民幣。
4-2技術條件
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5人。其中,二級以上注冊建築師或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於1人;具有建築工程類專業學歷、2年以上設計經歷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人;具有3年以上設計經歷,參與過至少2項工程設計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人。
4-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較完善的技術、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四)工程設計專項資質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符合相應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的規定。
⒉技術條件
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符合相應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的規定。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的組織結構、標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有效。
以上就是關於工程設計資質標準的介紹,工程設計范圍包括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管線和配套的建築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與主體工程、配套工程相關的工藝、土木、建築、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衛生、節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肆』 大鐵路招標文件中工作內容經常會提出來:大臨及過渡工程,請問此處的大臨是指什麼如涉及費用是如何計取
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方法27頁有詳細描述
黃皮書,定價50塊,[2006]113號文
大臨包含(必須是為主體工程施工服務的)
1、鐵路岔線、便橋
2、鐵路便線、便橋
3、汽車運輸便道
4、運梁便道
5、各種拌合站、大型存料場、預制場等
6、通訊工程
7、集中發電站、集中變電站
8、臨時電力線(電壓6KV及以上)
9、給水干管道(管徑100mm及以上、長度2km及以上)
10、棧橋、纜索吊
11、渡口、碼頭、天橋、地道、浮橋
12、便道便橋養護費
13、與上述工程有關的租地、青苗補償,拆遷,復墾等
費用記取
按定額或分析指標,盡可能的節約投資,具體也有規定,一般指標較低且中標後費用很少調整
『伍』 鐵路工程的大型臨時工程包括哪些
鐵路工程中標的每個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要修建很多臨建工程的,有項目部駐地建設,攪拌站建設,施工便道建設,施工用電建設,等等,我說的這幾樣是比較大的臨建工程,我就是做這方面的勞務公司,我一值在中鐵單位下承包勞務,所以比較了解,你要是有什麼不清楚的,盡管問我,望採納
『陸』 什麼是大、小臨工程
大型臨時設施(簡稱大臨):
1、鐵路岔線、便橋。指通往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道碴場(包括砂、石場)、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的岔線,機車轉向用的三角線和架梁岔線,獨立特大橋的吊機走行線,以及重點橋隧等工程專設的運料岔線等。
2、鐵路便線、便橋。指通往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道碴場(包括砂、石場)、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等場(廠)內為施工運料所需修建的便線、便橋。
3、汽車運輸便道。指通行汽車的運輸干線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橋、大橋和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道碴場(包括砂、石場)、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儲場、換裝站等的引入線。
以及機械化施工的重點土石方工點的運輸便道。
4、運梁便道。指專為運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運輸便道。
5、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軌節拼裝場、長鋼軌焊接基地、鋼梁拼裝場、制(存)梁場、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儲場、換裝站等的場(廠)地土石方、圬工及地基處理。
6、通信干線。指困難山區(起伏變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鐵路施工所需的臨時通信干線(包括由接軌點最近的交接所為起點所修建的通信干線)。
不包括由干線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線各處、段、隊所在地的引入線、場內配線和地區通信線路。當採用無線通信時,其費用應控制在有線通信臨時工程的費用水平內。
7、集中發電站、變電站(包括升壓站和降壓站)。
8、臨時電力干線(指供電電壓在6kV及以上的高壓輸電線路)。包括臨時電力干線和通往隧道、特大橋、大橋和混凝土成品預制廠、材料廠、砂石場、軌節拼裝場、制(存)梁場等的引入線。
9、給水干管路,指為解決工程用水而鋪設的干管路(管徑100mm及以上或長度2km及以上)。
10、為施工運輸服務的棧橋、纜索吊。
11、渡口、碼頭、浮橋、吊橋、天橋、地道,指通行汽車為施工服務者。
12、鐵路便線、岔線、便橋和汽車運輸便道的養護費。
13、修建「大臨」而發生的租用土地(含耕地佔用稅)、青苗補償、拆遷補償、復墾及其他所有與土地有關的費用等。
14、小型臨時設施為基本建設項目施工所需而修建的生產和生活用小型臨時設施工程所包含的內容,隨各主管部門的規定不同而各異。
15、屬於工業與民用建築安裝工程的小型臨時設施有施工過程中修建和搭設的工長辦公室、收發室、休息室、廣播室、烘烤房、茶爐房、小型貯藏室、工地治療所、廁所、化灰池、貯水池、材料棚、工具棚、機具棚、臨時作業棚、機械操作工作台。
(6)鐵路大型臨時工程和過渡工程設計規定擴展閱讀:
1、過渡工程指由於改建既有線、增建第二線等工程施工,需要確保既有線(或車站)運營工作的安全和不間斷地運行,同時為了加快建設進度,盡可能地減少運輸與施工之間的相互干擾和影響,從而對部分既有工程設施必須採取的施工過渡措施。
2、內容包括臨時性便線、便橋和其他建築物及設備,以及由此引起的租用土地、青苗補償及拆遷補償、復墾及其他所有與土地有關的費用等。
3、工地內部人行便道和便橋、施工中不固定的水電管線等。這些小型臨時工程所需費用稱為小型臨時設施費(簡稱小臨費)。此項費用,可按各主管部門或省、市、自治區的規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