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設單位如何做好工程事前 事中 事後控制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規定了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隨著國家投資體制的改革,投資主體日趨多元化,國家投資外普遍實行了項目法人責任制,投資主體以項目法人的形式參與市場經營活動。
事前預防:在項目啟動前,必須對項目的成本和費用有一個計劃和預測,在科學的分析論證基礎上,對項目的總支出以及每個細項的支出有個具體的預測。根據項目總成本層層向下,計劃好每個子項的成本支出,用於指導項目實際支出。
事中控制:有效的項目成本管控,必須支持項目實際成本支出的實時匯總和更新,通過與項目預算的對比,項目管理者第一時間獲知項目超支情況,以便及時採取調整措施。8Manage PPM(項目管理系統)支持"自下而上"的項目支出匯總,自動實時匯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
事後分析:在整個項目完成後,除了對成本進行統計、分析外,事後分析,更是下一個項目事前科學預測的開始,通過對每個項目進行科學分析,查漏補缺,為下一個項目開展積累經驗,以便之後做出更科學的判斷和預測。
(1)如何控制建設工程施工方甩項擴展閱讀: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第十四條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㈡ 建築工程中的甩項內容該不該給施工單位補償
這個問題確實有些麻煩。我相信也沒有個標准答案,以下是個人意見,供參考:
首先:要看合同結算方式,如果是公開招投標的,是固定單價結算的,甩項之後導致投標人實際工程變小,個人認為宜根據甩項工程的造價按一定額度給予補償(畢竟別人投標時候考慮的是總盤子,你現在連盤子都沒了,蛋糕哪裡搞?)如果是定額計價工程,直接談的下浮費率,這個可以不用補償的,當然,也要看你甩項的工程占總造價的比例。
其次:分析甩項工程在原工程裡面所佔的比例及利潤點的大小。比如:你如果將室外道路、雨污水管網甩項,那麼作為施工單位來講,肯定是個比較大的損失,因為室外工程要比房建工程利潤率高的多,不能把有利潤的甩項了,硬骨頭都扔給施工單位啃。共贏才是確定良好的雙邊合同關系的前提。
最後:根據上述兩條前提,喝酒、談唄。妥了之後,簽補充協議。
㈢ 建築工程分包,甩項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建築工程分包、甩項中應當注意事項
1.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關系。建築工程在公開招標前,建設單位已經對
建設項目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合同主要條款等擬定了招標文件。一般情況下,使用建設部門提供的制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簽約、辦理行政備案;稱之為「陽合同」。與之同時,雙方又簽訂所謂的「補充協議」、「補充條款」對合同價款、結算方式、分包與甩項事宜進行約定,稱之為「陰合同」。當「陰、陽合同」之間在實質性內容方面存在不一致時,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規定,應以備案合同內容為准。一般採取對備案合同由發包方向招標辦備案,不向承包人提供蓋公章的備案合同文本。雙方存在這種備案的法律關系與實際法律關系不致的現象比較普遍,我公司也是這樣操作的。
2.發包方與總承包人、分包、甩項的合同關系。其一,根據《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公開招標的前提下,可以將允許分包的建築工程中的部分在總承包合同中約定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總包單位按照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對總包單位負責。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知,總承包單位對發包方事先在總承包工程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單位、自己分包的建築工程均要承擔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責任。這也就是在現實中,承包單位在分包合同中約定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的原因。其二,總承包單位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作用。總承包單位對建築工程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備案、工程綜合驗收資料要全面負責。
3.分包、甩項的風險問題。發包方自己分包、甩項,作為合同主體的:工程採取定額結算或清單結算時所產生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結算風險不同;工期延誤、工程質量責任劃分、總承包方收取「進場費」、「管理費」等問題均要解決。否則,將會出現相互鉗制、工期延誤、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爭議的責任不清;總承包方對分包單位在機械設備使用、作業場地使用、場地通行條件等等方面鉗制;在工費結算上,如果發包方沒有向分包合同主體(被掛靠單位)支付,而是直接向掛靠人、實際出資人直接支付,將會產生總承包方、被掛靠單位都無法制約掛靠人的局面,將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結算混亂。如果發包方與實際分包人之間出現大的糾紛,就是採取清場手段時,都會出現時間、經濟上的額外風險。如果是經發包方同意,由總承包方簽訂分包合同,則不會產生以上各方關系不好協調、鉗制分包單位等等問題。
㈣ 建築工程中說的甩項項目指的是什麼
指某個單位工程,為了急於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圖要求還沒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細目甩下,而對整個單位工程先行驗收,也稱為甩項工程。
甩項工程中有些是漏項工程,或者是由於缺少某種材料、設備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驗收過程中檢查出來的需要返工或進行修補的工程。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須用甩項竣工時,雙方應另行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4)如何控制建設工程施工方甩項擴展閱讀
工程竣工所需資料
1、規劃部門認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但須提供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2、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提供復印件,提交原件驗證,復印件加該建設單位公章註明原件存何處。
3、公安消防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4、環保部門認可文件,設計有環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環保局出具的「蘇州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根據有關規定提供原件。
6、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意見書,即由城建檔案館提供的「建設工程檔案資料接收聯系單」(原件)。
㈤ 建設工程項目中,如果竣工後,施工方不配合建設方決算,要承擔什麼責任謝謝!
這個不好說責任,因為認定施工方不配合比較難。如果不配合,可以起訴法院請求決算。另外,施工方不配合,往往都有欠工程款的情況。
㈥ 什麼是甩項工程
甩項工程是指某個單位工程,為了急於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圖要求還沒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細目甩下,而對整個單位工程先行驗收。
其甩下的工程細目,稱甩項工程。 甩項工程中有些是漏項工程,或者是由於缺少某種材料、設備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驗收過程中檢查出來的需要返工或進行修補的工程。
發包人提出甩項驗收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發包人提出甩項驗收的,作為承包人的項目管理人一定要要求與發包人簽訂甩項驗收協議,防止後期發包人以承包人延誤施工為由向承包人主張違約金或將工程委託給第三人進行施工。
二、發承包雙方在簽訂甩項協議時一定要在協議中對工期問題、工程款支付問題、竣工驗收問題、竣工結算問題進行明確約定,作為承包人的項目經理爭取能夠與發包人進行協商溝通,在合同中約定甩項工程外的工程通過竣工驗收的,雙方應辦理結算手續,甩項工程待完工後單獨進行結算,盡早拿回工程款。
㈦ 建築工程未竣工驗收,雙方協商後簽訂甩項協議,乙方對出施工現場,甲方進場施工,責任如何劃分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你所述的情形,應該在簽訂甩項協議中約定。甲方的行動不能表明已對工程驗收。
㈧ 施工方不服從建設單位管理該怎麼辦
1、下發工作聯系單,請相關負責的工程施工隊立即執行此工作聯系單內容。
2、很多施工隊在申請施工進度款的時候,可以視情節嚴重可選擇性簽字,發放。(前提是要在工程列會中提出此厲害關系,如哪家施工隊如不按期按時保質的前提完成工程,到時候要申請進度款別不會簽字等事。
3、還有可以找施工隊小老闆單獨談談。
(8)如何控制建設工程施工方甩項擴展閱讀:
施工企業績效考核制度體系設計
對一個以工程施工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其管理的主要環節體現在三個方面,即對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對項目工作人員的管理、對公司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績效考核體系也主要圍繞以上三個方面進行設計和建立。
對工程施工項目的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頭戲,是企業管理的永恆主題。項目經理部是公司為保障一個承包工程項目的有效實施而組建成立的項目管理組織,對項目經理部的考核是施工企業績效考核的重點。
對項目經理部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主要包括技術經濟方面的數量指標和進行管理工作方面的管理指標,可按履行承包合同所涉及的生產技術指標、安全生產指標、財務管理指標、廉政及文明建設指標、綜合管理指標五大項績效指標來設置。
司戰略規劃目標和指標、年度經營計劃指標、企業文化建設和其他總體要求,基本體現在五大指標之中。
另外可輔助設置顧客滿意度和員工滿意度兩個單獨調查的子指標,如果設置細些,還可包括信息管理、風險管理、溝通管理、品牌管理等。但從抓主要管理的角度考慮,這五大指標已具體涵蓋了其他方面的管理內容。
㈨ 關於施工過程中由於客觀條件不能實施的工程如何辦理甩項手續,需要什麼部門審批
各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不提倡造「爛尾樓」,所以,一般都沒有關於甩項竣工(實際上沒有竣工)驗收規定。建議先和施工單位達成合同終止協議,就停工的工程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驗收,將驗收結果寫個東西,包括實體和內業的情況說明。施工單位將工程資料移交給建設單位。之後進行工程結算。如果行政主管部門不來檢查也不進行處罰,就沒必要辦什麼其他手續了。否則,建設單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停工申請(批准不批准反正已經停工了),做好善後事宜,以後有條件了再辦續建或重建手續。
如果甩掉的是不影響建築使用功能的項目,只要出個修改通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