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建設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是指(主體,形式,客體,目標)多選的
都是由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客體和法律關系內容三個要素構成,缺少其中一個要素就不能構成法律關系。三個要素的內涵不同,則組成不同的法律關系,諸如民事法律關系、行政法律關系勞動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等等。
㈡ 什麼是建設法律關系的客體其表現形式有哪些
行政法律關系客體
即聯系主體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媒介,通常表現為一定的標的和利益載體。
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行政法律關系的客體應當是城建規劃處實施的工程規劃管理活動,表現為指導和監督。
㈢ 建築施工合同的客體是什麼
建設施工合同的客體,也稱標的,是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一般合同的標的主要有三類:財產(包括實物和智力成果)、勞務、工作成果。
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建設工程,屬於工作成果這一大類。但作為建設工程合同的標的,與其他合同的標的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1)建設工程建造地點在空間上的固定性,也即是說,建設工程都是建造在建設單位所造定的地點,建成後不能移動,只能在建造地點使用
(2)建設工程生產的單件性。建設工程的生產,都是根據每個建設單位的特定要求,單獨設計,並在指定的地點單獨進行建造,基本上都是單個「定做」,而非「批量」生產。
(3)建設工程生產的露天性。因其固定性和「體形」龐大,其生產一般都是在露天進行。
(4)建設工程生產周期長,程序嚴謹而復雜。
(5)建設工程生產質量,因選用的建材,半成品和成品的質量不同,施工技術條件不同,建築安裝工人的技術熟練程度和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水平不同等諸多因索的影響,而勢必導致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性。
(6)生產工期的差異性也很明顯。
㈣ 建築市場的客體是什麼,
市場客體是指一定量的可供交換的商品和服務,它包括有形的物質產品和無形的服務,以及各種商品化的資源要素,如資金、技術、信息和勞動力等。
市場活動的基本內容是商品交換,若沒有交換客體,就不存在市場,具備一定量的可供交換的商品,是市場存在的物質條件。
建築市場的客體一般稱作建築產品,它包括有形的建築產品—建築物和無形的產品—各種服務。客體凝聚著承包商的勞動,業主以投入資金的方式取得它的使用價值。在不同的生產交易階段,建築產品表現為不同的形態。
(4)工程建設的客體擴展閱讀:
建築市場的三大主體是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施工單位(承包商)和監理單位(監理)。
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項目法人不是出資人,項目法人是項目建設的責任主體,依法對所開發的項目負有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本的保值增值等責任,並享有相應的權利。
建築市場體系包括:
1、由業主、承包商和為工程建設服務的中介服務組織機構組成的市場主體;
2、不同形式的建築產品組成的市場客體;
3、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市場要素;
4、保證市場秩序、保護主體合法權益的市場規則和法律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市場
㈤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關系中客體
法律關系中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關系中客體應該是合同中的建設工程
㈥ 施工項目管理的主體、客體各是什麼
C、施工單位
D、監理單位
A、建設單位
A、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一般此類題目,看清楚是誰賺誰的錢,就分清楚誰是主體了,誰是客體了!祝你
㈦ 什麼是建築市場的主體和客體
建築市場主體是指參與建築生產的各方。其中包括:業主、承包商和工程咨詢服務機構。
建築市場的客體即建築產品,是建築市場交易的對象(客體就是標的物),它既包括有形建築產品也包括無形建築產品。
㈧ 工程建設包括哪些方面
建設工程一般包括五個階段:建設前期階段、建設准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驗收與保修階段和終結階段。其中,建設前期與建設准備階段工作以發包方為主、承包方為輔,其餘階段皆以承包方為主、發包方為輔。
而在整個建設程序中,建設准備期的招投標階段、建設實施期的施工階段以及建設終結期的竣工運營階段,都存在一些重要的時間節點,把握這些重點對於發承雙方而言都極其關鍵。
1、招投標階段
對於發包方而言,組織招標的流程包括: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資格審查(資格預審或資格後審)→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招標答疑→開標→評標→詢標→定標與簽發中標通知書。
對於承包方而言,參與投標的流程包括:購買招標文件→填報資審文件→研究招標文件→參加現場考察→准備質疑問題→參加標前會議→編制投標文件→遞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會議→澄清有關問題→准備履約保證→商簽合同。
根據《招標投標法》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其中的重要時限包括招標准備時限、公告時限、資格預審時限、投標保證金時限、開標與評標時限、中標通知時限、履約擔保時限與合同簽訂時限等。
資格預審文件:至少需要提前於預審截止日10天發出,且發售期不得少於5天。其中,招標人對已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至少應在預審截止3日前做出(不能達到則應順延截止日期);投標人在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時,應在預審截止2日前提出,招標人也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答復,作出答復前,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文件:至少需要提前於投標截止日20天發出,且發售期不得少於5天。其中,工程招標中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至少應在投標截止時間的15日前;投標人在發現招標文件有誤時,應在收到招標文件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指出,招標人也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答復,作出答復前,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投標保證金:
保證金/保函的繳納時限一般為投標截止時。保證金的退回時限是書面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由招標人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另外,投標保證金/保函應保證其在投標有效期滿28天內繼續有效。
開標&評標&定標:開標時間與投標保證金繳納截止點一致,即接受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有效期從此時開始計算,期間要完成評標、定標和簽訂合同工作,因此評標和定標應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在開標會上,投標人應監督唱標結果,並在存在異議的情況下當場提出,招標方也應現場予以答復。
中標:發包人應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進行中標人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發包單位應在確定中標人的15日內向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並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日內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繼而在訂立書面合同的7日內將合同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函後28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履約擔保;發包人應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28天內將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承包人應保證其履約擔保在發包人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一直有效。
㈨ 什麼是工程建設,工程建設的內容包括哪些
1、概念:
工程建設是指為了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進行的有組織、有目的的投資興建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建造、置購和安裝固定資產的活動以及相聯系的其他工作。
2、內容:
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設規模、結構特徵等。對於房屋建築工程,應填寫建築面積、結構類型、層數等;對於道路、隧道、橋梁、機場、堤壩等其他土木建築工程,應填寫反映設計生產能力或工程效益的指標,如長度、跨度、容量等。
(9)工程建設的客體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標准:
工程建設標準是為在工程建設領域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建設工程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運營維護及管理等活動和結果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復使用的技術依據和准則。
這對促進技術進步,保證工程的安全、質量、環境和公眾利益,實現最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義。
㈩ 建設工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和內容分別是什麼
主體:人,一群人(法人,其他組織)。具體:開發商,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政府;
客體:錢 建造,監督
內容:你給錢,我出力,他動腦,政府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