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工程開工需要哪些前期手續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設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
4、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5、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6、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名稱、地點、規模,應當符合依法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許可證應當放置在施工現場備查,並按規定在施工現場公開。
7、施工許可證不得偽造和塗改。
8、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並說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1)建設工程手續江蘇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施工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準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
參考資料
北大法律信息網-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貳』 建設工程開始建設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始建設前的步驟:
①編制項目建議書。對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初步研究,提出擬建項目的輪廓設想。
②開展可行性研究和編制設計任務書。具體論證和評價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可行,並對不同方案進行分析比較;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設計任務書(也稱計劃任務書)的附件。
③進行設計。從技術和經濟上對擬建工程作出詳盡規劃。大中型項目一般採用兩段設計,即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技術復雜的項目,可增加技術設計,按三個階段進行。
④安排計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送請有條件的工程咨詢機構評估,經認可,報計劃部門,經過綜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⑤進行建設准備。包括征地拆遷,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實施工力量,組織物資訂貨和供應,以及其他各項准備工作。
(2)建設工程手續江蘇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的步驟的順序不能任意顛倒,但可以合理交叉,有的工程需要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託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並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叄』 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建設方需辦理的手續有哪些
建設項目前期報審手續各地有區別,如果土地徵用手續已辦好(取得用地許可證),還有下面一些程序:
1、項目咨詢,可研報告審批,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2、立項:取得當地發改部門的立項批文
3、城市規劃審批:
持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任務書、立項批文,由業主向規劃局申請選取址,取得《選址意見書》,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辦理招投標手續
5、辦理施工許可證
『肆』 工程開工需要哪些手續
一、建設單位需要辦理的: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二、施工單位需要辦理的: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企業法人代碼書;
5、質量體系認證書;
6、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 證。(上述資料均為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 (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最先做的就是施工組織設計、 公司資質、 相關管理人員證書、 報實驗室資質、和辦理施工許可證、報開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