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情況說明怎麼寫誰能告訴我下嗎做好能詳細的謝謝!
你好!1.建設單位在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後,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2.①施工單位應提出工程竣工報告。②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③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④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⑤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⑥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⑦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⑧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進行檢查,並出具認可文件。⑨有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3.程序為:領取表格-- 竣工綜合驗收 --工程竣前檢查--- 竣工質量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希望對你有幫助!
⑵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解釋
這段話來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的17.3,建設部關於這個示範文本的文件號是建建[1999]313號,你可以查一下。在2013版本中這段話已經沒有了,其相應的要求在5.3節。
⑶ 建設施工合同怎樣寫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合作雙方在進行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時,必須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前,可參照國家發布的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1999年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
建 設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合同編號: 字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四、質量標准
工程質量標准: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可分為以下不同種類:建築施工合同範本,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建築施工合同,建築合同範本,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建築承包合同範本,房屋建築合同範本等信息。
在工程施工合同協商階段中,只要雙方對於中標價不調整,有可能會對工程報價或預算書中的不平衡報價或預算錯誤的內容進行調整。 其次,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洽商和變更並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圍中,正是由於其是對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修改,根據《合同法》進行調整即可,無需再以上的排序中進行排列。
組成工程施工合同範本的文件包括:
1、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本使用說明
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夥、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文件,能夠而且願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准確地寫在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發包方合並的單位、兼並發包方的單位、購買發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發包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均可成為發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權利。
2、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准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承包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並徵得發包方同意。
若需要最新的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最佳的方式就是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網站進行查詢,確保能找到最新的信息。
2013年新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
為規范建築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房城鄉建設部、工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13-0201)。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執行,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同時廢止。
與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增加了雙向擔保、合理調價、缺陷責任期、工程系列保險、商定與確定、索賠期限、雙倍賠償、爭議評審等八項新的制度,調整完善了合同結構體系與合同價格類型,更加註重對發包人、承包人市場行為的引導、規范和權益平衡,加強了與現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銜接,保證了合同的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