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防洪工程設計需要什麼資質
一、等級劃分
城市防洪設計資質設為甲、乙、丙三個等級,等級越高,申報條件也越高,主要是人員數量。企業如果是首次申請,可以選擇辦理丙級或乙級,不能越過乙級申請。
二、人員配置
1、甲級、乙級、丙級一共需要的人員分別是23名、15名、9名;
2、涉及到的注冊人員有:注冊土木(水利水電)工程師和注冊電氣(發輸變電)工程師。
3、其他專業還包括工程造價、環境保護等。
4、所有注冊土木(水利水電)工程師都應當具有高級職稱;
5、環境保護、電氣、工程造價專業人員需要做業績。
三、其他要求
1、三個等級注冊資本分別為:300萬、100萬、50萬;
2、每項資質都要配備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分別從學歷、工作經驗、工程設計業績、個人證書方面進行考核。
申辦城市防洪設計資質的企業要注意,如果要申請甲級,必須待企業有一定工程業績後再按照升級的方式辦理。另外這里需要的注冊水利水電工程師比較多,從當前形勢分析,掛靠價格呈上升趨勢。
2. 《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是最新嗎
GB/T 50805-2012
實施日期:2012-12-01
現 行
中文名: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附條文說明)
英文名: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flood control project
3. 城市防災規劃的主要方面與基本內容
城市規劃中為抵禦地震、洪水、風災等自然災害保護人類生命財產而採取預防措施的規劃的通稱。
主要是四個方面:城市防洪規劃、城市防火(消防)規劃、城市減輕災害規劃和城市防空規劃。
城市防災規劃當中在硬體方面,是布置各種防災工程設施;在軟體方面,是擬定城市防災的各種管理措施和指揮運作系統。總的目的是重點保障生命線系統,即指維持市民生活的電力、煤氣、自來水供應等系統繼續運行。
目前,開發區已編制應急避難場所規劃,規劃中包括危險源分布、區域人口疏散策略以及各等級避難場所選址等內容。
疏散市中心區過密人口,留出足夠的綠地、廣場和疏散通道,並充分利用地下空間防災避災。
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葯品的生產,儲存和疏送設施的管理,防止出現一種災害發生時引發多種次生災害。
交通及市政公用設施需地上地下結合,市區內主、次幹道均應環狀連通,多路輸送,十層(含十層)以上樓房必須滿幅設地下室,增強災時應變能力。建立城市災害預測和應急報警系統,健全城市防災機構。
加強對軍事設施和城市要害部門的保護。
按照人防要求安排隱蔽工程、疏散手段和地下基地的建設。本規劃期內要基本完成人防工程建設,形成人防工程系統。
威海為7度設防城市,城市的主要街道、橋梁、隧道、建(構)築物應有足夠的抗震措施,災變發生時能迅速做出反應。
設立四級消防安全區,進一步完善市區消火栓建設。市政消火栓保持間距120米左右,保護半徑在150米左右。
本著消防道路與城市道路相結合的原則,一般消防間距不大於160米,寬度不小於6米,長度超過120米的盡端式道路需設15×15米的停車場和回車場。山林要留出防火帶路。
城市防洪等級為二級,重現期20年一遇,沿海護岸工程以50年一遇進行安全設計,防潮高度按20年一遇設計,50年一遇校核。
15年內需解決城市常渾澇區域的排澇問題,其中主要有和平路與統一路交叉口、東門外積水區、塢口積水區、船廠二中積水區、市南出口工業區等。
4. 防洪工程措施
主要有興建調蓄洪水庫、整治河道(疏浚清障)、修築堤防、開辟蓄滯洪區、抽水排澇系統、水土保持工程等,起到調蓄洪量、削減洪峰、分洪、滯洪、抵禦洪水等作用,達到減少洪澇災害損失范圍和程度的目的。
(一)水土保持工程
主要在流域上中游採取生物(植樹種草)與工程等措施(谷坊、梯田地、擋土牆等),減緩降水在地表的匯流速度及減少地表徑流流量與含沙量。這是防洪減災的根本措施。
(二)調蓄洪水庫
在流域的中上游興建大型水庫,能有效地攔蓄洪水,削減洪峰、攔截泥沙,是全流域減輕洪澇災害最有效的工程措施之一。如長江三峽和葛洲壩水庫對減輕長江中下游洪災起到重要作用。又如廣西西江流域調蓄洪水的龍頭水庫有紅水河龍灘水庫和右江百色水庫等,紅水河其他8個梯級電站,黔江大藤峽水庫、桂江青獅潭水庫、柳江洋溪水庫、潯江長洲水庫等也起到重要的調蓄洪水作用。龍灘水庫建成後,枊州和梧州等地的防洪能力都提高到百年一遇的水平。百色水庫建成也將南寧防洪工程能力提高到百年一遇的水平。水庫除了能防洪外還有灌溉、通航、發電和旅遊等綜合效益。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水庫失事也會造成巨大災難,如 1975年河南省石漫灘和板橋兩個大型水庫潰壩,造成淮河中游十多個小水庫潰壩,沿程數縣被淹。
(三)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能抵禦防洪標准以下的洪水,是一項在一定條件下效益十分顯著的工程,很多城市都獲益匪淺。如南寧市區修建邕江大堤後20a一遇以下的洪水無法侵襲市區,市區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
但是堤防工程具有明顯的局限性,當它選定了一個安全的標准,同時也就選取了一個不安全的標准。現在廣西已建成的堤防的防洪標准都在20a至50a一遇洪水之下。實際上這些堤壩會造成人們的錯覺,認為自己的安全已得到了絕對的保障,對洪水失去了應有的警覺,在土地利用、城鎮規劃等方面都不再考慮洪水因素。因此,一旦發生超標准洪水,一切建築設施、財產甚至生命都會遭到更加慘重的損失。超標准洪水什麼時候發生是難以預料的。所謂20a、50a一遇洪水並非相隔20a、50a才發生一次。該計算是指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相當某一標準的洪水平均多少年有一次,而不是一定要隔那麼多年才發生一次。如柳州在 1988年、1994年、1996年連續三次特大洪水都超過了或接近50a一遇標准。又如梧州市河西堤為20a一遇標准,在1994年被洪水沖破,毫無准備的河西區居民只能丟下身外之物逃命。同時,外江堤防又擋住了內江洪水向外江排泄,造成市區積水成澇,增加排澇工程的投入及運行費用。堤防還會把洪水約束在河槽內,減少行洪斷面面積,迫使洪水水位抬高,因此也就降低了堤防的防洪效益,還提高了下游的洪水風險。可見堤防並不是唯一的最有效的防洪減災措施,在規劃設計堤防時一定要全面評價堤防的綜合效益。
(四)興建蓄洪墾區及分洪道
把沿江低窪地帶劃分出來作為洪水年超額洪水的蓄洪區,稱為分洪區。分洪區平水年可開墾種植,發展生產,如長江中游的荊江分洪區。由於中國人口眾多,分洪區往往有不少人固定居住,在洪水期因為要顧及那些定居居民的利益,就很難啟動分洪區分洪功能。
利用古河道或低地開挖分洪水道,分流洪水,能加快洪水排泄,降低洪水位,減少洪水泛濫范圍。
(五)河道整治
包括河道清障和裁彎取直等措施。河道清障包括開挖天然沉積體,如邊灘、心灘等,嚴禁向河床排土、堆放垃圾及廢渣等,拆除行洪河灘上的建築物如娛樂船隻和柱墩等。橋梁設計必須考慮橋墩對行洪的影響,保證有足夠的斷面面積排泄洪水。總而言之就是設法拓寬過水斷面,加快行洪。
因勢利導,人工裁直彎曲的河道,可以縮短河道,提高河水流速,減少洪水壅積,降低洪水位,同時也能避免河流側向侵蝕造成坍岸潰堤。但由於河床演變、裁彎工程成本及投資效益等方面的原因,並非所有的河曲都可以裁彎取直。如柳州市柳江河段的裁彎取直方案經多次論證,基本上趨向否定。
(六)增加排澇投入
不少城鎮對排澇的投入遠小於堤防工程的投入,因此,堤壩往往擋住了外洪,即因堤內積水無法及時排干而造成城區內澇。排澇工程有:抽排泵站、明渠隧道、興建分布在盆地周圍的內江上游蓄洪水庫等。
喀斯特谷地窪地型易澇區的防澇減災主要措施有:開挖地表排澇溝渠;充分利用地下河排澇;開鑿隧道排澇;發展立體農業以減少坡面水流流向窪地谷地;異地安置搬遷災民等。由於喀斯特地區各個谷地窪地的水文地質條件千差萬別,地下水系統和洞穴系統十分復雜,居民點和耕地小而分散,排澇工程投資效益比太小等,因此,這類易澇區的防澇減災工作十分棘手。
5. 城市防洪規劃方案的內容包括( )
【答案】B、C、E
【答案解析】城市防洪工程設施專項規劃主要內容:(1)對城市歷史洪水特點進行分析,現有堤防情況、抗洪能力的分析;(2)被保護對象在城市總體規劃和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以及洪災可能影響的程度。選定城市防洪設計標准和計算現有河道的行洪能力;(3)確定規劃目標和規劃原則;(4)制定城市防洪規劃方案。包括河道綜合治理規劃、蓄滯洪區規劃、非工程措施規劃等。
6. 中國防洪措施有哪些
中國防洪措施:
1949年後,為了減輕洪災威脅,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大規模整治江河,制定、修訂江河防洪規劃,開展防洪工程建設。
到20世紀末,全國共培修、新建堤防、海塘26萬余km,興修了多處分洪工程,開辟了行蓄洪區98處,有重點地整治了河道,共修建大中小型水庫8萬余座,大中型水閘2000多處。
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引進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概念,加強了非工程措施的建設。全國已建設水情、雨情報汛站8600多處,利用計算機、氣象衛星等高科技手段觀測、預報洪水。已制定頒布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條例、防汛條例等一系列防洪法規。
到20世紀末,從中央到地方已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基礎的防洪體系。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遼河松花江等七大江河皆已初步建成了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為主要內容的防洪體系。在抗禦實際發生的歷次洪水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1世紀,中國在防洪措施方面還要繼續更新觀念,進一步實現:
①加強和完善防洪工程措施與防洪非工程措施的密切結合。
②提高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水平,在保證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防洪工程的除害興利和環境生態等綜合效益,為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做出更多貢獻。
③加速推廣高新技術,盡快實現防洪措施的信息化、數字化,不斷完善水文、氣象測報手段,提高洪水預報和調度的水平,使防洪工程體系發揮更大作用。
④隨著經濟社會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防洪措施要不斷增加和日趨完善,以盡量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防洪日益增高的要求。
防洪措施是人類為防禦洪水災害而採取的各種手段和方法。按對洪水的處理方法不同,分為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兩類。
7. 防洪工程與城市規劃的關系
要的,防洪工程屬於城市規劃專項規劃中的內容,主要是針對有洪災危險的城市。這是需要選址意見書的。
8.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第四章防洪區和防洪工程設施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防洪區是指洪水泛濫可能淹及的地區,分為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
洪泛區是指尚無工程設施保護的洪水泛濫所及的地區。
蓄滯洪區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內的河堤背水面以外臨時貯存洪水的低窪地區及湖泊等。
防洪保護區是指在防洪標准內受防洪工程設施保護的地區。
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范圍,在防洪規劃或者防禦洪水方案中劃定,並報請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批准後予以公告。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防洪規劃對防洪區內的土地利用實行分區管理。
第三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洪區安全建設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防洪區內的單位和居民進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識,提高水患意識;按照防洪規劃和防禦洪水方案建立並完善防洪體系和水文、氣象、通信、預警以及洪澇災害監測系統,提高防禦洪水能力;組織防洪區內的單位和居民積極參加防洪工作,因地制宜地採取防洪避洪措施。
第三十二條洪泛區、蓄滯洪區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按照防洪規劃的要求,制定洪泛區、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計劃,控制蓄滯洪區人口增長,對居住在經常使用的蓄滯洪區的居民,有計劃地組織外遷,並採取其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
因蓄滯洪區而直接受益的地區和單位,應當對蓄滯洪區承擔國家規定的補償、救助義務。國務院和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對蓄滯洪區的扶持和補償、救助制度。
國務院和有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洪泛區、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對蓄滯洪區的扶持和補償、救助辦法。
第三十三條在洪泛區、蓄滯洪區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就洪水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建設項目對防洪可能產生的影響作出評價,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提出防禦措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報請批准時,應當附具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洪水影響評價報告。
在蓄滯洪區內建設的油田、鐵路、公路、礦山、電廠、電信設施和管道,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應當包括建設單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時,其防洪工程設施應當經水行政主管部門驗收。
在蓄滯洪區內建造房屋應當採用平頂式結構。
第三十四條大中城市,重要的鐵路、公路干線,大型骨幹企業,應當列為防洪重點,確保安全。
受洪水威脅的城市、經濟開發區、工礦區和國家重要的農業生產基地等,應當重點保護,建設必要的防洪工程設施。
城市建設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溝叉、貯水湖塘窪淀和廢除原有防洪圍堤。確需填堵或者廢除的,應當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條屬於國家所有的防洪工程設施,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設計,在竣工驗收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劃定管理和保護范圍。
屬於集體所有的防洪工程設施,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劃定保護范圍。
在防洪工程設施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爆破、打井、採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設施安全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加強對水庫大壩的定期檢查和監督管理。對未達到設計洪水標准、抗震設防要求或者有嚴重質量缺陷的險壩,大壩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單位採取除險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險或者重建,有關人民政府應當優先安排所需資金。對可能出現垮壩的水庫,應當事先制定應急搶險和居民臨時撤離方案。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尾礦壩的監督管理,採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導致垮壩。
第三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佔、毀損水庫大壩、堤防、水閘、護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設施以及防汛備用的器材、物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