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明工程量需要哪些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本條規定從實際出發,從證據的角度來平衡雙方的利益關系,對維護施工單位合法權益有利。實踐中,根據工程慣例,確認工程量的證據除工程簽證單外,「其他證據」一般還包括:雙方往來函件、會議紀要、變更通知、設計變更圖紙、施工日誌、工程費用定額等。在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要保存好關於證明自己實際完成工程量的證據,一要保存完整,二要記載清晰,以防發生訴訟時舉證不能或提交的證據被誤讀。
B. 建設工程糾紛訴訟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的司法解釋,結合律師實務經驗,就建設工程糾紛訴訟應提交的證據歸納如下,以供參考。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系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持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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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工程建設訴訟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在法庭上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訴訟,不管是什麼類型的訴訟都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案件能夠訴訟成功。建設工程訴訟類也需要提供有力的證據,比如建設工程的合同還有現場的工程簽證單以及是當事人對工程的質量出具的驗收或是質檢報告等。
所以我們不管在法庭上提起什麼類型的訴訟,首先就要准備相關的資料和證據,還要聘請一位資深的律師,最好是了解這起案件的專業人士,再加上充足的證據才能保證案件的成功率。在這期間我們一定要提供有力的證據,才能保證自己的損失還有利益得到相應的賠償。
D.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要提供哪些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系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持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E. 建設工程款索賠原告應提供哪些證據
您好,主要是根據原告的要求提供相對應的證明證據,一般有:
1、招標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業主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圖紙、技術規范;工程圖紙、圖紙變更、交底記錄的送達份數及日期記錄;
2、工程各項經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簽認的簽證;工程預付款、進度款撥付的數額及日期記錄;
3、工程各項往來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復及工程各項會議紀要;
4、施工計劃及現場實施情況記錄;施工日報及工長工作日誌、備忘錄;工程現場氣候記錄,有關天氣的溫度、風力、降雨雪量等;
5、工程送電、送水、道路開通、封閉的日期及數量記錄;工程停水、停電和干擾事件影響的日期及恢復施工的日期;
6、工程有關部位的照片及錄像等;
7、工程驗收報告及各項技術鑒定報告等;
8、工程材料采購、訂貨、運輸、進場、驗收、使用等方面的憑據;
9、工程會計核算資料等等。
如能提供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F.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立案時需要哪些證據材料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資料,如《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建設工程法律關系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憑證和收款憑證;
3、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1、支持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2、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G. 工程建設活動中的證據有哪幾種
我個人工作經驗:(能協商解決最好!)
1、雙方簽完字的:合同、合同補充協議、變更通知書、簽證單、會議記錄、工作聯系單等等雙方簽字生效的書面文件。
2、對方拒簽的可以這么操作:a、發傳真,傳真號必須是雙方合同規定的專用號碼,有法律約束性。b、發快件,快件地址和收件人應該是合同中的有效地址和現場負責人;最好選用郵政EMSN快件,其他快遞也行;快遞單據上一定要有所遞東西內容、份數、張數的簡要描述,把單據收好,就算對方拒收,把返回後的單據也收好,但千萬別忘了檢查拒收單據上面有沒有快遞的油印和簽字,這些都是法律認可的證據。
3、既成事實的錄制,施工時千萬別怕麻煩,買個好一點的數碼相機,對於隱蔽性構件、土方等等要及時錄制,畫面里一定要有監理或甲方現場負責人。
大概就這么三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