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期違約金國家有明確規定嗎
沒有,一般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
❷ 關於建設工程工期延誤的罰款上限有沒有什麼相關的法律法規條文
關於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可以根據以下方法加以確定:
1、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計算;
2、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因延期交付而給業造成的損失計算違約金;
3、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明顯高於業主的實際損失,可要求法院適量降低約定的違約金。
❸ 工程延期違約金限度有規定嗎
工程延期違約金限度國家沒有硬性規定,主要由工程各方及有關單位部門在商談合同時確定,並寫入合同條款。
違約金在合同中是一重要條款,在確定工程逾期、違約情況、違約金履行等等,要制定細則和詳細條款,使合同具有可操作性,同時不容易引起糾紛。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❹ 施工合同中工期延誤賠償金一天是多少最高是多少
一、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09)》的相關規定,合同工程發生誤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款的5%。承包人賠償後,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和應履行的任何義務。
二、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09)》
9.13誤期賠償
9.13.1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導致實際進度遲於計劃進度的,發包人應要求承包人加快進度,實現合同工期。
合同工程發生誤期,承包人應賠償發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即使承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任何責任和應履行的任何義務。
9.13.2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誤期賠償費,明確每日歷天應賠額度。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款的5%。誤期賠償費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在結算款中扣除。
9.13.3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內的某單位工程已通過了竣工驗收,且該單位工程接收證書中表明的竣工日期並未延誤,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產生了工期延誤,則誤期賠償費應按照已頒發工程接收證書的單位工程造價占合同價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減。
❺ 在建築工程中,招標文件和合同中都涉及到約定工期延誤違約金。請問單日賠償金額和最高賠償限額是多少
法律對金額沒有明確約定,對認定合同違約金是否過高進行了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合同法解釋(二)理解與適用》相關規定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❻ 承包人發生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標准(領導說按照13規范來,我又不知道13規范怎麼寫的。)
就是清單規范啊。(但最多不超過10%的,總不能處罰到人家死去活來吧。適可而止。)
❼ 工期延誤每天違約金上限
你好,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建議收集證據,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罰款不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必要時可以委託當地律師處理,如果解決了你的疑問,請好評,萬事如意。
以上回答僅供參考,不作為實際案件處理依據,具體情況網上說不清楚,不要追問,請在線下委託當地律師處理,自己擅自處理案件後果自負。
只接聽本地電話,外地當事人見諒,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