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建設工程款的起訴屬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嗎
06 . 保修期未滿,提前使用工程,拖欠工程款全部支付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合同約定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承包人主張支付尚欠全部工程款的,應予支持。
標簽:|工程款|質保金|提前使用|保修期|未經驗收
案情簡介:1995年,建築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施工合同。1996年,工程基本完工。1997年,在未經驗收情況下,開發公司開始使用上述工程。1998年,建築公司訴請開發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3800萬余元及利息。開發公司以雙方系閉口價、1年保修期未滿應扣10%工程款為由抗辯。
法院認為:①建築公司與開發公司所簽施工合同有效。對閉口價合同以外的裝修等工程,開發公司與建築公司雖未達成書面協議,但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對此項工程進行過協商,開發公司多次出具工程變更單,建築公司已施工完畢,開發公司已實際使用,該部分工程款應據實結算,以委託鑒定機構審計確定的工程款為准,由開發公司支付給建築公司。②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的,發生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自行承擔。開發公司在本案所涉工程未經驗收情況下使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應由其自行承擔,故合同約定的一年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開發公司向建築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不違反合同約定。判決開發公司支付建築公司工程餘款3800萬余元及利息。
實務要點: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合同約定的工程保修期雖未屆滿,承包人主張支付尚欠全部工程款的,應予支持。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00)民終字第125號「某開發公司與某建築公司工程款糾紛案」,見《上海福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與上海市第五建築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上訴案》(審判長程新文,審判員於曉白,代理審判員張章),載《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選登》(200102/6:334)。
㈡ 2015年簽訂的施工合同也納入建築業營改增嗎
也是營改增啊。不過老項目因原來購進材料不能抵扣,可以選用簡易計稅。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㈢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試行
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明年施行,四大亮點搶先看!-工保網
《價格指數權重表》對應的價格調整公式
《示範文本》也積極運用保險手段增強防範風險能力,通過部署設計和工程保險、工傷和意外傷害保險、貨物保險以及其他保險,從而將發承雙方和從業人員可能面臨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在要求發承雙方為建築工人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之外,為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示範文本》還通過現場勞動用工條款、工程進度款中的人工費條款等為建築工人工資支付提供了保障。
《示範文本》是指導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當事人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中介。為充分發揮其示範作用,配套措施也需齊頭並進:各市、縣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新版合同示範進行格式細化,並推薦房建和市政領域工程總承包項目參照執行;亦可推進新舊示範文本間的銜接工作,及時化解落地難題。
㈣ 《標准施工招標文件》(2007年版)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2013年版本)的關系
按招標文件執行,如果是正在招標或者已經完成的招標就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執行。依據是: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