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設工程的招標方式有哪些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的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採用的一種交易方式。通常提到的招標投標,涵蓋范圍廣泛,包括工程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
一、招標方式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按競爭開放程度,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
1)公開招標。屬於非限制性競爭招標,這是一種充分體現招標信息公開性、招標程序規范性、投標競爭公平性,大大降低串標、抬標和其他不正當交易的可能性,最符合招標投標優勝劣汰和「三公」原則的招標方式,常用的采購方式。
2)邀請招標。屬於有限競爭性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邀請招標適用於因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商業機密、施工工期或貨物供應周期緊迫、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等條件限制而無法公開招標的項目,或者受項目技術復雜和特殊要求限制,且事先已經明確知道只有少數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可以響應投標的項目,或者招標項目較小,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費用占招標項目價值比例過大的項目。
按照標的物來源地劃分可以將招標劃分為:國內招標,包括國內公開招標、國內邀請招標;國際招標,包括國際公開招標、國際邀請招標。國際招標文件的編制應遵循國際貿易准則、慣例。
政府采購的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
二、招標方法和手段
1)兩階段招標。適用於一些技術設計方案或技術要求不確定或一些技術標准、規格要求難以描述確定的招標項目。第一階段招標,從投標方案中優選技術設計方案,統一技術標准、規格和要求;第二階段按照統一確定的設計方案或技術標准,組織項目最終招標和投標報價。
2)框架協議招標。適合於重復使用規格、型號、技術標准與要求相同的貨物或服務,特別適合於一個招標人下屬多個實施主體採用集中統一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通過招標對貨物或服務形成統一采購框架協議,一般只約定采購單價,而不約定標的數量和總價,各采購實施主體按照采購框架協議分別與中標人分批簽訂和履行采購合同協議。
3)電子招標。與紙質招標相比,將極大提高招標投標效率,符合節能減排要求,降低招標投標費用,有效貫徹「三公」原則,有利於突破傳統的招標投標組織實施和管理模式,促進招標投標監督方式的改革完善,規范招標投標秩序,預防和治理腐敗交易現象。
特別對於一些技術規格簡單、標准統一,容易分類鑒別評價,或需要廣泛徵求投標競爭者的招標項目,電子招標的效率優勢更加明顯。
⑵ 工程建設類的招標有哪幾種形式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一)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四)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准;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並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准,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審批。
符合以上條件可以進行邀請招標,不進行公開招標。
⑶ 工程項目的管理方式有哪些
目前主要有七種項目管理模式(屬於轉載)。 希望以下能幫到您。
一、DBB模式
即設計-招標-建造(Design-
Bid-Build)模式,這是最傳統的一種工程項目管理模式。該管理模式在國際上最為通用,世行、亞行貸款項目及以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合同條件為依據的項目多採用這種模式。其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按照設計-招標-建造的順序方式進行,只有一個階段結束後另一個階段才能開始。我國第一個利用世行貸款項目———魯布革水電站工程實行的就是這種模式。
該模式的優點是通用性強,可自由選擇咨詢、設計、監理方,各方均熟悉使用標準的合同文本,有利於合同管理、風險管理和減少投資。缺點是工程項目要經過規劃、設計、施工三個環節之後才移交給業主,項目周期長;業主管理費用較高,前期投入大;變更時容易引起較多索賠。
二、CM模式
即建設-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模式,又稱階段發包方式,就是在採用快速路徑法進行施工時,從開始階段就僱用具有施工經驗的CM單位參與到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來,以便為設計人員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議且隨後負責管理施工過程。這種模式改變了過去那種設計完成後才進行招標的傳統模式,採取分階段發包,由業主、CM單位和設計單位組成一個聯合小組,共同負責組織和管理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CM單位負責工程的監督、協調及管理工作,在施工階段定期與承包商會晤,對成本、質量和進度進行監督,並預測和監控成本和進度的變化。CM模式,於20世紀60年代發源於美國,進入80年代以來,在國外廣泛流行,它的最大優點就是可以縮短工程從規劃、設計到竣工的周期,節約建設投資,減少投資風險,可以比較早地取得收益。
三、DBM模式
即設計-建造模式(Design-BuildMethod),就是在項目原則確定後,業主只選定唯一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與施工,設計─建造承包商不但對設計階段的成本負責,而且可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選擇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專業人員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設計和施工等。唯一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與施工,設計─建造承包商不但對設計階段的成本負責,而且可用競爭性招標的方式選擇分包商或使用本公司的專業人員自行完成工程,包括設計和施工等。在這種方式下,業主首先選擇一家專業咨詢機構代替業主研究、擬定擬建項目的基本要求,授權一個具有足夠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的人作為業主代表,與設計─建造承包商聯系。
四、BOT模式
即建造-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模式是上世紀80年代在國外興起的一種將政府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依靠私人資本的一種融資、建造的項目管理方式,或者說是基礎設施國有項目民營化。政府開放本國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授權項目公司負責籌資和組織建設,建成後負責運營及償還貸款,協議期滿後,再無償移交給政府。BOT方式不增加東道主國家外債負擔,又可解決基礎設施不足和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項目發起人必須具備很強的經濟實力(大財團),資格預審及招投標程序復雜。
五、PMC模式
即項目承包(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or)模式,就是業主聘請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由於PMC承包商在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等階段的參與程度和職責范圍不同,因此PMC模式具有較大的靈活性。總體而言,PMC有三種基本應用模式:1、業主選擇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供貨商,並與之簽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委託PMC承包商進行工程項目管理。2、業主與PMC承包商簽訂項目管理合同,業主通過指定或招標方式選擇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商、供貨商(或其中的部分),但不簽合同,由PMC承包商與之分別簽訂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3、業主與PMC承包商簽訂項目管理合同,由PMC承包商自主選擇施工承包商和供貨商並簽訂施工合同和供貨合同,但不負責設計工作。
六、EPC模式
即設計-采購-建造(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在我國又稱之為「工程總承包」模式。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僅包括具體的設計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個建設工程內容的總體策劃以及整個建設工程實施組織管理的策劃和具體工作。在EPC模式下,業主只要大致說明一下投資意圖和要求,其餘工作均由EPC承包單位來完成;業主不聘請監理工程師來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業主代表來管理工程;承包商承擔設計風險、自然力風險、不可預見的困難等大部分風險;一般採用總價合同。傳統承包模式中,材料與工程設備通常是由項目總承包單位采購,但業主可保留對部分重要工程設備和特殊材料的采購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在EPC標准合同條件中規定由承包商負責全部設計,並承擔工程全部責任,故業主不能過多地干預承包商的工作。EPC合同條件的基本出發點是業主參與工程管理工作很少,因承包商已承擔了工程建設的大部分風險,業主重點進行竣工驗收。
七、Partnering模式
即合夥(Partnering)模式,是在充分考慮建設各方利益的基礎上確定建設工程共同目標的一種管理模式。它一般要求業主與參建各方在相互信任、資源共享的基礎上達成一種短期或長期的協議,通過建立工作小組相互合作,及時溝通以避免爭議和訴訟的產生,共同解決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共同分擔工程風險和有關費用,以保證參與各方目標和利益的實現。合夥協議並不僅僅是業主與施工單位雙方之間的協議,而需要建設工程參與各方共同簽署,包括業主、總包商、分包商、設計單位、咨詢單位、主要的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合夥協議一般都是圍繞建設工程的三大目標以及工程變更管理、爭議和索賠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溝通和管理、公共關系等問題做出相應的規定
⑷ 建築工程項目招標一般採用什麼方式
建築工程項目招標一般採用公開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Open Tendering),是招標投標兩種方式之一,屬於無限制性競爭招標,是招標人通過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所有不特定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並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確定中標人的一種競爭交易方式。
公開招標方式充分體現了市場機制公開信息、規范程序、公平競爭、客觀評價、公正選擇以及優勝劣汰的本質要求。公開招標因為投標人較多、競爭充分,且不容易串標、圍標,有利於招標人從廣泛的競爭者中選擇合適的中標人並獲得最佳的競爭效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採用公開招標,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其他有關部門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或招標公告,符合招標項目規定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受所在地區、行業限制,均可申請參加投標。
⑸ 建設項目管理有那些方法
你好:
1.項目管理的 定義:
項目總是從某種構想開始,我們需要什麼或者我們有一個難題的時候,就需要一個項目來解決問題。項目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要保證能正確地定義你所要解決的問題,從而使你知道你想要的結果是什麼、任務是什麼。
2.建設項目管理的的理論:————三坐標管理
項目的三坐標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涉及的進度、費用與質量是項目實施的三項關鍵內容, 他們之間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個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相互適應的問題。因此項目的進度管理、費用管理、質量管理及其相互間的有機關系就構成了項目的三坐標管理體系。
3.建設項目管理的方法:
(1)項目的進度管理項目的進度管理是項目能否按期完成的基本保證。項目的進度管理可分為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和項目進度計劃的控制兩個環節, 兩個環節相互依存,不可偏廢。
(2)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項目進度計劃的編制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應做到全面分析、抓住重點、科學協調。
(3)項目進度計劃的控制項目進度計劃的控制是項目成功的保證, 應做到嚴格要求、層層落實、適時調整。
(4)資源計劃資源計劃主要解決動態的用於項目每一工作的資源種類(人、設備、材料) 和配製數量等問題, 因此資源計劃是費用估計的基礎。
(5)費用估計費用估計指的是預估完成項目各工作所需資源費用的近似值。
(6) 費用預算費用預算包括給每一獨立工作分配的全部費用, 以獲得度量項目執行的費用基線。
(7) 費用控制費用控制就是要保證各項工作要在它們各自的預算范圍內進行。
(8)質量計劃質量計劃主要是保證項目在項目進度、項目費用的范圍內, 按照項目質量標准順利地實現。
(9)質量保證項目質量保證貫穿於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之中,它是所有計劃和具體實施達到質量計劃要求的基礎, 並為項目質量系統的正常運轉提供可靠的保證。
(10)質量控制質量控制主要是監督項目的實施結果, 將項目的結果與質量標准進行比較, 找出差距並分析原因。
⑹ 建設項目策劃的基本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