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委託管理的區別
區別,主要在一個是建設(或施工)項目,而另一個是管理(運轉)一個建成了的項目。
2. 「建設項目全過程委託管理」是什麼意思,干什麼的
業主將建設項目的全部管理工作委託給工程咨詢公司管理。這類咨詢公司現在一般稱為項目管理公司,其業務就是受業主的委託來管理建設項目。從項目立項到交付的全過程管理。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委託方式
工程項目業主方可以通過招標或委託等方式選擇項目管理企業,並與選定的項目管理企業以書面形式簽訂委託項目管理合同。合同中應當明確履約期限,工作范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項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工程勘察、設計、監理等企業同時承擔同一工程項目管理和其資質范圍內的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業務時,依法應當招標投標的應當通過招標投標方式確定。
施工企業不得在同一工程從事項目管理和工程承包業務。
4. 有哪位高手知道委託建設的建設單位利潤及管理等費用是如何記取的
關於完善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有關內容的通知 現行《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交公路發[1996]612號,以下簡稱《辦法》)、《公路基本建設工程交通工程概(預)算編制的規定》(公設技字[2000]285號)、《公路工程概算定額》和《公路工程預算定額》(交工發[1992]65號)、《公路工程機械台班費用定額》(交公路發[1996]610號)等法規頒布執行以來,為控制工程造價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公路投資的多元化及建設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大量採用,現行的工程造價管理規章制度已不適應發展的需要。為適應投資體制改革的新形勢,我部擬對現行辦法及定額進行修訂。由於修訂工作量大、內容繁雜,需進行大量的調研和測算工作,為盡快適應工程建設管理要求,在修訂的辦法等法規正式頒布前先對有關內容提出完善意見,請各地按通知要求結合工程實際參照執行。 (一)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 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系指建設單位(業主)為建設項目的立項、籌建、建設、竣(交)工驗收、總結等工作所發生的費用。不包括應計入設備、材料預算價格的建設單位采購及保管設備、材料所需的費用。 費用內容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工資性補貼、施工現場津貼、社會保險費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保險)、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勞動保護費;辦公費、會議費、差旅交通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包括辦公及生活房屋折舊、維修或租賃費,車輛折舊、維修、使用或租賃費,通訊設備購置、使用費,測量、試驗設備儀器折舊、維修或租賃費,其他設備折舊、維修或租賃費等)、零星固定資產購置費、招募生產工人費;技術圖書資料費、職工教育經費、工程招標費(不含招標文件及標底編制費);合同契約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咨詢費;建設單位的臨時設施費、完工清理費、竣(交)工驗收費、各種稅費(包括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建設項目審計費、境內外融資費用(不含建設期貸款利息)、業務招待費、安全生產管理費和其他管理性開支。 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以建築安裝工程費總額為基數,按表1的費率,以累進辦法計算 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費率表 表1 第一部分 建築安裝工程費(萬元) 費率 (%) 算例(萬元) 建築安裝 工程費 建設單位(業主)管理費 500以下 3.48 500 500×3.48%=17.4 501~1000 2.73 1000 17.4+500×2.73%=31.1 1001~5000 2.18 5000 31.1+4000×2.18%=118.3 5001~10000 1.84 10000 118.3+5000×1.84%=210.3 10001~30000 1.52 30000 210.3+20000×1.52%=514.3 30001~50000 1.27 50000 514.3+20000×1.27%=768.3 50001~100000 0.94 100000 768.3+50000×0.94%=1238.3 100001~150000 0.76 150000 1238.3+50000×0.76%=1618.3 150001~200000 0.59 200000 1618.3+50000×0.59%=1913.3 200001~300000 0.43 300000 1913.3+100000×0.43%=2343.3 300000以上 0.32 310000 2343.3+10000×0.32%=2375.3 注:(1)水深>15米、斜拉橋和懸索橋等特大型橋梁工程,按表中費率乘以1.0~1.2的系數。 (2)海上工程(指由於風浪影響,工程施工期(不包括封凍期)全年月平均工作日少於15天的工程)及水下隧道工程按表中費率乘以1.0~1.3的系數。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