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目前我國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怎樣的
按我國目前的建設程序,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過程大體上分為兩大階段。
(1)工程建設項目決策階段。工程建設項目決策階段的工作主要是編制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進行可行性研究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1)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是建設某一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議性文件,是對擬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輪廓構想。
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的主要作用是為推薦擬建工程建設項目提出說明,論述建設它的必要性,以便提供有關部門選擇並確定是否進行進一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可行性研究。
但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並不是工程建設項目的最終決策文件。為了進一步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目前在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之前增加了工程建設項目策劃或探討工作,以便在確認初步可行性時再按隸屬關系編制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
2)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指對某工程建設項目在是否作出投資的決策之前,針對項目技術和經濟可行性所進行的研究。進行可行性研究,要先對於該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技術、經濟、社會、環境等所有方面進行調查研究,對工程建設項目各種可能的擬建方案認真地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研究工程建設項目在技術上的先進適宜適用性,在經濟上的合理有利合算性和建設上的可能性,對工程項目建設投產後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等進行科學的預測和評價,據此提出該工程建設項目是否應該投資建設,以及選擇最佳投資建設方案等結論性意見,為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決策部門提供決策的依據。
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是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投資決策和建設的先決條件和主要依據,做好工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不僅可以避免錯誤的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決策,從而挽回巨額投資損失,更可以獲得建設投資的最佳經濟效果。在經濟發展環境變化不定的條件下,做好可行性研究還可以減少工程建設項目的風險性,並能對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當前,做好可行性研究還可以避免工程建設項目方案的多變性,並從根本上保證工程項目建設再投資上不超支、在工期上不延誤、在質量上不降低。
3)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是確定工程建設項目,編制設計文件的基本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要選擇最優建設方案進行編制,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工程建設項目最終的決策文件和設計依據。
承擔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單位應當是經過資質審定的規劃、設計、咨詢和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它們對擬建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經濟、技術方面的分析論證和多方案的比較,提出科學、客觀的評價意見,確定可行後,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該確保報告的真實性和科學性,研究的內容和深度及計算指標必須滿足工程建設項目投資決策和進行設計的要求。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完之後,應由編制單位的行政、技術經濟方面的負責人簽字,並對研究報告的質量負責。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有資格的工程咨詢等單位評估後,由計劃或其他有關部門審批,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
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准後,法人(項目業主)就應該組建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班子,並著手實施。
(2)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立項後,工程建設項目就到了實施階段。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設計、建設准備、施工安裝、動用前准備、竣工驗收等階段性工作。
1)工程項目設計。設計工作開始前,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項目業主)按建設監理制的要求委託工程建設監理。在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的協助下,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做好勘察和調查研究工作,落實外部建設條件,組織開展設計方案競賽或設計招標,確定設計方案和設計單位。
對一般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建設項目可在初步設計之後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根據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基礎資料,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系統研究、概略計算和估算,做出總體安排。它的目的是在指定的時間、空間限制條件下,在投資控制額度內和質量要求下,作出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的設計和規定,並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總概算。
在初步設計的基礎上進行施工圖設計,使工程設計達到施工安裝的要求,並編制施工圖預算。
2)建設准備。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前必須做好建設准備工作,其中包括征地、拆遷、平整場地、通水、通路以及組織設備、材料訂貨、組織施工招標、選擇施工單位、報批開工報告等項工作。
施工前各項施工准備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要求做好,屬於項目業主方的施工准備,如提供合格施工現場、設備和材料等也應根據施工要求做好。
3)施工和動用前准備。按設計進行施工安裝,建成工程實體。與此同時,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項目業主)在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及其監理工程師的協助下,做好工程建設項目建成動用的一系列准備工作。譬如,人員培訓,組織准備、技術准備、物資准備。
4)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是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最後一個程序,它是全面考核工程項目建設成果,檢驗建成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合乎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也是實施建設過程事後控制的重要步驟。同時,竣工驗收是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也是確認工程建設項目能否動用的關鍵步驟。竣工驗收對促進工程建設項目及時投產,發揮投資效果,總結建設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申請竣工驗收需要做好整理工程建設技術資料、繪制工程建設項目圖樣、編制工程建設項目決算等准備工作。
簡單、小型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以一次性進行全部工程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則需要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項目業主)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步驗收,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文件、技術資料,向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項目業主)提出竣工報告,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項目業主)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驗。
整個工程建設項目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且具備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圖、工程建設項目決算、匯總技術資料以及工程總結等必要文件資料,可以由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或工程建設項目法人(項目業主)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驗收申請報告。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合格即交付使用,同時按規定實施保修。
❷ 我國現行的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包括那四個階段
我國工程建設程序可歸納為以下四個階段: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階段、項目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階段。
--出自《建築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❸ 工程項目建設一般分為哪幾個階段
建設項目管理可分為施工設計前的准備管理(立項准備工作)、設計階段的管理、施工階段全過程的管理、項目竣工驗收的管理和項目完成後投入使用後的維護、保修等管理。伴隨著整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還有項目中分項工程的招標、投標的管理。
❹ 我國工程項目建設基本程序是什麼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指工程項目從策劃、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工作次序。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工程建設過程客觀規律的反映,是建設工程項目科學決策和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人們長期在工程項目建設實踐中得出來的經驗總結,不能任意顛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對於政府投資項目須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登記備案制。
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項目建議書:對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為了推薦建設項目,以便在一個確定的地區或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
項目建議書經批准後,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並不表明項目非上不可,項目建議書不是項目的最終決策。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工程項目建設程序
❺ 我國現行的工程項目建設程序包括哪四個階段
我國工程建設程序共分五個階段,每個階段又包含若干環節。
i
工程建設前期階段
決策分析:
投資意向
投資機會分析
項目建議書
可行性研究(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
審批立項
規劃
獲取土地使用權
ii
工程建設准備階段
拆遷
報建
工程發包與承包
勘察設計
設計文件審批
iii
工程建設實施階段
施工准備
工程施工
生產准備
竣工驗收
iv
工程驗收與保修階段
工程保修
生產運營
v
終結階段
投資後評價
❻ 我國工程項目建設基本程序是什麼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指工程項目從策劃、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工作次序。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工程建設過程客觀規律的反映,是建設工程項目科學決策和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人們長期在工程項目建設實踐中得出來的經驗總結,不能任意顛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編輯本段工程建設程序的各個階段
一、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1.項目建議書 對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為了推薦建設項目,以便在一個確定的地區或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 項目建議書經批准後,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並不表明項目非上不可,項目建議書不是項目的最終決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准後,對項目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是否可行所進行的科學分析和論證。 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對於政府投資項目須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登記備案制。 對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 工程項目建設基本知識
二、勘察設計階段
1。勘察過程: 復雜工程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2。設計過程: 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於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在初步設計之後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動時,要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初步設計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建設項目被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三、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准備,具備開工條件後,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四、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五、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准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六、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七、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後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後,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
編輯本段工程項目建設的特點
建設工作活動有它固有的特點,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1.建設地點的固定性
任何建設項目,在建成後位置是固定的,在什麼地方建設,就在什麼地方提供生產能力或使用效益。因此,對准備投資的項目,必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認真進行勘察調查,搞清擬建地點的資源情況,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以及一切有關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根據工業的合理布局和有關協作要求,慎重地選擇建設地點。
2.工程建設用途的特定性
一切投資項目,不論是生產性建設還是非生產性建設,也不論其規模大小,都是根據特定的用途進行的。每一項工程都是為發揮其特定的用途來設計的。因此,對某項擬建工程都要在事先有明確的概念。即產品或建設的規模多大,選用什麼設備、生產流程或標准,建造什麼樣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等等,都要預先設計,才能進行施工和購置。
3.工程項目建設程序的固定性
建設程序的建設過程,就是固定資產和生產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形成過程,根據這一發展過程的客觀規律,構成了建設工作程序的主要內容。一般說來,要經過規劃、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驗收等若干大的階段,每個大的階段又都包含著許多環節。這些階段和環節,各有其不同的工作內容,它們互相之間聯系在一起,並有其客觀的先後順序。所謂按程序辦事,不僅僅是遵照其先後順序,更重要的是注意各階段工作的內在聯系,確定各階段工作的深度、標准,以便為下一階段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利條件,才能使整個建設過程的周期有縮短的可能性。例如在初步設計階段要為主要設備和材料的預安排訂貨提供清單,施工圖設計按分期交付辦法時,必須滿足施工的延續性。
編輯本段工程建設程序的發展和完善
建設工程的一切活動雖然屬於國民經濟的特定領域(與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相對而言),卻與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息息相關,影響到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的水平。因此,一切建設項目的投資方向、工程規模、區域布置等重大問題上必須按照各個時期的經濟建設方針,服從國家長遠規劃。國家和地區的各級主管部門對於建設項目的立項、決策、資金籌集、物資分配以及涉外事宜等重要方面要實行有效的宏觀控制。根據許可權劃分為國家、部門和地區(即各省、市、自治區)三級管理。這些管理的內容構成了工程項目建設程序的一個組成部分。
50年代至70年代
由國家統一對有關工程建設程序各個階段的劃分以及內容要點,制定頒發執行,是建設領域內的立法文件。 建國後,1951年政務院財經委員會頒發了《基本建設工作程序暫行辦法》。其側重點對基本建設計劃的核准和先設計、後施工的步驟,作了具體規定,將基本建設的全部過程分為四個階段,即: 計劃之擬訂及核准; 設計工作; 施工與撥款; 工程決算與驗收交接。 大致的順序為:首先根據國家計劃委員會在國家長期計劃范圍內規定的各項建設項目與指標,確定建設對象,然後開始草擬設計任務書(或稱設計計劃任務書);在編制設計任務書之前和進行設計過程中,做好調查勘察和建設地址的選定工作;在設計完成後,制定基本建設年度計劃;在撥款施工過程中進行檢查監督;竣工之後,進行驗收交接,並辦理工程決算。
70年代末至80年代
1978年由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聯合頒發了《關於基本建設程序的若干規定》,規定中述及一個項目從計劃建設到建成投產,一般要經過下述幾個階段; 根據發展國民經濟長遠規劃和布局的要求,編制計劃任務書,選定建設地點;經批准後,進行勘察設計;初步設計經過批准,列入國家年度計劃後,組織施工;工程按照設計內容建成,進行驗收、交付生產使用。全部過程包括以下階段內容; 計劃任務書; 建設地點的選擇; 設計文件; 建設准備; 計劃安排; 施工; 生產准備; 竣工驗收、交付生產。
90年代以後
1991年12月國家計委下發文件明確規定,將現行國內投資項目的設計任務書和利用外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統一稱為可行性研究報告,取消設計任務書的名稱。文件還規定今後所有國內投資項目和利用外資的建設項目,在批准項目建議書以後,並在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一律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及深度要求與以前的設計任務書相同,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確定建設項目、編制設計文件的依據。 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長遠規劃,經過初步調查研究,由項目的主辦單位編制項目建議書,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向所屬的投資管理部門推薦擬建項日,經批准後列入建設前期工作計劃。投資主管部門對所推薦的擬建項目進行綜合平衡,在條件成熟時選擇一批需要而又有前途的建設項目交與項目的主辦單位委託設計或工程咨詢單位進行可行性研究。對於可行的項目,在經過預審、修改、復審和評估後,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投資主管部門批准後,此項目即算成立,可安排年度建設計劃,進行工程設計和建設前期的准備工作。項目的主辦單位,應組建或指定建設主管單位,對外進行各類協議和合同的談判、預約或簽訂,進行勘察設計,廠址選擇,土地徵用,資金籌集等一系列准備。 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技術設計,施工詳圖設計),組織招標投標,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訂貨、供應、運輸、開展施工,同時進行生產准備工作,於工程結尾時,組織調整試車,辦理交工和竣工驗收,使建設項目按預定目標進入生產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