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目前很多建設工程款、工程尾款難於結算,請問各路高人有什麼好的辦法對如何加強尾款結算提點建議
朋友我的建議是:
1,關鍵的一條就是合同一定要註明「違約的處罰辦法」,我們十幾年的教訓,也可以說是成功的辦法就是合同,例如:合同註明如果甲方如果不能按約定時間結算,要承擔違約金(利息和違約金),合同已經註明,一旦違約那就先理後兵,直至法院見面;
2,因為當今有的官員調動頻繁,加之後來的領導由於沒有任何「拉手事」,他可以理直氣壯的不理睬,並且打官腔;
3,由於合同的違約條款表述明白,就是今天不給,明天不給,沉重的違約它也承擔不起,你一定要堅信只要共產黨在這筆款你就收定了。
㈡ 建築工程驗收後開發商認為工程未達到設計要求但建築商認為工程驗收合格應付工程尾款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
工程驗收合格就應該結清工程款,開發商的理由不充分,可以申請仲裁
㈢ 項目明明已經完工,為何甲方總是遲遲不付尾款
領導出差、領導病了、領導媳婦病了、領導孩子病了、會計不在、會計回老家了、會計病了、稅務來查賬。幾萬元拖了一年半、最後真要打錢,還說賬號忘了又拖了一周.....這樣的甲方,相信你也遇到過!
律師補充:
四、開發商業主違約導致的違約責任問題,如果雙方合同對此沒有特別規定,那麼對於拖欠的工程款可以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工程款拖欠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開始計算,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五、訴訟時效問題,工程款超過訴訟時效,施工企業將喪失勝訴權,對方可以此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主張預付款或進度款,則從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張結算款,則從結算完成後的約定付款之日起算。工程款追索的訴訟時效為3年,這是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訴訟時效可以延長。
總之,工程欠款訴訟難度較大,一方面要照顧取得工程時的合作關系防止對今後承攬工程不利,另一方面也要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爭就爭,通過律師函、訴訟向對方施加壓力,加大問題解決力度,防止出現久拖不決的不利局面。
㈣ 當你的工程尾款被拖欠時該怎麼辦
工程欠款問題非常常見,目前建築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 給你提出以下建議,供你參考:
一、合同的有效性問題,一些建築工程訴訟中,工程款的取得首先要解決合同的有效性問題,由於目前建築市場中普遍存在掛靠、借用資質的現象,因此這些都會導致施工合同的無效,還有就是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的情況,這些都會導致合同本身的無效,但是即使存在合同無效,如果建設單位沒有提出合同無效的抗辯或者工程質量合格,你還是可以參照施工合同取得工程價款。
二、合同的相對行問題,由於目前掛靠、借用資質以及轉包情況較多,如果你們要提出工程款請求,必須和業主存在直接的合同關系或者有有效的授權委託,否則業主有權拒絕付款。
三、工程結算方式及數額的問題,工程款結算是施工企業工程款清欠的核心環節,也是發承包雙方的爭議焦點。施工合同價款確定有三種方式,即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不知道你們的合同屬於何種情況,根據我的經驗,目前較多使用的是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如果是這類合同,就存在工程結算數額特別是工程洽商變更確定的問題,如果雙方對於工程結算已經有文件則按照該文件執行,如果存在爭議則可申請司法鑒定,按照鑒定結果給付款項。
四、開發商業主違約導致的違約責任問題,如果雙方合同對此沒有特別規定,那麼對於拖欠的工程款可以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工程款拖欠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開始計算,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五、訴訟時效問題,工程款超過訴訟時效,施工企業將喪失勝訴權,對方可以此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訴訟時效一般為2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主張預付款或進度款,則從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起算;如果主張結算款,則從結算完成後的約定付款之日起算。工程款追索的訴訟時效為2年,這是一般原則,特殊情況下訴訟時效可以延長。
總之,工程欠款訴訟難度較大,一方面要照顧取得工程時的合作關系防止對今後承攬工程不利,另一方面也要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該爭就爭,通過律師函、訴訟向對方施加壓力,加大問題解決力度,防止出現久拖不決的不利局面。
㈤ 工程項目拖欠尾款一直不給該怎麼處理
您好:
工程款糾紛的解決對策
工程款糾紛的解決,總的來說,從解決途徑來講,首先應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活仲裁解決。要解決工程款糾紛從實體上講,要對症下葯就是根據糾紛的不同類型,採取不同的解決方法。下面筆者針對工程款糾紛不同類型,舉例談一下糾紛的解決。
1、發包方拖欠工程款違約糾紛的解決對策
這類糾紛中,發包方往往是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子,反正是沒錢,隨便你折騰。對這類的發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財產,那麼只好對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種辦法,雙方協商把工程項目折成工程款變更到承包方名下。筆者曾操作一起這種案子,合同約定工程承包方墊資建設至五層發包方才開始支付的進度款。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方把工程建設到了五層,發包方出現因其他糾紛導致資金困難無法支付進度款,經調查,該發包方確實難以日後結算,最後經雙方協商,把已經建成的五層和包括土地使用權等其他關聯財產作價7000萬,由承包方買下該在建項目繼續建設,承包方變成了開發商。這確實是無奈之舉。第二種辦法,利用優先受償權規則,將項目拍賣受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2、竣工結算報告爭議引發的工程款糾紛對策
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建設工程領域一般傾向於採用格式化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決算異議期限,即發包方收到承包方決算報告後在10天內必須提出意見,逾期無答復視為同意。但實際情況往往使得發包方不可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反應。有時發包方資金沒有調動到位,為了扣押決算書拖延支付時間,往往通過非授權職員收件,最後收件人自己承認未能轉交授權人員,自然也無法反應。而承包方認為發包方收到決算書後,在約定時間內未提出意見,根據合同規定,決算書已經生效,要求立即結算付款,而發包方則以授權人員未收到決算書,或者審核需要時間或聲稱已經聘請中介機構進行核算相抗辯。對此,筆者建議將結算文件用特快專遞向發包方項目負責人郵寄並公證該過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給發包方一個合理的審查時間。
財建[2004]369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可做參考:單項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應按以下規定時限進行核對(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
結算報告金額 審查時間
500萬元以下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500萬元-2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2000萬元-5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5000萬元以上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
竣工結算報告如果得到確認,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後15天內支付結算款,到期沒有支付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如未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或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保金糾紛對策
建設工程竣工移交後,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應在一年內進行保修。為了保證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發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後,餘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滿後再行支付。筆者代理過的一起糾紛就是起因於承包人在保修期內履行了維修義務但無法直接舉證(沒有維修雙方認可簽字單,後發包方又委託他人進行了維修)而導致被動,後經律師積極收集其他證據迫使發包方接受了幾乎全額返還的調解方案。實踐中,發包人常以工程質量問題扣押最後5%尾款而承包人則無可奈何。對此,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應當就有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暫緩辦理,雙方可就有爭議的工程委託有資質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其餘部分的竣工結算依照約定辦理。只要承包人切實履行了維修義務並做好證據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爭取權益。
筆者認為,無論是從預防糾紛角度還是解決糾紛角度考慮,律師應與承包方形成一種長期的合作機制才能有效預防和解決糾紛。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為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發通[2004]159號)精神,法律服務機構及人員應當積極為建築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倡導建築業企業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參與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企業簽訂合同、重大決策等事項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促進企業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當企業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應及時提出合理有效的應對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企業的損失,並代理企業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磋商或參加訴訟,保障企業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企業工程合同、農民工勞務合同及其它各類合同的依法訂立、審查、履行、監管、備案、登記制度;幫助企業探索並建立各種擔保和保險機制,完善業主的工程款支付擔保,建立建築業企業的履約責任險和保修保險,引導施工企業與建設單位就拖欠工程款制定還款計劃,並進行公證,保障建築業企業能夠及時收回工程款。
㈥ 關於施工合同的尾款
謝謝你的提問,盼望我實務經驗的點滴可以給你一些幫助。
你的這個案件時典型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所以按照《最高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以及《合同法》286條之規定,建設工程的承攬人,在發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對在建工程有優先受償權,通說為優先權。
這個權利的位階要比抵押權優先,但是比業主物權要靠後,具體理解為,比如,你所承攬施工的大樓,事先有抵押給別人的,抵押權不能和你的優先權對抗,但是如果有業主,比如個人買了大樓裡面的房屋的,只要支付了主要價款,哪怕沒有過戶的,他的擬制物權要優先於你的優先權。
行使起來很簡單,你向法院起訴,直接請求對承攬工程進行訴前保全,並由法院查封,判決後拍賣。對於這個工程,其他所有債權人都要排在你後面的,你最優先。
㈦ 建築工程完工之後不給結算工程尾款怎麼辦
你好,如果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拒不付給工程款的,就起訴它。
竣工驗收是必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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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工程合同尾款至今未付怎麼解決
走司法程序
㈨ 工程尾款糾紛怎麼解決
根據雙方協議約定,看是否具備了支付尾款的條件,如果具備了,對方拖延不付且無正當合法理由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索要尾款及主張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