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索賠
建築工程索賠
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所以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築市場中的工程索賠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在施工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於「罰金」、「賠償」,它的性質屬於經濟補償行為,而非懲罰。它是承包商由於非自身的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以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所要求進行的費用和時間的補償。因此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應當爭取得到的合理償付,不是無理爭利。
在工程實施中,業主往往忌諱索賠,承包商不敢索賠。也不懂應該如何索賠,對工程的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不強,監理工程師也不善於處理索賠。面對這種情況,在建設領域,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由於索賠是一項涉及面廣,需要具備各種知識和經驗的工作,所以要求參與索賠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熟悉施工中的各個環節,通曉各種建築合同和建築法規,並具備一定的財會業務知識。這樣才能使施工索賠有法可依、有根有據、合情合理。
索賠是一門「藝術」,它是一門融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為一體的邊緣學科,涉及到工程技術、工程管理、貿易、法律、財會、公共關系等眾多專業學科知識。因此在索賠過程中,一定要注重對這些知識的有機結合和綜合運用。有些建築企業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賠看成是盈虧成敗的一大關鍵。以下是筆者對工程施工索賠的一點認識。
1施工索賠的概念
施工索賠,是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或非本企業的原因使本企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通過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償還他的缺失。換句話說,凡是超出原合同規定的行為給承包商帶來的缺失,無論是時間上的還是經濟上的。只要承包商認為不能從原合同規定中獲得支付的額外開支。應得到經濟時間補償的,均有權向業主提出索賠。一般地,施工索賠是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要求,這是狹義的索賠,從廣義上講索賠應包括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索賠和業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後者稱為反索賠,故索賠是雙向性的。
2引起索賠的原因
2.1建築過程的難度和復雜性增大
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新技術新工藝,業主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功能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完善,因而使設計難度不斷增大,另一方面施工過程也越來越復雜,所以設計過程要求盡善盡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隨時發生問題要隨時解決,因此需要設計變更。
2.2合同文件前後矛盾和用詞不嚴謹
在建設領域,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其中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要根據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制訂。由於有些條款在訂立過程中未仔細推敲或在訂立合同時用詞不嚴謹。對工程的實際情況考慮不周,致使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從而引起工程索賠。
2.3建築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由於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建築企業間的競爭愈來愈激烈,為了拿到一個工程項目,在投標報價時,承包商常採用「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策略,而中標後在實際施工中,施工方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使自己能在競爭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設法通過合理的索賠增加自己的經濟效益。
2.4項目各方管理間的影響
一個建設項目,涉及的單位有很多,如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采購供應單位、分包單位等。這些單位會在整個項目的建設中發生經濟方面、技術方面、工作方面的聯系和影響。在工程實際實施中。管理上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會產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賠。如:施工中人為障礙、工期延長、加速施工、圖紙錯誤、供圖進度拖延、增減工程量、業主拖延付款等。
2.5不可遇見的因素
如地質條件變化、貨幣貶值、價格調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特殊風險等,這些因素都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難以估計和遇測的。
3索賠的內容和分類
3.1索賠的內容
施工索賠的內容有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即要求對方償付一定的費用或要求業方允許延長原合同期限,作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補償。而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賠事項既有經濟索賠又有工期索賠。
3.2索賠的分類
按涉及的當事雙方分類: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按索賠依據分類:合同規定內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道義索賠;按索賠處理方法和處理時間不同分類:單項索賠、綜合索賠(又稱總索賠、一攬子索賠)。索賠應提出正式的書面報告,內容力求確鑿,簡明扼要,證據充分,以獲得應有的索賠款項。
4索賠的條件和程序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對索賠作了較大的補充,規定更加明確具體。更具操作性。
4.1索賠的條件
一是正當的索賠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賠證據;三是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是任何索賠事件成立的前提條件。對正當索賠理由的說明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難以成功的。所以索賠證據要真實、全面、關聯、及時並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4.2承包人索賠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為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說服力時予以受理。
(5)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6)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後,重新按(4)、(5)條執行。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5索賠的技巧
施工企業要想獲得好的索賠成果,就要組建強有力的、穩定的索賠班子、研究正確的索賠戰略並能掌握機動靈活的技巧。索賠技巧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存在的客觀環境條件而靈活掌握。通常的索賠技巧有:要及時發現索賠機會、商簽好合同協議、對口頭變更指令要得到確認、及時發出「索賠通知書」、索賠事由論證要充足、索賠計價方法和款額要適當、力爭單項索賠,避免綜合索賠、力爭友好解決,防止對立情緒、注意同監理工程師搞好關系
❷ 出現了哪些狀況可以要求建築工程索賠
先講一下索賠的特徵。(不是什麼狀況都可以索賠的)首先,有必要強調一下,索賠是雙向的。不僅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索賠,而且發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賠。其次,只有發生了實際的經濟損失才可以要求索賠。最後,索賠是一種單向的未經對方確認的行為,它和工程簽證不同。
一、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賠的事件(大類)有:
1、發包人違約(未按合同履行基本工作、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發包人應該承擔相應的合同風向卻未承擔、發包人要求工程進度加速、設計錯誤或者其他錯誤指令造成工程的停工窩工等情況、發包人不正當的終止工程)
2、不利於工程的自然條件和客觀障礙
3、工程變更
4、工期延長或者延誤
5、工程師的指令或者行為有誤
6、合同本身有缺陷
7、物價上漲(也可以是貨幣匯率變化)
8、國家政策或法律法規變更
9、其他承包人干擾(各個承包人之間配合不當給本承包方造成的損失)
10、其他第三人原因
二、發包人可以索賠的事件:
1、施工責任
2、工期延誤
3、承包人超額利潤
4、指定分包商的付款
5、常保人不履行的保險費用
6、其他可能的事件
❸ 建築工程索賠的實際費用法怎樣計算
1、索賠費用的組成。
(1)人工費。對於索賠費用中的人工費部分包括:人工費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由於非施工單位責任導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
法定的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2)材料費。對於索賠費用中的材料費部分包括:由於索賠事項的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於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於非施工單位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材料超期儲存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對於索賠費用中的施工機械使用費部分包括:由於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非施工單位責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由於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
(4)分包費用。分包費用索賠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賠費。分包人的索賠應如數列入總承包人的索賠款總額以內。
(5)工地管理費。工地管理費指施工單位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工地管理費,但如果對部分工人窩工損失索賠時,因其他工程仍然進行,可能不予計算工地管理費。
(6)利息。索賠費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於工程變更的工程延誤增加投資的利息;索賠款的利息;錯誤扣款的利息。這些利息的具體利率,有這樣幾種規定:按當時的銀行貸款利率;按當時的銀行透支利率;按合同雙方協議的利率。
(7)總部管理費。主要指工程延誤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
(8)利潤。由於工程范圍的變更和施工條件變化引起的索賠,承包人可列入利潤。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費用的基礎上增加原報價單元中的利潤率,作為該項索賠的利潤。
2、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索賠金額的計算方法很多,各個工程項目都可能因具體情況不同而採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總費用法。計算出索賠工程的總費用,減去原合同報價,即得索賠金額。這種計算方法簡單但不盡合理,因為實際完成工程的總費用中,
可能包括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費,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是屬於不該索賠的;另一方面,原合同價也可能因工程變更或單價合同中的工程量變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種種原因,使得採用此法往往會引起爭議,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條件下,當需要具體計算索賠金額很困難,甚至不可能時,則也有採用此法的。這種情況下,應具體核實已開支的實際費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實際情況。
(2)修正的總費用法。原則上與總費用法相同,計算對某些方面作出相應的修正,以使用結果更趨合理,修正的內容主要有: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僅限於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
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期內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是不直接採用原合同報價,而是採用在該時期內如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根據上述修正,可比較全理地計算出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3)實際費用法。實際費用法即根據索賠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增加,按費用項目逐項進行分析、計算索賠金額的方法。
這種方法比較復雜,但能客觀地反映施單位的實際損失,比較合理,易於被當事人接受,在國際工程中被廣泛採用。實際費用法是按每個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的一種方法,通常分三步:第一步,分析每個或每類索賠事件所影響的費用項目,不得有遺漏。這些費用項目通常應與合同報價中的費用項目一致。第二步,計算每個費用項目受索賠事件影響的數值,通過與合同價中的費用價值進行比較即可得到該項費用的索賠值,第三步將各費用項目的索賠值匯總,得到總費用索賠值。
❹ 建築工程中索賠的費用有哪些情況
第一,建築工程索賠的概念
建設工程索賠,是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對方原因使本企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受損方通過合法的程序要求償還全部損失的行為。換句話說,凡是超出原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對方帶來了損失,且不能從原合同中獲得支付的額外開支,均應得到補償。一方有權向另一方提出索賠。一般地講,工程索賠是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的要求,這是狹義的索賠;從廣義上講索賠應包括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的索賠和發包方向承包方提出的索賠,後者稱為反索賠,故索賠是雙向性的。
第二,引起索賠的原因
1、建築過程的難度和復雜性增大,比如實施新技術新工藝,變更設計等。
2、合同文件前後矛盾和用詞不嚴謹;
3、建築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4、項目各方管理間的影響; 如:施工中人為障礙、工期延長、加速施工、圖紙錯誤、供圖進度拖延、增減工程量、發包方拖延付款等。
5、不可遇見的因素 ;如地質條件變化、貨幣貶值、價格調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特殊風險等,這些因素都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方難以估計和遇測的。
第三,索賠的內容和分類
1、索賠的內容
施工索賠的內容有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即要求對方償付一定的費用或要求發包方允許延長原合同期限,作為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補償。而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賠事項既有經濟索賠又有工期索賠。
2、索賠的分類
按涉及的當事雙方分類: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按索賠依據分類:合同規定內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道義索賠;按索賠處理方法和處理時間不同分類:單項索賠、綜合索賠(又稱總索賠、一攬子索賠)。索賠應提出正式的書面報告,內容力求確鑿,簡明扼要,證據充分,以獲得應有的索賠款項。
3、 索賠的條件
一是正當的索賠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賠證據;三是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是任何索賠事件成立的前提條件。對正當索賠理由的說明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難以成功的。所以索賠證據要真實、全面、關聯、及時並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4、索賠的程序
(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指定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為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說服力時予以受理。
(5)指定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後,與對方協商確定並由履行批准手續。
(6)指定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對方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後,重新按(4)、(5)條執行。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對方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❺ 建築工程索賠報告必須具備哪些內容和要求
建築工程索賠
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所以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築市場中的工程索賠是一種正常的現象。在施工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它不同於「罰金」、「賠償」,它的性質屬於經濟補償行為,而非懲罰。它是承包商由於非自身的原因發生合同規定以外的額外工作或損失所要求進行的費用和時間的補償。因此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應當爭取得到的合理償付,不是無理爭利。
在工程實施中,業主往往忌諱索賠,承包商不敢索賠。也不懂應該如何索賠,對工程的風險意識和索賠意識不強,監理工程師也不善於處理索賠。面對這種情況,在建設領域,施工索賠成為承包工程管理中的一項專門內容,應提高業主和承包商對工程索賠的認識,加強對索賠理論和方法的研究,認真對待和搞好工程索賠。由於索賠是一項涉及面廣,需要具備各種知識和經驗的工作,所以要求參與索賠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管理經驗,熟悉施工中的各個環節,通曉各種建築合同和建築法規,並具備一定的財會業務知識。這樣才能使施工索賠有法可依、有根有據、合情合理。
索賠是一門「藝術」,它是一門融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為一體的邊緣學科,涉及到工程技術、工程管理、貿易、法律、財會、公共關系等眾多專業學科知識。因此在索賠過程中,一定要注重對這些知識的有機結合和綜合運用。有些建築企業在承包工程中甚至把索賠看成是盈虧成敗的一大關鍵。以下是筆者對工程施工索賠的一點認識。
1施工索賠的概念
施工索賠,是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或非本企業的原因使本企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通過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償還他的缺失。換句話說,凡是超出原合同規定的行為給承包商帶來的缺失,無論是時間上的還是經濟上的。只要承包商認為不能從原合同規定中獲得支付的額外開支。應得到經濟時間補償的,均有權向業主提出索賠。一般地,施工索賠是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要求,這是狹義的索賠,從廣義上講索賠應包括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的索賠和業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賠,後者稱為反索賠,故索賠是雙向性的。
2引起索賠的原因
2.1建築過程的難度和復雜性增大
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新技術新工藝,業主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功能要求越來越高。越來越完善,因而使設計難度不斷增大,另一方面施工過程也越來越復雜,所以設計過程要求盡善盡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在施工中隨時發生問題要隨時解決,因此需要設計變更。
2.2合同文件前後矛盾和用詞不嚴謹
在建設領域,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都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其中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要根據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制訂。由於有些條款在訂立過程中未仔細推敲或在訂立合同時用詞不嚴謹。對工程的實際情況考慮不周,致使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對合同條款的不同理解,從而引起工程索賠。
2.3建築業經濟效益的影響
由於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建築企業間的競爭愈來愈激烈,為了拿到一個工程項目,在投標報價時,承包商常採用「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策略,而中標後在實際施工中,施工方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使自己能在競爭中生存下去,就想方設法通過合理的索賠增加自己的經濟效益。
2.4項目各方管理間的影響
一個建設項目,涉及的單位有很多,如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采購供應單位、分包單位等。這些單位會在整個項目的建設中發生經濟方面、技術方面、工作方面的聯系和影響。在工程實際實施中。管理上的失誤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會產生一系列重大的索賠。如:施工中人為障礙、工期延長、加速施工、圖紙錯誤、供圖進度拖延、增減工程量、業主拖延付款等。
2.5不可遇見的因素
如地質條件變化、貨幣貶值、價格調整、不可抗力、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特殊風險等,這些因素都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難以估計和遇測的。
3索賠的內容和分類
3.1索賠的內容
施工索賠的內容有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即要求對方償付一定的費用或要求業方允許延長原合同期限,作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補償。而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賠事項既有經濟索賠又有工期索賠。
3.2索賠的分類
按涉及的當事雙方分類: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按索賠依據分類:合同規定內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道義索賠;按索賠處理方法和處理時間不同分類:單項索賠、綜合索賠(又稱總索賠、一攬子索賠)。索賠應提出正式的書面報告,內容力求確鑿,簡明扼要,證據充分,以獲得應有的索賠款項。
4索賠的條件和程序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對索賠作了較大的補充,規定更加明確具體。更具操作性。
4.1索賠的條件
一是正當的索賠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賠證據;三是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是任何索賠事件成立的前提條件。對正當索賠理由的說明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難以成功的。所以索賠證據要真實、全面、關聯、及時並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4.2承包人索賠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為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說服力時予以受理。
(5)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復核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6)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後,重新按(4)、(5)條執行。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復,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5索賠的技巧
施工企業要想獲得好的索賠成果,就要組建強有力的、穩定的索賠班子、研究正確的索賠戰略並能掌握機動靈活的技巧。索賠技巧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存在的客觀環境條件而靈活掌握。通常的索賠技巧有:要及時發現索賠機會、商簽好合同協議、對口頭變更指令要得到確認、及時發出「索賠通知書」、索賠事由論證要充足、索賠計價方法和款額要適當、力爭單項索賠,避免綜合索賠、力爭友好解決,防止對立情緒、注意同監理工程師搞好關系。
❻ 建設工程常見的索賠問題有哪些
工程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時間補償的要求。
索賠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由於施工現場條件、氣候條件的變化,施工進度、物價的變化,以及合同條款、規范、標准文件和施工圖紙的變更、差異、延誤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現索賠。
常見的工程索賠有以下幾種:
1、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導致費用損失加大或工期延誤引起的索賠。
2、由於業主和工程師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臨時中斷和工效降低導致人工費、材料費、設備費增加而提出的索賠。
3、業主和工程師發布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資源,加班趕工來完成施工項目,導致工程成本的增加。
4、業主材料質量問題或材料供應不及時引起的索賠。
5、由於物價上漲因素,帶來了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費的不斷增長,導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引起的索賠。
❼ 建設工程索賠的計算方法
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有:實際費用法、總費用法和修正的總費用法。
(一)實際費用法
實際費用法是計算工程索賠時最常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計算原則是以承包商為某項索賠工作所支付的實際開支為根據,向業主要求費用補償。
用實際費用法計算時。在直接費的額外費用部分的基礎上,再加上應得的間接費和利潤,即是承包商應得的索賠金額。由於實際費用法所依據的是實際發生的成本記錄或單據,所以,在施工過程中,系統而准確地積累記錄資料是非常重要的。
(二)總費用法 總費用法就是當發生多次索賠事件以後,重新計算該工程的實際總費用,實際總費用減去投標報價時的估算總費用,即為索賠金額,即:
索賠金額=實際總費用-投標報價估算總費用
不少人對採用該方法計算索賠費用持批評態度,因為實際發生的總費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組織不善而增加的費用;同時投標報價估算的總費用也可能為了中標而過低。所以這種方法只有在難以採用實際費用法時才應用。
(三)修正的總費用法
修正的總費用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內容如下:
1)將計算索賠款的時段局限於受到外界影響的時間,而不是整個施工期;
2)只計算受影響時段內的某項工作所受影響的損失,而不是計算該時段內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損失;
3)與該項工作無關的費用不列入總費用中;
4)對投標報價費用重新進行核算:按受影響時段內該項工作的實際單價進行核算,乘以實際完成的該項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調整後的報價費用。
按修正後的總費用計算索賠金額的公式如下:
索賠金額=某項工作調整後的實際總費用—該項工作的報價費用
修正的總費用法與總費用法相比,有了實質性的改進,它的准確程度已接近於實際費用法。
(四)索賠律師聘請
建設工程索賠由於有很強的專業性,聘請索賠律師時一定要注意其從業經歷,否則在法庭上就會出現律師不懂,法官也搞不清楚的狀況,如建設工程行業知名的公認領頭羊朱樹英律師,為湖南路橋建設集團、湖南環達路橋公司、湖南湘築建設公司成功進行過多次索賠的全國知名律師陳平凡等等。
❽ 「建築工程施工索賠計算規定」
索賠費用的構成
人工費: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准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
設備費: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准按照機械台班費計
算。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於施工企業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施工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准按照設備租賃費計
算;
材料費,保函手續費,遲延付款利息,保險費,這三項都是由於工程延期時增加的費用管理費:分為現場,管理費和公司管理費兩部分。
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關鍵工作,則總延誤的時間為批准順延的工期;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非關鍵工作,當該工作由於延誤超過時差限制而成為關鍵工作時,可以批准延誤時間與時差的差值;若該工作延誤後,仍為非關鍵工作,則不存在工期索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