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5月1日調整後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增值稅稅率從17%降到16%;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到10%。
② 建築工程有個稅率是0.0341的,2018年5月1日稅改之後這個數是多少
不會變的。
0.0341,是按照增值稅徵收率3%和其他附加稅費(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一起計算出來的一個綜合應納稅的比例,不能叫稅率。因為稅率是法定的,目前增值稅稅率是16%、10%和6%,徵收率是3%,所以不存在3.41%這個稅率,只能是綜合應納稅比例。
2018年5月1日以後稅率降低以後,這個3.41%是不會變的。因為雖然增值稅稅率降低,但是增值稅徵收率3%沒有改變,而這個比例是按照徵收率計算而來的,所以不會改變。
(2)5月1日建設工程稅率調整擴展閱讀:
比例稅率
即對同一征稅對象,不分數額大小,規定相同的征稅比例。中國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等採用的是比例稅率。
比例稅率在適用中又可分為三種具體形式:單一比例稅率、差別比例稅率、幅度比例稅率。
單一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的所有納稅人都適用同一比例稅率。
差別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的不同納稅人適用不同的比例征稅。具體又分為下面三種形式:
產品差別比例稅率:即對不同產品分別適用不同的比例稅率,同一產品採用同一比例稅率。如消費稅、關稅等;
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即按不同行業分別適用不同的比例稅率,同一行業採用同一比例稅率。如營業稅等;
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即區分不同的地區分別適用不同的比例稅率,同一地區採用同一比例稅率。如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幅度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稅法只規定最低稅率和最高稅率,各地區在該幅度內確定具體的使用稅率。
定額稅率
定額稅率是稅率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課稅對象規定徵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稅對象的計量單位規定固定稅額,所以又稱為固定稅額,一般適用於從量計征的稅種。其優點是:從量計征,不是從價計征,有利於鼓勵納稅人提高產品質量和改進包裝,計算簡便。
但是,由於稅額的規定同價格的變化情況脫離,在價格提高時,不能使國家財政收入隨國民收入的增長而同步增長,在價格下降時,則會限制納稅人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在具體運用上又分為以下幾種:
(1)地區差別稅額:即為了照顧不同地區的自然資源、生產水平和盈利水平的差別,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的不同稅額;
(2)幅度稅額:即中央只規定一個稅額幅度,由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中央規定的幅度內,確定一個執行數額;
(3)分類分級稅額:把課稅對象劃分為若干個類別和等級,對各類各級由低到高規定相應的稅額,等級高的稅額高,等級低的稅額低,具有累進稅的性質。
③ 5月1日起稅率調整,如何開具發票和申報
財稅〔2018〕32號:
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一、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第4a欄、第4b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6%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10%稅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10%稅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同時,第3欄「13%稅率」相關列次不再填寫。調整後的表式見附件1。
本公告施行後,納稅人申報適用17%、11%的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二、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中的第1欄、第2欄項目名稱分別調整為「16%稅率的項目」「10%稅率的項目」。調整後的表式見附件2。
三、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填寫說明第(二)項「各列說明」中第14列「扣除後」「銷項(應納)稅額」的表述中增加以下內容:
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為:若本行第12列為0,則該行次第14列等於第10列。若本行第12列不為0,則仍按照第14列所列公式計算。計算後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差異的,按實際填寫。
四、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同時廢止。
④ 「熱點」5月1日起稅率調整,如何開具發票和申報
5月1日後按17%或者11%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的稅率欄次,默認顯示的是調整後的稅率,納稅人發生上述情況,需要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5月1日後按17%或者11%原適用稅率的,從6月份申報期開始,納稅人如果要申報17%、11%的應稅項目,可以分別填寫在16%項目、10%項目的相關欄次內。
希望對您有幫助,望採納,謝謝
⑤ 2018年5月1日前已竣工的工程,現在決算稅率按多少取
應當按照17%/11%原適用稅率補開。
如果發包方或業主是依法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單位或法人,則2018年5月1日前已經完工且進行決算的工程項目,只有發包方或業主在2018年5月1日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建築企業才可以向業主或發包方開具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開具10%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對於未完工的在建的未結算項目,如果發包方或業主要求建築企業在2018年5月1日之前提前向其開具增值稅發票,則建築企業絕對不能開具發票,否則多繳納1%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5)5月1日建設工程稅率調整擴展閱讀:
實際稅率是實納稅額占征稅對象數額的比率。當實納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或稅基小於征稅對象數額,或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時,實際稅率均小於名義稅率。
例如,在對企業所得按55%的稅率征稅時,假定全部所得10000元,均屬稅基,也沒有減稅或免稅,則應納稅額為5500元,實際稅額也是5500元,其實際稅率等於名義稅率,均為55%。如果從應納稅額中減稅25%,為1375元,則實納稅額4125元。
在其他條件不變時,實際稅率為41.25%。如果從全部所得額中扣除2000元不予計稅,稅基即為8000元,在其他條件不變時,實納稅額為4400元,實際稅率為44%。如果上述兩個條件同時具備,則實納稅額為3300元,實際稅率為33%。
⑥ 5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調整,這些要點搞清沒
1、問:稅率調整從什麼時候開始?相關文件可以在哪裡查到?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的規定:「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相關文件可以在國家稅務總局的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上查到。
2、問:2018年5月1日之後取得的5月1日之前開具的稅率為17%、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可以認證嗎?
答:只要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開具之日起360內)認證即可。
3、問:2018年5月1日後對原稅率發票紅沖後重新開具,適用什麼稅率?
答:應按照原稅率開具。
4、問:2018年5月1日後前開具免稅的農產品普票,7月20日才取得,是否仍然按扣除率11%扣除?
答:應按照原規定進行扣除。即按票面上註明的金額*11%填入附表二第6欄,如果滿足加計扣除再按票面上註明的金額*2%填入附表二第8a欄。
5、問:稅率調整後,出口貨物的出口退稅率有調整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的規定: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上述規定以外的出口退稅率目前文件未作調整。例如: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5%的出口貨物,仍適用15%的出口退稅率。
6、問:稅率調整後,出口退稅方面有什麼特殊規定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的規定:
「五、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調整後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後的出口退稅率。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准。」
舉個例子:A企業為外貿企業,2018年2月3日購進一批貨物,當時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若A企業於2018年7月4日將該批貨物出口,則該批貨物仍適用17%的出口退稅率;若A企業於2018年8月4日才將該批貨物出口,則該批貨物適用16%的出口退稅率。
7、問:稅率調整後,稅控設備是否需要升級才能開具新稅率發票?
答:屆時將會進行升級,具體操作請關注廈門國稅網站以及廈門國稅微宣傳微信公眾號的最新通知。
8、問:2018年5月1日前未開具發票,調整稅率後再開具發票,適用什麼稅率?
答:應當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適用稅率。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前的,適用17%、11%的稅率;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後的,適用16%、10%的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的規定:「第十九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的規定:「第三十八條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一)採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採取托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並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採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託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的規定:「第四十五條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三)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的,為金融商品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四)納稅人發生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情形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五)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舉個例子:B公司於2018年4月3日向C公司(一般納稅人)采購一批貨物(原適用稅率為17%)並預付了貨款,C公司於2018年5月13日發貨。則C公司應當貨物發出的當天,開具16%稅率的增值稅發票給B公司。若C公司採取的是直接收款的方式並於4月3日收訖銷售款項,則C公司即使是5月1日之後補開發票,也應當按17%稅率開具。
⑦ 建築服務業預收的工程款,5月1日後開票按哪個稅率
建築服務業預收的工程款,5月1日後開票按原稅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公告: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⑧ 5月1日營改增以後建築業的增值稅率是多少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⑨ 2018年5月1日後增值稅新稅率表
2018年5月1日後,我國增值稅屬於比例稅率,根據應稅行為一共分為13%,9%,6%三檔稅率及5%,3%兩檔徵收率。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3%。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9%: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3%。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9)5月1日建設工程稅率調整擴展閱讀:
稅率調整
從2018年5月1日起,國務院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根據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的《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2019年4月1日起,中國下調進口貨物增值稅率,這將使進口企業全年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減少約2250億元人民幣,消費者稅負減少13.5億元人民幣,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⑩ 今年5月1日起稅率調整系統該如何處理
不用擔心開票系統問題,開票系統已經升級,升級後進入系統,稅率就有16%、10%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