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企業沒有資質是否可以承攬工程
根據規定得不出這種結論,更沒有暗示說你沒有資質也可以承攬工程的意思,規定的這種況,處理時應該按已完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為分水嶺進行掛鉤處理,該規定說:「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
這條規定所謂的沒有資質的當事人事實上是有承包工程的實際能力的,這叫資質處於浮動情況。如本來是三級企業現在已轉為二級企業,在沒有完全取得相應資質之前完成了工程,雖然沒有資質,但是質量是完全合格的。
這個規定不能反推結論,即不能因為工程質量合格則合同有效,與此相似的問題是總分包之間是否可以適用規定,我個人認為轉包或違法分包造成合同無效,其處理的原則仍看已完工程的質量是否合格而定,承包人如果認為工程質量合格,可以要求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計價。
B. 沒有相應的資質承攬工程違法嗎
當然了,現在接工程是必須要有資質的。不過只要問題的出現總會有解決辦法,現在興起的分公司合作模式就是給有工程無資質的工程人帶來的一個機會。
分公司合作模式:通過合夥人模式在合作夥伴的所在區域設立分公司,授權合夥人為分公司法定負責人,享有完整的全套工程施工資質、獨立的營業執照、獨立賬戶、獨立經營權、財稅自理(完全的財稅自主權);0掛靠費(勿須承擔非法掛靠費用)、自主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合法合規承接(投標)各類工程項目,全部享有分公司的經營所得。
C. 無資質承建工程違反了建築法多少條,該處以什麼處罰。
2005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52條第(5)項的規定,認定無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上面的三種情形違反了《建築法》關於發承包的規定,依據《合同法》第52條(可參見2Z202032)屬於無效的合同。對該合同按照以下辦法處理: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3.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不予支持。法律責任1.超越資質承攬工程的法律責任發包單位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並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的,吊銷資質證書,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轉讓、出借資質證書的法律責任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准造成的損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3.發承包中行賄、受賄的法律責任在工程發包與承包中索賄、受賄、行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分別處以罰款,沒收賄賂的財物,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對在工程承包中行賄的承包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D. 建設工程企業沒有建築資質,為達到承攬工程目的,通常採取掛靠,這種方式存在 哪些弊端呢
單位抽取點數,實際個人利潤交底,不過特別考驗個人的管理能力,如果管理好的話,基本還是能掙錢的
E. 建設工程總包承包給沒資質陳的後解除工程怎麼辦
一、按照字面意思來看,既然是施工總承包,就應當包括總承包里內的任何工作內容。如果不包括總承包范圍內的內容,遇到專業工程都必須分包出去,總承包企業將不可避免地淪為「二道販子」,僅僅是將工程從發包人手裡接過來,然後將土方分包給土石方單位,機電安裝分包給機電設備安裝單位,裝修、鋼結構、金屬門窗也都專業分包出去了。長此以往,總承包企業的實力將逐漸損耗降低。
二、按照建設部有關文件的說法,具備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攬總承包覆蓋范圍內的專業工程。
建設部部令第159號《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
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
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專業承包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和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建設部《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第(七)條規定:
選擇總承包序列某一類別資質作為本企業主項資質的,可申請總承包序列內各類別資質。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不再申請總承包資質覆蓋范圍內的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即可承攬專業承包工程。總承包企業投標或承包其總承包類別資質覆蓋范圍以外的專業工程,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總承包企業不得申請勞務分包類別資質。
F. 有營業執照建築公司沒有資質做工程算犯法嗎
是的,建築施工不僅需要營業執照,還需要相應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6號)第29、《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分包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24號令)第14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79號令)第78條的規定。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①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②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③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④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營業執照不可以作為施工資格證明,所以承包方將工程分包給無資質單位屬於違法,另一方面無資質施工也屬於違法行為。如果上述問題解決,有資質辦理方面的問題,可以追問。
G. 剛成立的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沒有資質可以接工程嗎
不可以,建築工程承包是必須要有施工資質的。
資質級別:
一級資質
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於1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於7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4項;
(3)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於4000萬元。
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於8年從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築師、一級項目經理) 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二級資質
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於500萬元,凈資產不少於600萬元;
(3) 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於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於2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4項;
(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於1000萬元。
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於6年從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建築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H. 沒有資質的建企接工程會受到什麼處罰
1、無資質或個人承接工程的後果
2019年1月3日,主管部門發布《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針對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再次重申了市場秩序。《重磅:關於建築工程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無論是無資質企業和包工頭,還是將工程分包給無資質企業和工人的建設單位,都會受到嚴厲懲罰。包工頭或者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攬工程,被查到後予以取締並處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掛靠」與轉包、違法分包相比,要承擔的法律後果會更嚴重,掛靠會導致承包人與掛靠人之間的掛靠上合同無效,同時還會讓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施工合同無效。法院可以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違法所得。這些非法所得既包括沒資質的掛靠隊伍所獲得的利潤,也包括出借資質的單位因此而獲得的所有費用。到2020年,隨著各項「放管服」政策的落地,沒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將徹底失去市場准入資格。
2、沒有資質的建企接工程的情況:
無資質承接工程的;
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的;
借用其他單位的資質承接工程的。
3、沒有資質的危害
安全事故和質量問題:
沒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其人員的配備和工程建設實力,一般都不能滿足工程建設的要求。所以,沒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在工程建設中,由於缺少專業人員、技術實力不達標,安全事故和質量問題很容易出現。
無法拿到工程款:
建築企業承包工程,必然要與工程發包方簽訂合同,以確保雙方利益。但是,沒有資質的建築企業,其所簽訂的合同等文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建築企業辛辛苦苦的施工建設,最終卻可能因為工程合同無效,而無法拿到發包方的結算款。
此外,沒有資質的建築企業,承包的工程不受法律保護,所完成的工程也不能作為企業的工程業績。對於企業來說,沒有資質始終是一把懸在頭上的懸在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稍不注意建築企業就會深陷危機。
建築資質證書關繫到企業利益:
建築企業在承包工程的時候,必須要與工程發包方簽訂合同,來確保雙方利益。但是,因為缺少必要的資質,所簽訂的合同等一些文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建築企業一年的勞累,可能因為工程合同無效,而無法拿到發包方的結算款。
I. 建築企業沒有工程資質可以承接項目嗎
建築企業沒有工程資質不可以承接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築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經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分總則、建築許可、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建築工程監理、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85條,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019修正)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J. 沒有資質的情況下將工程做完驗收了能要到錢嗎
這話問的,沒有資質怎麼承包的工程,看來工程也不是大工程,建設單位也不是專業的建設單位,,在簽訂合同前也沒有審查承包單位資質,一般某某單位自己需要搞點小建設,如:在自己單位院內搞個硬化路面,建設個車棚,簡單裝修一下辦公室,也無需按照建設程序進行,家庭裝修就更不用說了,連合同都沒有,像這些非專業的建設單位他們不可能都知道建設程序,一次性投資的小工程也無需強調這些,做這些工程完全可以,但做國家工程如:建設辦公樓,建設住宅小區,不是錢的問題,沒有資質施工,開工就是不可能的,私自開了工,建設單位及承包單位都將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