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憑證跟意見書一樣嗎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憑證跟意見書不一樣。不管是任何經營場所,兩者都不可以當二消。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是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另一份則留備案機關存檔。
2、消防驗收意見書: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意見。一般稱為一次消防。
而二次消防:是主體建築通過消防驗收後,進行二次裝修前,需要把裝修設計圖報消防主管機構審核,也稱消防報建。是主體建築在使用時需要進行的消防安全保護,一般就是指內裝修設計審核。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表擴展閱讀:
二次消防的目的:建築工程在設計圖紙確定後,需要通過國家消防主管機構的審核,確定建築工程的平面局部,功能設置等符合國家消防規范,滿足建築防火的要求。
二次裝修消防報建圖包括:平面圖、天花圖、電路圖、電路系統圖、所在樓層全層平面布置圖、噴淋布置圖、煙感布置圖、消防設計說明等等。
消防報建圖還在蓋上有消防資質設計院出圖章、注冊建築師章及設計院資質文件等等。除了電氣的圖紙以外,還包含,建築圖、防排煙平面圖、消防給水平面圖、系統圖等。
⑵ 如何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表中保溫一欄
不一樣,審查設計備案是這樣的 第十五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五)消防設計文件。
第二十一條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第二十六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後,應當出具備案憑證,並通過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預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5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之日起30日內,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完成圖紙檢查,或者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准完成工程檢查,製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在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公告。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現消防設計不合格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已經開始施工的,同時責令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後,應當停止施工,對消防設計組織修改後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復查。經復查,對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施工。
第三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依據、范圍、條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應當在互聯網網站、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
第六條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三)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核查;
(四)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根據需要進行的其他消防監督檢查。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七)外牆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十五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⑶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檢查需准備的材料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二)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裝修材料抽樣檢測報告
(四)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消防設計審核時提供的「消防設計文件」一份。(設計圖紙單獨成卷)
(八)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九)總平圖復印件一份
(十)全套竣工圖
⑷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誰規定的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4)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表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⑸ 消防備案驗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審批時限20個工作日)(一)新建、改建、擴建、用途變更部分;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設計備案只須填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加蓋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寫);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印章);(甲方提供)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紅線圖(復印件);(甲方提供);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甲方要求設計院提供);5、消防設計文件一套(包括總平面圖、建施、水施、電施、曖通圖等);(甲方提供);6、全套圖紙光碟一份。(甲方提供);註:選址或方案設計審核的,應備齊總平面圖、建築平、立、剖面圖。
(二)建築內部裝修部分;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設計備案只須填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加蓋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寫);2、所在建築物的《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復印件);(甲方提供);3、室內裝修設計圖、動力、照明等電氣線路布置圖 、有消防工程的,還應提交消防設計圖紙;包括自動消防噴水滅火系統圖紙、火災自動控制報警系統圖紙、防排煙圖紙等,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4、建築圖紙光碟一份;5、裝修材料的說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寫);6、場所的使用證明(復印件)。(或者租賃合同)(甲方提供);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或工商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甲方提供;8、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正副本(復印件)。(甲方要求裝修方提供裝修設計資質、消防設計資質由消防公司提供);
⑹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裡面的消防設計備案號是怎麼回事
你這個工程是消防備案的。設計審核也是備案的,設計審核備案成功後會列印出一張回執單,上面有設計備案號。驗收備案時必須填上設計備案號。
⑺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材料都需要提交哪些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定點陣圖等,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工程不需提供);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等);
5.消防設計文件(應達到公安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每張圖紙均應加蓋出圖專用章,應一並提供設計光碟。圖紙折疊時請選用不裝訂成冊的折疊方法折疊;折疊後的圖紙幅面應為A4規格(210mm×297mm);折疊後圖紙標題欄應露在外面。)
6.其他有關材料
⑴建設單位委託書、授權書(不得委託設計、施工單位人員和其它單位人員辦理);
⑵建設項目批准文件;
⑶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提供: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沒有規定的;
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擬採用國際標准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⑷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工程所在建築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消防法律文書復印件和產權合法證明材料、承租合同;
⑸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確定後,提供其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等)。
所有復印件應加蓋印章。
⑻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已經收到,顯示未抽中,還是否需要申請消防驗收如何進行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已受理,顯示未抽中,意思是不進行抽查。但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應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2、 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5)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3、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8)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表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經公安部修改後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條款:
第三章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第十三條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且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
(四)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⑼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查詢怎麼查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報後,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憑證;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二)查驗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裝修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9)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表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並承擔下列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手續並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二)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並委託監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四)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裝修材料。
⑽ 消防竣工備案與消防驗收的關系
先審核、後驗收、公共娛樂場所之類的還要開業前檢查。
1、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
2、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3、全國各地的建築工程在圖紙設計階段要報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部門會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在工程竣工驗收階段,需要報當地消防部門來驗收,驗收合格的工程。
(10)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備案表擴展閱讀:
1、但並不是所有的單位都這么幸運,消防部門會對其中一部分報送的資料進行抽查和現場驗收,如果抽查合格的,網上就會顯示「抽查合格」。
2、順便提一句,聰明的單位會主動與消防部門處理好關系,以使自己「不被抽到」,但消防部門抽查是有一定比例的,大部分單位只要按照要求做,都會比較幸運。
3、另外再提一句:即使在備案後未被抽到,只能說明建設階段竣工驗收工作已經結束,但消防部門還有日常巡查抽查。各地消防部門處理大致如此,但各地執行還是有差異的,請咨詢當地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