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一臨時圍擋工程合同~~~~急急急急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非招標項目示範文本)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施 工 合 同
發包人: XXXXX公司 (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圍擋工程
2、工程地點:路
3、工程內容: 場地清理、基槽開挖、墊層及基礎澆搗砌築、市政圍擋(B1#型)安 裝
4、承包范圍:路工程項目市政(B1#)圍擋定位放線,土方基礎及圍擋安裝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14 年 5 月 23 日
竣工日期: 2014 年 6 月 10 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9 天
三、承包方式及質量標准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委託設計、包設備、包工期、包質量、包保險、包安全、包稅金、包各項協調費用、包各項規費、包各項措施費用、包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於:職業健康、人身傷亡保險、環保、不可預測費用等)
2、工程質量標准:工程質量及工程驗收標准,按建設部現行的有關施工規范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准進行,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合格工程標准。
四、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及結算方式
1、合同價款計取採用第 二 種方式:
第一種:根據 報告書,經甲、乙雙方協商按包干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 )簽訂合同。
第二種:根據 成本部工程預算審核 報告書,經甲、乙雙方協商按暫定金額人民幣(大寫):叄拾捌萬貳仟零伍拾叄元肆角叄分(¥ 382053.43 )簽訂合同。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第二 種方式付款。
第一種:(適用於包干價)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後,支付至合同包干價的70%;竣工驗收合格後,結算報告由甲方成本管理部報甲方主管部門審計處備案。若甲方主管部門審計處抽審,則以抽審審定金額作為結算金額支付至 ;若甲方主管部門審計處未抽審,則按甲方成本管理部審定金額作為結算金額支付至 ;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後付清。
第二種:(適用於暫定價)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後 10 日內乙方報送結算資料,經甲方成本管理部審核後,支付至審定金額的70%;結算報告由甲方成本管理部報甲方主管部門審計處備案。若甲方主管部門審計處抽審,則以抽審審定金額作為結算金額支付至 95% ;若甲方主管部門審計處未抽審,則按甲方成本管理部審定金額作為結算金額支付至 95% ;餘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後付清。
乙方應在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正式發票予甲方作為甲方付款依據。
3、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按第 二 種結算方式:
第一種:(適用於包干價):本工程施工范圍內大包干,不簽證,在扣除水電費等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及質量保證金後按包干金額進行結算。
第二種:(適用於暫定價):本工程結算採取按實結算的方式。工程量按湖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布的消耗量標准(06版)計算;各項費用按(湘建價〔2009〕406號)規定計取,其中養老保險費及工程排污費不計取;人工工資按湖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發布的市場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施工同期《建設造價》發布的材料預算價及先導區與甲方下發的材料限價計取;分部、分項能套用(長發〔2014〕1號)包干價的優先套用包干價。結算總價下浮5%,根據(長發〔2012〕31號)。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施工場地的協調工作;
(2)協助、監督乙方安全、文明生產;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甲方進度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並保證施工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准。
(2)開工前對施工圖紙認真核查,積極配合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交底及會審工作,指出圖紙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規、慣例或規范之處,以及設計圖紙中錯、漏、碰、缺問題。
(3)負責施工場地臨時設施、道路、管線的施工和保養,負責從就近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採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對紅線周圍地下管線及市政設施造成破壞。
(4)施工過程所需證件(包括夜間施工證)由乙方及時辦理。如發生擾民和民擾,乙方應妥善處理。
(5)在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負責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和施工現場的組織管理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標准化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維護施工現場安全,採取嚴格的安全保護設施,建立並完善事故處理報告機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所造成自身及第三者的安全事故,按國家規定由相關主管部門處罰,甲方有權視情況嚴重性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施工過程中,乙方須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包括攝影、錄像資料。
(7)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擅自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8)參加竣工驗收,本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辦理好移交手續。
六、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准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甲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進行修改再進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材料損失、返修費用和工期延誤等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第三方施工,因此超過合同總價款部分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竣工日期以甲方出具驗收合格證明文件的日期為准。
4、竣工驗收時,未按設計施工圖實施部分,應予以扣除相應造價。
七、工程保修及質量保證金
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保修期為 半 年,自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時,預留本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5% 的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甲方在質保期滿後14日內,將剩餘的質量保證金返還乙方。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它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第三方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范圍;不屬於乙方保修責任范圍,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配合施工的,乙方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乙方應承擔其違約所引起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責任。甲方還可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進場施工,材料進場後需提供相關材料檢驗報告並由甲方現場施工負責人檢驗材料材質,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經甲方同意使用的材料,若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仍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的,按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合格工程不予計價,不合格工程的清除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工程進度滯後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停止支付工程進度款甚至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4、乙方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甲方除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外,還可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無故遲延支付工程款,則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6、本合同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叄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約定其他事項: \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日 期: 日 期:
⑵ 南寧市古城星湖路口圍擋施工,出行經過注意啦!
為配合南寧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南湖匯水片區管網提升改造工程建設,施工方在古城星湖路口進行為期45-55天的圍擋施工,施工佔用古城路兩股機動車道。
建議市民盡量選擇桃源路、新民路、雙擁路、園湖南路等周邊道路繞行。在上下班高峰期,交警部門將增加警力加強疏導,確保交通安全、暢通。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⑶ 建築工地臨時佔道圍擋手續辦理
所需材料:
1、臨時佔道申請書一份,加蓋本單位公章(電腦列印);
2、佔用城市道路示意圖(電腦繪制4寸平面位置圖,佔道位置立面現狀照片電子版);
3、工商營業執照或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辦理條件:
確需臨時佔用城市道路的,應當經城管部門批准,領取《臨時佔用道路許可證》後方可佔用。臨時佔用城市道路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3)南寧市建設工程臨時圍擋擴展閱讀
《武陵區臨時佔道建設工程圍擋管理辦法》
第六條 圍擋應統一樣式、顏色一致,做到安全、堅固、平穩、整潔、美觀、完整。禁止使用彩條 布、竹質籬笆、單片搭設式彩鋼瓦等易變形材料及未經批准使用的施工圍擋。
(一)臨時佔道建設工期為10天以上的臨街建築工程、市政設施大中修工程(包括園林綠化工程項目)、建築物外裝修工程、美化亮化工程、臨時佔用、挖掘工程(如出入口設置、頂管施工、各類管線的埋設工程等)、市政設施維修養護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等,須採用新型景觀圍擋。
(二)各市政設施管養單位、各管線單位對於城市道路養護及地下管線維護、搶修時間在10天以下的應按照規范要求設置路攔式施工圍擋。
(三)臨時佔用(挖掘)城市道路的,應在施工圍擋上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警示燈;超過7天的,應在圍擋上懸掛《常德市城市道路臨時佔用、挖掘許可證》公示牌。施工必須在審批時效內完成,盡量縮小佔道範圍,余土隨挖隨運,嚴禁現場堆置。
第七條 新型景觀圍擋規格、標准:
(一)圍擋尺寸為高2.3M、寬1.5M,圍擋框架材料為扁鋼管(型號為30MM×25MM×1.2MM),面板為噴塑鐵絲網(型號為0.2MM),間距不少於5CM×5CM。框架與面板連接部分均滿焊,焊後打磨。
(二)面板上先覆蓋秧苗模擬草皮(型號為40CM×60CM),後覆蓋無紡布模擬葡萄藤條 ,再用鐵線扎絲固定,間距為15CM-20CM。
(三)藤條 需採用每根35片葉面以上,葉面尺寸為10CM×10CM(±0.1CM)。每塊圍擋需平鋪設置13根藤條 。
(四)圍擋底座需採用承插結構,底座外殼採用玻璃鋼材質,裡面灌注混凝土,尺寸為40CM×30CM×25CM。
(五)圍擋框架需塗防銹漆後,再塗一道底漆,兩道中綠色面漆。
⑷ 建築臨時施工圍牆有什麼標准
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建築臨時施工圍牆的標准如下:
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管理,設置進出口大門,制定門衛制度,嚴格執行外來人員的進場登記制度。
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擋,市區主要路段和其它設計市容景觀路段的工地設置圍擋高度不低於2.5米,其它工地的圍擋高度不低於1.8米,圍擋材質要求堅固、穩定、統一、整潔、美觀。
建築臨時施工圍牆 建築工程開工前,需要三通一平(具體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 平整),並且施工區域應形成封閉施工,必須能先建設臨時圍擋作為施工場地的臨時圍牆。
(4)南寧市建設工程臨時圍擋擴展閱讀:
新開工的建設工程在人員密集場所必須使用輕質圍擋,其他地方提倡使用輕質、安全、美觀的圍擋。新開工的建設工程確需搭設圍牆的,圍牆必須是24cm牆,要設置基礎,地基土應夯實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同時按規定設置加強柱和變形縫。
施工、監理單位要做好施工過程中的隱蔽驗收,嚴禁違章作業,搭設完後驗收合格方能使用;加強圍牆搭設、使用和拆除全過程的管理,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確需靠近圍牆施工的,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作業。
中心城區新開工的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市建委《中心城區建築工地圍牆提升改造方案》的要求修建圍牆(圍擋)。
在中心城區人文歷史區域和主要幹道毗鄰兩側工地,實體砌築圍牆高度不低於2.5米,長度方向設置伸縮縫,每3米應設置加強柱。輕質圍擋高度不低於2.5米,應設置固定式基礎,彩鋼板厚度不低於0.5mm,採用鉚釘固定在鋼架上,並具備抗風壓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
⑸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圍擋是由建設單位完成嗎
建設工程施工前由施工方設置圍擋。
1、
施工圍擋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將施工范圍與外界環境隔離分開,不受外界干擾的臨時設施,是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的管理手段。
2、施工圍擋在工程結算時屬於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中相關的施工界限,把施工圍擋范圍之內的空間,叫做「施工現場」。
3、施工現場內的空間用於施工建材和機具臨時堆放,臨時加工棚、臨時配電室、臨時辦公室、宿舍、食堂、衛生間和各種標志牌等臨時設施
的布置。所以,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由施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設計,經建設單位批准後,有施工單位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