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1、工程施工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 辦理了工程項目計劃批文;
(二) 招標人依法辦理了招標登記;
(三) 辦妥建設工程用地手續;
(四) 辦妥建設工程規劃有關手續;
(五) 施工現場已基本具備「三通一平」條件,能滿足施工要求;
(六) 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七) 建設資金已落實或部分落實。 註:資金落實是指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合同價的30%。
2、工程設計招標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 已取得建設項目立項批准書;
(二) 已取得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
(三) 已按規定辦理工程報建手續;
(四) 有設計要求說明書;
(五) 建設資金已滿足設計招標要求(一般不少於總投資的30%)。
Ⅱ 建築工程招標應該准備什麼
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幾項准備工作
實行招標的工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建設項目已正式列入國家、部門或地方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或經有關部門批准;
2. 概算已經批准,資金已落實;
3. 建設用地的徵用工作已經完成,障礙物全部拆除清理,現場「三通一平」已完成或已經落實給施工單位施工;
4. 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
5. 主要建築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設備已經落實,能夠保證連續施工;
6. 已經項目所在地規劃部門批准,並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具備以上條件,即可申請招標。望採納
Ⅲ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客觀來講,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應該具備的條件包括以下幾項:
招標人應該依法成立
初步設計及其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Ⅳ 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招標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八條的 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 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 已經核准;
(四) 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 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實踐中,經常存在串通招標投標的情況。串通招標投標,是指招標 者與投標者之間或者投標者與投標者之間採用不正當手段,對招標投標事項進行串通,以達到排擠競爭對手或損害招標者利益的目的的行 為。
Ⅳ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需具備哪些條件
1.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2.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3.
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准手續的,已經核准
4.
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5.
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Ⅵ 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施工招標,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
第二十七條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招標項目屬於建設施工的,投標文件的內容應當包括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和擬用於完成招標項目的機械設備等。
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
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並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後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並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並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招標人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Ⅶ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必備條件有哪幾種
通常要求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批准招標:一是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或省市自治區的年度基本建設施工計劃;二是有合法的設計單位繪制的施工圖及批準的概預算文件;三是已領取建設用地許可證,完成了拆遷工作,施工現場實現了三通一平;四是資金、主要材料及設備已落實,滿足施工需要;五是標底已編審完畢;六是有當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許可證。
Ⅷ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2003年第30號令)第8條規定:
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一) 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 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三) 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手續,已經核准;
(四) 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五) 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1條規定,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1、建設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數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