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政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的規定有哪些
市政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的規定: 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發展的原則,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必須兼顧環境保護,實行統籌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從而最終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和諧統一。 二、市政公用工程建設的自身特點,要求其工程施工期間必須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組織設計 必須有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的內容。 主要內容應包括: 1、施工降排水施工降水方案必須考慮其影響范圍內的構築物的影響和安全,並應通過技術論證。施工降排水過程不得污染地下水,所排出的水應考慮回灌和使用。沉井和基坑施工排水,應對其影響范圍內的原有建(構)築物進行沉降觀測,必要時採取防護措施。 2、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國務院第15號令)的有關規定,施工單位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過程對環境造成污染。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⑵ 關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適用情況
本項目先建,但早期估計沒有做環評,而後面民房和生產廠房在選址時也沒有參照相關要求充分考慮選址合理性。本項目屬於危險品倉儲企業,存在環境風險,看你的描述周圍有許多民房和生產廠房,所以環保局處於安全考慮,要求做環評。這種情況可以到當地消防安全主管部門就安全距離咨詢下,看具體安全距離應該是多少,然後核實本項目與周圍建築物的距離是否滿足,最後還得和環保部門進行協商,參考下他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