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依據
《關於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發[2003]341號的規定:
一、發展預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漿是發展散裝水泥的重要途徑。各地區應當採取措施,鼓勵發展預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漿,將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納入工作日程。
二、北京等124個城市(具體名單見附件)城區從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區)轄市從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各城市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發展預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漿規劃及使用管理辦法,採取有效措施,扶持預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漿的發展,確保建築工程預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漿的供應。
三、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建築行業發展規劃以及環保要求,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資質審查。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混凝土生產企業,不得向社會供應預拌混凝土。
(1)昆明市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條件擴展閱讀:
規定製定背景:
現階段,我國城市的大氣污染正處於轉型時期,大氣污染從煤煙型向混合型轉向,建築施工揚塵對大氣污染的比重較大,其中水泥塵占很大比例。
水泥塵污染大氣的主要途徑有兩方面:一是在袋裝水泥運輸過程中以及裝卸和儲存過程中產生的破損,一般破損率在5%。僅此一項,以袋裝水泥消費量20萬噸為例,破損撒落水泥1萬噸,而這些水泥中大約有20%(2000噸)以上最終進入大氣,成為懸浮物污染環境。
二是袋裝水泥在拆袋和施工現場攪拌時產生的粉塵,還有包裝袋回收時產生的粉塵,都會產生空氣和環境污染,成為危害人們身體健康、污染生態環境的源頭。另外生產水泥袋也會增加能耗和產生環境污染。
❷ 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管理辦法的條例條款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提高建築結構抗震設計的可靠性,防禦和減輕地震對建築物的破壞,保障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1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以下新建、改建、擴建及加固工程:
1、超出國家現行抗震設計規范(標准)所規定的高度、層數、體型規則性和其它強制性條文規定的超限高層建築工程;
2、採用現行建築抗震設計規范規定以外的結構體系(結構型式)、採用隔震、減震等新技術或新材料的高層建築工程;
3、根據《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准》抗震設防類別劃分為甲、乙類的建築工程;
4、做過設計地震動參數復核的高層建築工程;
5、《雲南省地震災區恢復建設工程管理規定》(雲政辦發[2003]27號)規定需要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其它建築工程。
第三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抗震管理機構具體做好組織實施工作,並委託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進行技術審查。
第四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納入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初步設計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作為有關部門審批初步設計的依據之一;施工圖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應作為施工、質監、監理及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未取得項目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批准書(初審意見表)的建築工程,各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不得辦理招投標、監理等相關手續,更不得組織驗收和投入使用。
第五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主要內容:
1、抗震設防依據和抗震設防標准;
2、抗震概念設計和基本要求;
3、所用的計算軟體、力學模型是否符合結構實際受力情況,結構抗震設計計算的主要結果;
4、主要抗震構造措施;
5、地基基礎方案和處理措施。
第六條 抗震設防審查程序
建設單位在申報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時,應將有關資料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取並填寫《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初審表》。經抗震管理機構政策性審查後,凡不屬於本《辦法》適用范圍的建築工程,由抗震管理機構在《初審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初審專用章」。
凡屬於本《辦法》適用范圍的建築工程,由抗震管理機構委託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技術審查,並提出書面審查意見,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修改,並提出回復意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專家委員會《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書》和設計單位回復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頒發《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批准書》(經抗震設防專項審查且審查結論為合格的建築工程)
經抗震設防專項審查且審查結論為不合格的建築工程,由設計單位另行設計並負責重新報審。對審查結論有重大爭議的項目,可申請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復審。
第七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1、本辦法適用范圍內中央在滇項目及省屬項目,本辦法第二條第1、2、4款規定范圍內昆明市建築高度80米以上(含80米)、其它州市建築高度45米以上(含45米)的建築工程和本辦法第二條第3款規定范圍內的建築工程由雲南省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負責進行審查;
2、本辦法第二條第1、2、4款規定范圍內昆明市建築高度80米以下、其它州市建築高度45米以下的建築工程,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州、市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負責進行審查;
3、本辦法第二條第5款規定范圍內的建築工程,按《雲南省地震災區恢復建設工程管理規定》(雲政辦發[2003]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各地審查范圍內審查難度較大或審查意見難以統一的建築工程,可由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雲南省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進行審查。
第八條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應首先由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機構對結構抗震構造和抗震能力進行綜合審查,其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需經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第九條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政策性審查階段應報送以下文件資料:
1、《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初審表》(見附表一);
2、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3、項目建築和結構專業設計圖紙;
第十條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性審查階段應報送以下材料:
1、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申報表(見附表二、三、四;
2、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3、結構設計計算盤及其它計算資料;
4、建築和結構施工圖;
5、超限設計時所依據的技術法規、資料和所採取的特殊抗震措施說明;
6、其它相關試驗、檢測報告。
第十一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成員應由長期從事工程抗震的勘察、設計、科研、教學和抗震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省、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聘任,並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抽查各地專家委員會的工作質量。
第十三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服務咨詢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專家委員會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時,應按照國家、省有關抗震設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技術標准作為判定依據,對工程勘察、設計技術文件進行認真審查,並對技術審查意見負責。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對報審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勘察設計單位及其有關設計人員,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建築抗震設計規范》、《建築抗震設防分類標准》等進行勘察設計,並對抗震設計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抗震設計進行施工,並對抗震施工質量負責。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抗震設計的要求和施工規范進行監理,保證監理工程質量。建設工程監督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原《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實施辦法(試行)》(雲建抗[2001]801號)同時廢止。
雲南省建設廳
❸ 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組織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文稿,組織協調重要會議;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對外聯絡、計劃生育、綜治維穩、對口扶貧、新聞宣傳、史志、年鑒、信訪、熱線、應急、接待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及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重要輿情工作;負責機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
二、財務處
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資金的統一管理使用,定期檢查審核城建資金的使用情況;協調管理建設項目竣工財務結算審查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及其它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編制全市城市維護資金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中的經濟分析。
三、政策法規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及制度創新,牽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法律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組織重大決策聽證,負責局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負責局依法行政體系建設;牽頭局行政執法工作,實施對執法部門、執法人員的執法監督、培訓組織專項執法稽查;負責局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的監督、審核及對外執法聯絡;承辦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管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及對外合同的合法性、適當性審查;負責法制宣傳、法制教育、法律顧問管理聯絡工作。
四、城市建設處
負責全市重點工程和代建工程項目的協調服務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范圍內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工作;負責主城規劃區內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協調管理和推進工作;配合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預決算的審查審計;負責局承擔的「四創兩爭」方面的工作;參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五、村鎮建設處
負責編報全市縣城、鄉鎮建設項目和補助經費計劃,指導小城鎮建設項目的編制、報批、實施工作;負責小城鎮試點鄉鎮建設的審批及總結推廣;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及農村民居的通用設計圖的推廣運用工作;參與撤鄉並鎮、撤鄉建鎮等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域城鎮化建設管理的督促、指導和服務。
六、房地產管理處
擬定房地產開發管理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信用管理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企業的資質管理、資質換證及其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商品房現房銷售的備案;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核發及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統一頒發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和他項權證;負責新建住宅區交付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租賃市場和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指導縣(市)區的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
七、物業管理處
擬定全市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行業標准及服務規范;負責行政轄區樓盤物業管理服務備案證書和項目經理執業備案證書的發放及監督管理;負責許可權范圍內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及使用監督管理;監督物業服務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指導昆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工作;組織物業管理從業培訓和執業培訓;負責抓好物業管理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評定、復驗、推廣物業管理示範項目;負責主城四區私有房產歷史遺留問題的核查和落實政策工作。
八、勘察設計管理處
研究擬定全市勘察設計行業有關技術標准以及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貫徹實施;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及日常監督管理,審查、審批房屋建築的初步設計;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的資質審批、上報及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的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審查和抗震鑒定,參與編制抗震防震規劃和震後恢復重建;指導縣(市)區的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九、燃氣管理處
研究擬定全市城市燃氣管理的法規規章,制定燃氣發展規劃、計劃,並監督指導實施;負責城市燃氣的行業管理和燃氣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城市燃氣工程的項目審查並參與項目竣工驗收;負責城市燃氣市場准入的許可審查和許可證年檢;負責城市燃氣質量、計量和燃氣器具的監督檢查,組織燃氣行業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燃氣有關費用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建築市場管理處(「清欠」辦)
研究擬定全市建築行業管理的法規、規章;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的資質審查、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的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建築業企業、監理企業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埠(境外)進昆建築企業的登記備案管理,辦理昆明市建築企業外出施工證明;指導建築業勞務市場的管理和進昆勞務人員執業的登記審查和上崗培訓;協調全市建築企業參與國(境)外建築工程承包和建築業勞務合作工作;負責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
十一、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處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建築機械設備、防護用品的准入備案;負責建築檢測機構、實驗室的資質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和質量管理培訓工作。
❹ 昆明市消防改造在哪裡備案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第四條 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❺ 推薦昆明建工(建設工程)律師
建設工程在律師領域確實是需要比較專業的人士才能好的解決問題。
我公司在遇到類似問題的時候,本來也有專業的常年法律顧問,但是專業做建設工程的律師和非專業做這個領域的律師還是不一樣。
就我公司的經歷而言,專業做建設工程案件的律師,他在建工過程中的各類問題都比較熟悉,比如發包、承包、分包、轉包的區別,竣工驗收交付和保修、工程結算、索賠和反索賠,有些這個行業內的慣例和依據你甚至不需要向他多做解釋。
所以就我們經歷而言,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是一直從事這個領域的,所以我覺得這個律師至少執業8年以上吧,這個領域的律師可能延展到上下游比如房地產開發、施工設計勘查單位的法律服務,全流程都比較熟悉,第二律師除了案件專業熟悉還應當負責,雖然很多律師也很熟悉這個領域,但是不會盡心盡力的給你去承辦你的案件,甚至在造價、評估、鑒定的每個細節,律師都要非常盡心的去溝通,做到這兩點的律師,我覺得就是靠譜的建設工程領域的律師了。我公司委託的律師是雲南八謙律師事務所的楊穎韜律師,如果各位覺得我的回答還可以,可以去事務所找她。
❻ 昆明市住建部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計劃財務科、城市建設科、村鎮建設科、住房保障科、房產管理科、物業管理科、建築行業管理科、建設項目招投標辦公室、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管理科。 四、其他事項 (一)昆明市盤龍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主要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人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平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配合參與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對轄區內新建加固改造的公共工程進行驗收並負責人防工事的維修、管理、檢查,對危及地面建築和交通安全的早期人防工事採取應急措施;合理利用人防工事充分發揮戰備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負責擬定和完善空襲時人口疏散方案;參與城市人民防空襲演習、演練;負責轄區內警報通訊系統的維護管理;承擔區級人民防空指揮所、人民防空應急指揮中心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規定,對專業隊伍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訓練。 (二)將原昆明市盤龍區房產管理局所屬房屋拆遷管理處整建制劃歸昆明市盤龍區舊城改造和拆遷管理局管理。 (三)昆明市盤龍區房產管理局第二房管所更名為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所。 (四)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昆明市盤龍區道路橋梁管理處、昆明市盤龍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昆明市盤龍區廉租住房建設管理處、昆明市盤龍區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所、昆明市盤龍區防震減災局、昆明市盤龍區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務中心。 五、辦公地點及聯系方法 辦公地址:昆明市拓東路138號拓東大廈四樓 聯系電話:0871-6310348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政編碼:650041 乘車路線:市內可乘1、A1、62、109、117路到市博物館下車
求採納
❼ 住宅和商鋪的分戶驗收一般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做怎麼做做幾套
竣工驗收報告
一、工程概況:
****項目座落於昆明市國家旅遊度假區內,滇池路六公里西貢碼頭前段迎海路旁,西臨海藝花園小區,東臨****別墅群,南臨國賓館,所處地理位置優越,交通方便。以高原湖泊滇池為依託,西山睡美人為屏障,依山旁水,擁有滿面蒼翠的自然景觀和清新的空氣,項目建築造型獨特,具有西方式建築特色和風格,是聚集購物、休閑、娛樂為一體的綜合商業區。
本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昆規建證(2006)04**號和(2007)0***號;施工許可證號:度建字20**第**號;施工圖審查批准號 昆施審 HJ 20**-0***,其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共**個單位工程,建築功能為商鋪,建築最高17.45m。基礎為靜壓預制管樁上獨立承台基礎,地梁連通,全鋼筋混凝土現澆框架結構,抗八度地震設防。工程於2007年**月**日開工,200*年**月**日提交驗收。
二、該項目工程完成簡況:
根據參建各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工程設計、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項目完成任務,達到合同的質量等級要求,在本工程設計、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規范及雲南省昆明市有關規定。本工程地下土質土層復雜,屬於軟土地基,工程造型獨特、美觀,跨度大,施工工序復雜,質量要求高,施工單位編制了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部施工方案。施工技術、質量保證資料、施工管理及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檢驗報告等檔案資料齊全有效。根據各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審查完成情況如下:
1. 完成設計項目情況:基礎、主體、室內外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築電氣安裝工程;電梯安裝工程;室外工程;小區市政道路工程。經審查基礎工程合格、主體工程合格、室內外裝飾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給排水工程合格;建築電氣工程合格。
2. 完成合同約定情況:總承包合同約定、分包合同約定、專業承包合同約定經審查已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完成。
3. 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經審查建設前期、施工圖設計審查等技術檔案齊全;監理技術檔案和管理資料齊全;施工技術檔案和管理資料齊全。
4. 試驗報告:經審查主要建築材料(鋼材、水泥、磚、砂、石、防水材料、電氣材料等)試驗報告齊全,符合要求。
5. 工程質量保修書:工程質量保修書已簽訂,並編制了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三、監督和整改情況:
在工程建設的每一分部、分項過程中: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密切配合,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程的檢查,檢查中嚴格地把住了質量關,對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經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認真整改,整改後監理方進行復查驗收,達到標准要求後,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標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參建單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監理任務,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工序都嚴格按照監理大綱、監理程序做,保證了工程質量。
四、驗收單位組成:
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和《雲南省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規定》,建設單位於2008年**月**日組織了初驗,2008年**月**~**日進行了分戶驗收。2008年**月**日組織竣工工程的正式驗收,參加竣工驗收的建設、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單位及監督站等人員的組成符合要求。
五、驗收整改情況:
該工程按照雲南省建設廳雲建建【2006】287號文件要求作了分戶驗收,驗收時建設、監理、施工、設計等單位提出了驗收意見,針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施工單位已經整改完畢,由各有關單位進行了復驗通過。並作了《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該項目還做了樁基礎靜載和動測試驗;還請省質檢站作了主體結構實體檢測、室內環境檢測、等電位檢測等安全性檢測,檢測報告由質監部門提供,檢測結果合格。
六、工程總體評價:
經過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監督等單位共同密切配合,金都商集工程已經順利完工。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現正式組織竣工驗收。
單位項目負責人:****
*******有限公司(章)
2009年**月**日
❽ 昆明龍慧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昆明龍慧工程設計咨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6月,注冊資金500萬元,是一個集設計、咨詢於一體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公司現有員工176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117人,研究生以上文化16人。高級職稱19人,中級職稱27人,初級職稱65人,技術員42人。公司秉承誠實守信、客戶至上的經營理念,全心全意投身國家經濟社會建設,通過全體員工不懈努力,公司已成為雲南省設計咨詢領域的一支生力軍。公司致力於水利工程設計咨詢、市政工程設計咨詢、水土保持設計咨詢、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論證、水資源保護規劃和土地整治技術服務,擁有水利工程設計乙級證書、市政工程設計乙級證書、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乙級證書、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乙級證書、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乙級證書、工程咨詢丙級證書,以及土地整治技術服務單位備案證書,具有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技術評估資格。
法定代表人:羅松
成立時間:2005-06-24
注冊資本:5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3010010006245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雲南省昆明經開區信息產業基地13-2號海歸創業園1棟5樓530、5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