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設工程合同能適用留置嗎
聽了科教園的民法錄音,那老師說建設工程合同可以適用留置,但學校、醫院等公益性的除外。但是標准化題庫里有一道題說建設工程合同不能適用留置,因為留置的客體是動產,不動產絕對不能留置。難道此留置非彼留置?清高人指點!
㈡ 目前國家規范是否規定建築工程必須留有影像資料
目前還沒有。
目前只有要求參評優質結構、文明工地、綠化工地的要有影像資料。
㈢ 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那些工程部位需留置砼試塊
土建工程試驗送樣是體現展示土建工程質量優劣的一個主要途徑,砼試塊的送樣是土建工程試驗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時砼試塊送樣又存在時效性強,試驗報告出來後無法更改,不能補送的特點。這樣,一旦送樣出現紕漏,就會對工程造成相當大的損失。《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和《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准》對混凝土試塊送樣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若干闡述。
現場攪拌混凝土以每個工作台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每100盤且不超過100m3取樣不少於一次;商品砼按每100m3(有抗滲要求混凝土的抗滲試件為5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也不少於一次;不超過100m3時,取樣不少於一次,當在一個分項工程中連續供應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於1000m3時,每200m3混凝土取樣不少於一次。(如施工過程中需考慮支架拆除、預應力施工等要求的情況,需另行留置自養試件)
同一驗收項目、同強度等級、同齡期(28d標養)配合比基本相同(是指施工配製強度相同,並能在原材料有變化時,及時調整配合比使其施工配製強度目標值不變)、生產工藝條件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為一驗收批。
㈣ 法律-建設工程中關於留置權的舉例;請相關專業法律達人幫忙解釋留置權!
您好;由於留置權是適用於動產的,所以直接留置建設工程是不合適的;但是對於建設工程,承包人有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86條的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但是對於已付款的購房者,這個優先受償權不能對抗購房者;所以建議您若是發包方不能按實結算工程價款,應在六個月內向法院申請拍賣,因為這個優先受償權有六個月的除斥期間,即工程完工或驗收合格後六個月未主張,則失去了該權利(優先受償權)。
㈤ 下列有關建設工程中主體結構施工縫留置位置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答案】C、E
【答案解析】主體結構施工縫留置位置如下:(1)柱的施工縫宜留置在基礎、樓板、梁的頂面;(2)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梁,施工縫留置在板底以下20—30mm處;(3)單向板宜留置在平行於板的短邊的位置;(4)有主次梁的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中1/3范圍內;(5)牆的施工縫可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范圍內。因此,正確的選項有CE。
㈥ 建設工程合同能適用留置嗎
謝謝哈,查了一下網上的資料,這種情況的「留置」確實是法定優先權。那麼按照規范的說法,建設工程合同應該不能適用留置吧?或者更規范的說法,承包人在建設工程合同里不能行使留置權?是這樣嘛?
㈦ 建築中的施工縫是否需要留置
近年來,建築工程在各地都有發展,但是對於一些普通的老百姓來說,他們需要修建自家的房子,但是對於建築的相關知識,不是很了解,就我們今天來看的施工縫,我想有很多的平常老百姓是不知道的,那麼什麼是施工縫呢?施工縫是由施工組在施工時對各單元分區進行的預留縫,而事實上施工縫並不是真的有存在,而在施工過程中會有施工所需的前後,在混凝土的澆築過程中會出現一個結合面,這個結合面就是施工縫了,那麼施工縫是如何留置的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施工縫的留置方法:
施工縫留置的位置應該設在剪力較小,或可以正常施工的部位,而施工縫的留置方法必須符合下面的規定:
1、在我們施工過程中遇到的頂面,梁在它們的下面就可以留置施工縫,在吊車梁的上面或沒有的梁樓板柱帽的下面,也可以留置施工縫。
2、施工縫一般留在板面以下20毫米到30毫米之間,這樣有利於施工。
3、對於建築物的長寬比例是大於2:1的,應該澆施工縫留在短邊的任何一個位置,而且要進行垂直的留置。
4、對於施工縫的留置方法,一般留在梁下面的附近,這樣有利於其建築的進行而且還可以和美觀。
二、施工縫是否可以留置:
1、施工縫得留置方法應該遵循一定的力學原理,切不可隨意留置。
2、對於大面積的混凝土構築單位,混凝土大面積的施工,為了達到整體性高的要求,一般不能夠進行施工縫的留置。
3、在混凝土條形基礎,或者是獨立柱也應該進行一次性的澆築完畢,這樣可以使建築更加美觀大方,所以這種是不合適留施工縫的。
4、而我們在生活中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那就是在施工過程中,我們會看到設計中沒有規定需要留置施工縫,在澆築過程中則需要預留施工縫,那麼我們在施工之前一定要徵得有關的單位同意,千萬不可以自己定,否則就會引起一系列的麻煩。
5、一些建築的基礎比比較薄,或者懸壁這些部位由於其承載力比較小,所以不應該留至施工縫。
對於施工縫是否留置,小編就做這么簡單的介紹。大家在工作或者是生活當中如果遇到類似的問題,一定要事先進行了解,必要時可以請一些懂行的行家進行實地勘測,這樣,我們在建出的房子,就會特別牢固,給人一種安全感,小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㈧ 業主無理由不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是否可以留置改工程
業主無理由不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最好按照原來的約定把工程結束。然後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你們的工程款。
㈨ 建設工程合同,能否適用留置權
不能。因為留置權僅僅適用於動產,不適用於不動產。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這是法定的優先權;即法律直接規定的特種債權的債權人享有的優先受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