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誠信信息庫在哪
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標網
無錫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標網
無錫招標網
② 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加快建立並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交易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無錫市《關於推進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組建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方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共資源交易實行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結算原則,以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化運作機制。
第三條 所有納入本辦法交易范圍內的公共資源交易,應嚴格依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進場交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相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參與交易,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交易活動。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管委)是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重大決策,領導、協調公共資源交易的重大事項。主任由分管市領導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發改委、金融辦、建設局、監察局、財政局、城管局、編辦、國資委、審計局、國土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環保局、市政園林局、民防局、物價局等職能部門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無錫海關。
第五條 監管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監管辦),負責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的指導、協調和監管工作,由市發改委、金融辦、財政局、監察局組成,辦公室設在金融辦,主要履行以下監管職責:
(一)負責研究制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的管理制度,規范交易行為;
(二)對全市各類公共資源按規定進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負責編制《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並及時更新;
(四)指導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業務活動,對公共資源交易的行為進行監督;
(五)協調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受理對公共資源交易的投訴並進行查處;
(六)承辦監管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六條 以無錫產權交易所為服務平台的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通過提供自主交易、委託(授權)交易等綜合服務,實現公共資源交易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最大化。主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建設,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制定、修改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相關的操作細則;
(二)為各職能部門進場組織開展交易活動,統籌安排交易時間、場地;
(三)接受各職能部門的委託,按照相關規定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四)對進場交易的項目實行交易登記制度,實施成交交易備案;
(五)建立規范的信息平台和交易監管系統,為信息的公開發布及交易監管提供必要的軟體支撐;
(六)建立資金結算系統,為公共資源交易提供資金結算服務;
(七)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對交易活動的監管和監察機關的監察;
(八)完成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 涉及公共資源交易的各職能部門依法對其職權范圍內的公共資源交易進行組織、監督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一)委託相關代理機構或中心進行公共資源交易;
(二)對涉及本部門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全過程監管,接受交易各方的投訴;
(三)審核確認交易過程、交易行為和交易結果;
(四)建立和管理本行業的評審專家庫,培訓、考核和管理評標專家,並指導、監督專家庫的使用;
(五)向監管辦申報本部門職權范圍內出現的新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協助監管辦及時更新《目錄》。
第八條 公共資源交易的服務提供商主要包括招投標代理機構、產權交易機構、拍賣行等。服務提供商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法開展業務,為我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優質服務。
第九條 公共資源交易各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交易活動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自覺服從相關職能部門和監管辦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 入場范圍及項目
第十條 進入中心公開交易的公共資源包括以下幾類:
(一)按規定必須公開招標的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
(三)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包含可社會化(含外購、外包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四)各類環境資源交易行為;
(五)文化、體育、教育、衛生、交通運輸以及市政園林等部門的特許經營項目,城市路橋和街道冠名權,公共停車場、大型戶外廣告空間資源等;
(六)城市道路(特大型特殊橋梁、隧道除外)、園林綠化、公共建築、環境衛生等非經營性公共設施的日常養護、物業管理等資源項目;
(七)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資產及股權的市場轉讓和處置;
(八)涉訟涉訴罰沒資產的處置;
(九)市政府確定必須進行市場配置的其他公共資源項目。
公共資源交易范圍參照《目錄》執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未經批準的場外公共資源交易行為。
第十一條 下列公共資源不得交易:
(一)法律、法規和規章明文禁止的;
(二)資源產權歸屬關系不清的;
(三)處置許可權有爭議的;
(四)已實施抵押、質押擔保,且未取得權利人同意的;
(五)已實施司法、行政、仲裁等強制措施且未經有權機構授權或允許的;
(六)提交資料不全或弄虛作假的;
(七)應審批、評估而未審批或評估的。
第四章 交易方式及程序
第十二條 公共資源交易可以採用招標、拍賣、電子競價、協議成交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具體方式由各職能部門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市建設工程市場和土地交易市場暫按「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建設工程交易分中心」和「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國土資源交易分中心」方式,開展公共資源的交易活動,中心同步提供項目信息發布服務。
第十四條 市政府采購中心仍獨立負責使用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的具體操作,中心統一提供項目信息發布服務。
第十五條 凡進入中心的交易項目均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規則進行,中心應在業務受理、交易安排、信息發布、交易手段、場地設施、資金結算等方面提供相關服務。
第十六條 進入中心的公共資源交易一般程序包括:交易委託、信息發布、實施交易、結果公示、交易結算、交易見證、立卷歸檔等。
第十七條 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的程序與規則按照《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 公共資源交易收入收繳按照《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收入收繳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場內各交易環節的具體細則由中心按照「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信息發布、統一交易結算」的要求制訂,並報監管辦審核通過後執行。
第五章 交易監管及責任追究
第二十條 公共資源交易採取集中統一、高效有力的綜合監督體制。有關部門負責對各自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管辦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職責情況和中心的服務活動進行監管。
第二十一條 交易雙方當事人應對交易活動要求其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當事人認為交易活動不合法的,可以向相關職能部門或監管辦投訴舉報,職能部門(或監管辦)應及時組織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 相關部門應建立投標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設備(材料)供應商等單位或人員從業信用評價制度,規范其資格審查,凡有違反規定或不良行為記錄的,列入黑名單,限制進入中心交易。
第二十三條 監管辦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公共資源交易中存在的問題,對違反工作紀律造成損害的行為予以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市監察部門通過無錫(網上)感知監察系統中的公共資源交易監控平台對交易全過程進行電子監察。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中心對入場交易項目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必要的服務費用,具體收費項目和標准由物價部門核准。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③ 哪裡可以看到建築工程招投標信息最好是免費的。
一般在你所在地區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或者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有免費的信息披露。
例如:
無錫市,有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以前是無錫市建設工程招標網),上面就有招標公告的信息。完全免費瀏覽。
④ 實名舉報無錫市乾圓大通商品交易中心非法經營、詐騙錢財!大家千萬不要上當,要一起來維權!
一幫詐騙團伙,利用政府的批文非法經營,根本就是虛擬盤和騙子對賭交易!!!大家遠離這個是非之地,我們受害者也會將他們送進監獄
⑤ 無錫市產權監理處搬到那裡了
如果指的是原位於復興路118號「無錫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無錫不動產登記中心」
目前
該中心已於2019年12月30日搬遷至梁溪區文華路199號(運河東路附近)
⑥ 有誰知道無錫市招投標中心,在預審符合直接發包條件時,會給申報方(建設單位)提供哪些具體資料及要求
惠山區的直接發包造作指南,僅供參考
招標項目辦理直接發包審批指南
一、法律依據: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九條:「建築工程依法實行招標發包,對不適於招標發包的可以直接發包。」
2、部門規章《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條:「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一)停建或者緩建後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二)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地方性法規《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招標人有前款行為之一,但項目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依法重新招標可能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可以不進行重新招標。」
4、地方性規章《江蘇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直接發包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發包:
(一)項目投資總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
(二)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且不使用國有資金、國家融資、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的;
(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四)屬於搶險救災的;
(五)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術、材料、設備屬專利性質,並且在專利保護期之內的;
(七)停建或者緩建後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八)在建工程為配合發揮整體效能所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九)由於建設地點偏僻,施工現場條件惡劣,工程復雜或專業性、技術性要求高等原因,響應招標的潛在投標人少於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直接發包的其它工程。」
二、辦理地點(直接發包需經兩道程序,先到區里初審,再到市裡終審)
(一)、初審辦理地點:
1、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且不使用國有資金、國家融資、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的建設項目(主要指私有資金投資的辦公樓、廠房、車間(不包括宿舍等公共設施))在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辦理
地址:惠山區政和大道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區政府廣場對面,中國銀行旁)
聯系人:鄧明生 聯系電話:83592520
2、其餘項目的直接發包手續在無錫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惠山服務點
地址:政和大道209號建設局大樓六樓1605
聯系人:周芹 聯系電話:83590915;傳真:83590607
(二)、終審辦理地點:
無錫市建設局工程招投標管理處(無錫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無錫市北大街22號(勝利門廣場附近,禾嘉大廈4樓)
聯系人:李明,聯系電話:82768037。
三、所需材料:下列資料初審、終審時都需提供原件以供校對,所有復印件都需加蓋提供者的公章。
(一)、直接發包申請及審批表(原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可從網上下載)
(二)、江蘇省工程建設項目直接發包合同備案表(原件,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可從網上下載)
(三)、建設單位基礎資料
1、發包方案
2、建設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核驗原件)
3、涉及到私有投資的需提供,建設單位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復印件(涉及到母公司投資的,產權性質無法確定的,還需提供自由資金證明,參照附件)
4、建設項目立項批文復印件(復印件,核驗原件)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副本(復印件,核驗副本原件)
6、土地使用有效證明(復印件,核驗原件)
7、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授權負責人的委託書(原件、可從網上下載)
(四)、施工企業基礎資料:
1、施工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核驗原件)
2、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核驗原件)
3、施工單位信用手冊(復印件,核驗原件)
4、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核驗原件)
5、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建造師執業證書或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核驗原件)
6、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安全考核B證(企業負責人為C證)(復印件,核驗原件)
7、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原件,從可網上下載)
(五)、施工合同原件(應採用規範文本)
(六)、其他證明材料
1、對應條款:(一)項目投資總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
提供資料:前期資料中未體現的,出具情況說明。
2、對應條款:(二)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且不使用國有資金、國家融資、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的;
提供資料:企業章程、驗資報告或非國有、非國有控股企業證明(需由工商、經貿及當地政府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
3、對應條款:(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提供資料:區級以上保密機關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4、對應條款:(四)屬於搶險救災的;提供資料:區級以上民政機關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5、對應條款:(五)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提供資料:區級以上民政、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資料
6、對應條款:(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術、材料、設備屬專利性質,並且在專利保護期之內的;
提供資料:市級以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及相關材料
7、對應條款:(七)停建或者緩建後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提供資料:原停建或者緩建項目的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通知書)、原停建或者緩建的相關函件、恢復建設的書面報告(需基層村鎮建設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同意按原招標結算方式進行結算的承諾書或會議紀要(政府投資項目)
8、對應條款:(八)在建工程為配合發揮整體效能所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主體加層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提供資料:原建設項目的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通知書)、設計變更通知書、追加附屬小型工程或主體加層的建設報告(需基層村鎮建設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同意按原招標結算方式進行結算的承諾書或會議紀要(政府投資項目)
9、對應條款:(九)由於建設地點偏僻,施工現場條件惡劣,工程復雜或專業性、技術性要求高等原因,響應招標的潛在投標人少於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
提供資料:招標失敗的書面情況報告(原件,加蓋建設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的公章)
10、對應條款:(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直接發包的其它工程。
10-1《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條(二)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提供資料:企業自建的書面報告(需基層村鎮建設管理部門簽署意見)
10-2《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招標人有前款行為之一,但項目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成,依法重新招標可能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可以不進行重新招標。」
提供資料: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注意事項及審核要求:
1、電子掃描件應當按照「建設工程項目名稱簡寫+資料名稱+頁碼」原則進行命名,請注意控制資料格式大小,一般不超過1m。
2、招標後報名人數不滿三家的項目還需提供建設項目預算標底(原件)。
3、設立最高限價的項目流標後,辦理直接發包的,發包價格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如超過最高限價的直接發包的無效,應當調整最高限價,重新招標。
4、報名未滿三家或投標人數不滿三家的流標項目,應優先從參與投標或報名的企業中確定。另外選擇其他施工隊伍的,報價不得高於其他報名或投標企業的報價,並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5、合同總價應在預算標底的基礎上進行讓利,讓利標准參照市場一般標准。
6、不符合直接發包條件及招標辦審核要求,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整改要求重新簽訂施工合同,並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施工許可證項目還需辦理施工許可,方能開工。
8、非施工許可項目應在辦理直接發包的同時,繳納工程交易服務費。
9、在招標企業庫內的企業可以不提供企業資料原件,非施工類企業參照要求提供相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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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鋼材市場里的,有南方和東方兩家。東方是東北塘區政府轄區管理,南方是無錫市政府管理的,你的問題是做銷售呀?那看你本事了,主要看自己能力,待遇在市場里都差不多,反正是私企吧,主要看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