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民事案由: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民事案由:
(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4)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
(5)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6)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
(7)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8)鐵路修建合同糾紛
(9)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
B. 今年在陝西的二建成績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56分,法規51分,公路工程49分,能過嗎
成績還沒有出來,這樣的成績估計夠嗆,我今年也考二級建造師了,聽說今年分數線比較高
C. 沈公發[2009]56號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進一步明確民工建築外保溫材料消防建築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
公消[2011]65號
據了解,近年來,南京中環國際廣場、哈爾濱經緯360度雙子星大廈、濟南奧體中心、北京央視新址附屬文化中心、上海膠州教師公寓、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等相繼發生建築外保溫材料火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築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一類新的火災隱患,由此引發的火災已呈多發勢頭。為此,相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有關標准、規定。
「在新標准、規定發布前,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為遏制當前建築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火災高發的勢頭,把好火災防控源頭關,公安部消防局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的有關要求。」 公安部消防局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此間表示。
通知指出,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范圍內的設有外保溫材料的民用建築,均應將建築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納入審核和驗收內容。對於《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范圍以外設有外保溫材料的民用建築,全部納入抽查范圍。在新標准發布前,從嚴執行《民用建築外保溫系統及外牆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採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民用建築外保溫材料的消防監督管理。對已經審批同意的在建工程,如建築外保溫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提請政府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對已經審批同意但尚未開工的建設工程,建築外保溫採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督促建設單位更改設計、選用不燃材料,重新報審。
D. 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常識
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常識如下:
《建築法》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招投標法》招標投標法是國家用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調整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條例》招標投標法是國家用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調整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種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其中,法律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范性文件;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律。法規則主要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及經濟特區法規等。
E. 建築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具體有哪些
另外針對我國監理企業深陷的「取費低、待遇低、素質低、影響差」惡性循環,未來政策還需推進監理服務價格合理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也應加強對監理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
概而言之,責權利一致對於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築工程品質而言可謂至關重要:合理的責任設定,是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前提;責任一經確定,權力(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是其履行的保障;實行利益驅動,也能夠更有效地發揮各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F. 哪位朋友可以提供一份《福建省建築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規程DBJ/T13-56-2011》(完整版包括表格),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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