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建部建設工程現場監理人員配置標准規定
工程程監理企業資質核准
甲級資質由建設部審批;乙級以下由省建設廳審批,報住建部備案。
(一)行政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二條、十三條;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具體條件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2號)第五條的規定。
(三)申請材料目錄
1、新設立的工程監理企業申請資質,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50萬以上人民幣;(102號令對注冊資金有詳細要求,請對照辦理)
(1)建設工程監理人員配備擴展閱讀:
監理人員的職責
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只宜擔任一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須經建設單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
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以下職責:
1、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並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② "建設工程監理人員配備參照哪個規范
沒有特殊要求的話,參照招標文件及合同
③ 監理單位人員的配置有哪些要求
項目監理機構應具有合理的人員結構,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1)合理的專業結構。也就是各專業人員要配套。
(2)合理的技術職務、職稱結構。表現在高級職稱、中級職稱和初級職稱有與監理工作要求相稱的比例。一 般來說,決策階段、設計階段的監理,具有高級職稱及中級職稱的人員在整個監理人員構 成中應占絕大多數。施工階段的監理,可有較多的初級職稱人員從事實際操作
2.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數量的確定
工程建設強度。工程建設強度:投資/工期 .根據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工作內容和工程復雜程度等級.
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國家並沒有明確要求人員的配備數量,也只是籠統的講配備合理。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地方法規規定了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揚州市的相關規定:
關於公布揚州市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最低標準的通知
揚建監協(2006)09號
全市各監理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監理企業現場監理行為,確保監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針對目前我市監理行業內存在的監理企業低價競爭、投標人員數量虛高、現場人員配備不到位等現象,揚州市建設監理協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我市監理行業的實際情況,起草擬訂了《揚州市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最低標准》,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討論修改後,廣泛徵求了全市各監理企業的意見,現作為揚州市監理行業標准予以公布,請各會員單位認真遵照執行,共同維護和營造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監理市場秩序。
特此通知。
附:《揚州市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最低標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報:省建設廳、省建設監理協會、市建設局、各縣(市、區)建設局(建工局)、市質監站、市招標辦
附:
揚州市項目監理機構人員配備最低標准
一、公共建築工程:(M代表建築面積,單位平方米)
1、一等工程(M>=3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合計5人。以30000平方米為基數,建築面積每增加10000平方米,人員增加1人。
2、二等工程(10000≤M<3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或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合計4人。
3、三等工程(M<1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或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1人。合計3人。
工業廠房及其他類型單項工程參照公共建築工程標准。
二、住宅小區工程:
1、一等工程(M>=12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4人。合計8人。以120000平方米為基數,建築面積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員增加1人。
2、二等工程(60000≤M<12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4人。合計7人。
3、三等工程:
(1)30000≤M<6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3人。合計6人。
(2)M<3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或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合計4人。
群體工程可參照住宅小區工程標准。
三、市政工程:(N代表工程造價,單位萬元)
1、N<1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或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1人。合計3人。
2、1000≤N<25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或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合計4人。
3、2500≤N<5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2人。合計5人。
4、5000≤N<10000:總監理工程師1人;主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監理員4人。合計7人。
5、N>=10000:以10000萬元為基數,工程造價每增加2500萬元,人員增加1人;有橋梁的工程適當增加專業監理工程師人數。
四、有關情況說明:
以上標准為監理項目人員配備最低標准,建設單位對監理項目人員配備有具體要求的,監理單位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對人員配備情況進行調整,以雙方約定或招標承諾為准,但必須達到監理機構人員配備的最低標准要求。
④ 10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監理要配備多少人
建設工程項目監理人員崗位配置最低標准:
說明:
1、本標准所列監理人員為常駐工地人員。所列以上數包括本數、以下數不包括本數。
2、除下列規模大、技術復雜的項目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只可擔任一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外,其它項目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須經建設單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三項。
(1)總建築面積9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
(2)最大跨度36米以上的項目;
(3)建築安裝工程費或施工合同價款10000萬元以上的項目;
(4)二層以上地下室的項目。
建設單位同意是指由監理企業出具「各項目建設單位均同意其同時擔任總監的報告」(需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3、開工准備階段(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開工令前)、工程收尾階段(總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填報的工程竣工報驗單後)的監理人員數量,視現場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標准限制。
4、項目監理人員必須配置1名負責安全監理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並根據監理合同范圍配置有專業配套的監理人員;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專業監理工程師,其它專業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應專業的專業監理工程師。
5、建設單位出具證明工程已完工的,本工程監理人員除總監外均可按規定在其它監理項目擔任監理人員;監理企業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交工報告)後,總監可在其它監理項目擔任項目監理人員。
⑤ 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企業需配備哪些專業人員
土建監理員、安裝監理員、安全監理員、專業監理工程師、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料員、辦公人員等,數量依據公司規模確定。
⑥ 陝西省建設項目監理單位人員配置及人員數量,是由誰來確定,甲方要求還是監理單位根據工程概況上報
監理人員的配置在合同簽署的時候已經確定了,在監理規劃中對監理人員到場的計劃也已經上報和審批
⑦ 監理人員標准配置是怎麼配置的
建設工程項目監理人員崗位配置最低標准
一、住宅工程
人員標准
總建築面積
9
萬平方米以上
6-9
萬平方米
3-6
萬平方米
1-3
萬平方米
1
萬平方米以下
總監理工程師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專業監理工程師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監理員
3
人以上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二、工業廠房工程
人員標准
最大跨度
36
米以上
24-36
米
24
米以下
總監理工程師
1
人
1
人
1
人
專業監理工程師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監理員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三、公共建築、市政工程及其它工程
人員標准
建築安裝工程費(或施工合同價款)
10000
萬元以上
6000-10000
萬元
3000
-6000
萬元
1000-3000
萬元
1000
萬元以下
總監理工程師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專業監理工程師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監理員
3
人以上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說明:
1
、本標准所列監理人員為常駐工地人員。所列以上數包括本數、以下數不包括本數。
2
、除下列規模大、技術復雜的項目一名總監理工程師只可擔任一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
師工作外,其它項目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委託監理合同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工作時,須經建設單位同意,且
最多不得超過三項。
(
1
)總建築面積
9
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
(
2
)最大跨度
36
米以上的項目;
(
3
)建築安裝工程費或施工合同價款
10000
萬元以上的項目;
(
4
)二層以上地下室的項目。
建設單位同意是指由監理企業出具「各項目建設單位均同意其同時擔任總監的報告」
(需建設單位加
蓋公章)
。
這個表格復制出來是亂碼,你自己看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吧,裡面有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