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單位給建設單位的承諾書怎麼寫
保修期屆滿發現質量問題建設單位能否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作者:周吉高 李文華 點擊數:1832 【案情簡介】 某施工單位承接某廠房建設單位廠房工程該工程於2005 竣工並通竣工驗收驗收前雙共同簽署《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給排水管道保修期兩2009 4 月廠房消防排水管道面積滲水導致廠房部機器設備損壞經檢測事故原室外消防排水工程未按圖施工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施工單位該工程通竣工驗收並且保修期已由拒絕施工單位主張能否立建設單位能否追究施工單位責任 【觀點爭鳴】 本律師認針述情況施工單位應依承擔賠償責任理由: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根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由施工單位交付工程針房屋質量向建設單位作承諾保證書面文件其規定保修期指施工單位保修期內現保修范圍內質量問題條件實施修復期限並非工程質量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期限保修期屆滿並影響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第三條規定:本辦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指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限內現質量缺陷予修復本辦所稱質量缺陷指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及合同約定第十三條規定: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責任承擔第十七條規定:列情況屬於本辦規定保修范圍:()使用或者第三造質量缺陷;(二)抗力造質量缺陷由知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施工單位建築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內現非使用、第三或抗力造質量缺陷承擔條件按交付原貌質量標准實施修復責任(修復費用由質量缺陷責任承擔) 《合同》第九章第百五十三條:賣應按照約定質量要求交付標物賣提供關標物質量說明交付標物應符合該說明質量要求該條關於賣標物瑕疵擔保責任《合同》第百五十五條規定:賣交付標物符合質量要求買受依照本第百十條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第百十條規定:質量符合約定應按照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沒約定或者約定明確依照本第六十條規定仍能確定受損害根據標性質及損失合理選擇要求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由知承擔標物瑕疵擔保責任形式主要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合同第百七十四條:律其償合同規定依照其規定;沒規定參照買賣合同關規定) 通比析我發現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瑕疵擔保責任兩同律概念二者主要兩點區別:第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責任針質量問題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內現瑕疵擔保責任針質量問題工程交付前即已存;第二承擔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式條件按交付原貌質量標准實施修復修復費用由責任承擔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式包括修理(償)、賠償損失等 般貨物買賣合同賣均負標物瑕疵擔保責任並負交付保修責任除非事另約定於房屋建築工程其質量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建築》、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等律規房屋建築工程質量要求作更高規定要求施工單位依約交付仍定期限(保修期)內承擔條件按交付原貌質量標准實施修復責任即保修責任保修期保修責任期限非瑕疵擔保責任期限保修期滿施工單位保修責任消滅施工單位瑕疵擔保責任受影響 本案施工單位未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該質量缺陷工程交付前即已存施工單位應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該瑕疵擔保責任並受保修期影響 二、驗收合格僅施工單位要求建設單位接收工程、支付價款前提條件驗收合格並免除施工單位瑕疵擔保責任 理認構物瑕疵擔保責任必須具備要件:第標物存瑕疵所謂瑕疵指交付標物具備其通性質或客觀應特徵或者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准及產品適應性、安全性其特徵要求其產品缺陷屬於較嚴重瑕疵第二瑕疵須於標物風險移轉於買受已存第三買受善意且重失即買受標物存瑕疵情形確實知並種知情沒失買受明知標物存瑕疵接受則免除賣瑕疵擔保責任第四買受須適履行通知義務即買受知道或應知道標物存瑕疵定期間內負該情況通知賣義務超除斥期間賣負瑕疵擔保責任 見現兩種情形賣瑕疵擔保責任免除:(1)買受明知標物存瑕疵接受;(2)買受知道或應知道標物存瑕疵定期限內沒履行通知義務 外由於房屋建築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建築》、《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律、行政規施工單位瑕疵擔保責任提更高要求《建築》第五十八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工程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准施工偷工減料工程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合格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或者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准施工其行責令改處工程合同價款百二百四罰款;造建設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質量標准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造損失;情節嚴重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驗收合格房屋建築工程交付使用前提條件保證房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第道防線驗收合格並免除施工單位瑕疵擔保責任《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施工單位施工按照圖紙施工造建設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質量標准施工單位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造損失該規定包括施工單位未按照圖紙施工經驗收合格造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情形 本案施工單位施工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嚴重違反《建築》、《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律、行政規強制性規定應按照《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承擔行政責任及返工、修理、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關鍵字:瑕疵擔保 保修期滿 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