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任河南省汝州市市長和副市長是
有五個副市長:丁國浩、胡洪獻、楊英武、張劍奇、范響立。
B. 汝州經濟怎麼樣
汝州市工業基礎堅實。擁有以能源、建材、冶金、食品為四大支柱產業的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工業體系。天瑞集團、瑞平煤電、巨龍澱粉、夢想食品、德源偉業、天錦實業、明鑫科技、亞星鑄造、煜達瓷磚、思源奶業、新嘉誠陶藝、香江佛光氧化鋁等一批在河南省、全國乃至世界同行業中具有重要影響和地位的企業(集團)初步形成。工業產品主要有原煤、焦炭、水泥、鑄鋼、食品、電力、陶藝、氧化鋁、單晶硅、汝瓷、汝石、官瓷、棉紗等。汝州已成為河南省最大的水泥、玉米澱粉、餅干生產基地,河南省重要的煤炭、電力生產基地,全國重要的高速鐵路無渣軌枕生產基地,世界領先的鐵路重載高速機車合金鋼鑄件和火車輪鑄件生產基地。
城市功能完善。市區形成汝南工業大道、河濱大道、南環路、中大街、丹陽路、廣成路、朝陽路、向陽路、北環路和開發路、東環路、城垣路、廣育路、望嵩路、洗耳路、西環路、巨龍工業大道等「九縱八橫」的道路格局。建成日處理能力4萬噸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達標排放;建設無害化垃圾處理廠,城市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城市綠化率達到28%;率先在河南省109個縣市建成煤氣工程;城鄉低保同步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面達90.1%。擁有省、市、縣級示範性高中6所,省級重點職業中專1所,國家級高級技工學校1所,區域性統招中等專業學校2所;擁有全國甲等醫院2所,市屬醫院8家;各類保險機構6家,金融機構9家。建成金世界商業步行街、建業生活廣場、老城購物廣場、步步高鞋業廣場、樂達家電廣場等10餘家大型商業場所和煤山公園、中心廣場、工會游園等20餘個居民休閑活動場所,城市功能得到完善。行動電話用戶達到14.6萬戶,程式控制電話裝機總容量18萬門,開通無線市話和國際互聯網,廣電信息網路惠及千家萬戶,初步形成安全高效的現代化通訊格局。
投資環境寬松。設立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和優化環境辦公室,實行一站式辦公和一條龍服務。取締不合理收費項目,對重點企業實行掛牌保護和統一集中收費制度。制訂一系列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實行為民服務全程代理制度,歡迎四海賓朋到汝州共謀發展。寬松的投資環境吸引了北京、上海、湖北、浙江、江蘇、福建、四川、廣東等地以及台灣、香港和世界500強企業美國KKR公司、世界銀行國際金融組織IFC公司等眾多商家前來投資合作。汝州已成為吸引各地資本、人才的財富廣場。
汝州市民營經濟發展現狀
一是發展環境日趨優化。近年來,汝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進一步增強了加快發展民營經濟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建立了專門的組織機構。成立了市民營經濟發展辦公室,從中小企業服務局、商務局、工商局、工商聯、統計局等部門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具體負責全市民營經濟發展的協調、綜合、指導等工作。各鄉鎮、辦事處也相應組建了專門負責各地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班子,形成了完善的組織推進體系。建立了發展民營經濟的考核評比制度,逐月公布20個鄉鎮、辦事處的位次及進、退位數,壓力迅速傳遞到基層。上上下下、層層級級不甘落後,敢為人先,廣大人民群眾中蘊藏的創業潛能得到了全面激發。各地通過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宣揚典型,表彰先進,已經形成了「創業有功、致富光榮」的輿論氛圍。
二是發展速度迅猛提高。近年來,全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私營企業注冊資本等全民創業主要指標保持了較快速度的增長。至2007年底全市個體工商戶10449戶,私營企業達6557戶,私營企業戶均注冊資金達586萬元。民營經濟增加值完成137.8億元,同比增長31%,佔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81%;其中工業增加值完成101億元,同比增長33%。民營經濟的迅速發展為全市經濟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
三是運行質量逐步提升。全市民營經濟實現產值與效益同步增長。2007年全市民營經濟完成營業收入347億元,同比增長33%;實現利潤46.5億元,同比增長20%;實現稅金6.9億元,同比增長28%。全市形成了能源、建材、冶金、鑄造、食品五個特色經濟板塊。年產水泥500萬噸,居全省第一;年產澱粉50萬噸,居全省第一;年產火車鑄鋼件30萬噸,居全國第一。天瑞集團汝州水泥有限公司被省科技廳批准成立了全省唯一的「新型干法水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四是招商引資成效顯著。堅持把民營經濟招商引資放在突出位置,面向珠三角、長三角和浙東等民資富集地區,突出行業招商、強化專業招商、實行委託招商、鼓勵企業招商,不斷掀起招商引資新高潮。紛紛舉辦各類投資說明會、招商推介會等,擴大影響,吸引投資;開展「鳳還巢」等活動,吸引能人返鄉投資興業;開展「大招商、招大商」,實現招商引資新突破。2007年全市共引進區外項目76個,其中1000萬元以上項目35個;實現利用區外資金36億元,增長133%;實現利用外商直接投資1.86億美元,比上年增長526倍。區外民資成為全市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助推器。
五是名牌產品爭創取得新突破。2007年,我市11家企業獲得了18項國家認證,汝州市朱氏汝瓷有限公司等12家汝瓷企業被國家質檢總局核准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天瑞」和「夢想」品牌被認定為河南省著名商標;「夢想」牌餅干榮獲2007年全國東西合作經貿洽談暨農產品加工業博覽會銀獎;河南省夢想食品公司還榮獲「河南省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四知堂葯酒獲得「中華老字型大小」稱號;三佳公司和夢想食品有限公司申報的「全國馳名商標」等爭創品牌活動即將批准通過。
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推動全市又好又快發展的主流經濟,成為提升區域綜合實力的主體支撐,成為擴大區域有效投入的主要來源。民營經濟為全市經濟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汝州市發展民營經濟的主要做法
強力推動項目建設,不斷增強發展後勁
市委、市政府始終把項目建設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狠抓項目建設不放鬆,以項目建設推動整體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尤其是在做大傳統優勢產業、培育新興產業和高科技產業、加快產業集聚、提高經濟運行質量上狠下功夫,不斷增強發展後勁。2007年全市新上、技改續建投資100萬元以上的企業215個,其中超億元項目10個,超千萬元以上項目35個,總投資87億元,已完成投資41.6億元,項目全部建成後,年可新增產值106億元,利稅14億元。投資13億元的瑞平公司2×15萬千瓦熱電聯產項目、投資5億元的年產120萬噸張村煤礦、投資7.2億元的朝川焦化綜合項目、投資6.2億元的天瑞集團火車輪項目、投資1.2億元的巨龍澱粉20萬噸擴建項目、投資6000萬元的干法余熱發電、投資3000萬元的平煤梨園居源建材公司、豫興鑄造一期工程、汝南110千伏輸變電站、夢想餅干擴建工程等項目已建成投產。投資16億元的天瑞特種機車合金鋼鑄件配套擴建項目、投資2.5億元的梨園礦寧庄井、投資3000萬美元的信易電子、投資1.5億元的明鑫科技單晶硅、多晶硅、投資1億元的溫泉220千伏輸變電站等項目正在建設。瑞平2×100萬千瓦電廠、夏店2×120萬噸煤田開發、平煤135萬噸電石一期、朝川200萬噸搗固焦、香江佛光80萬噸氧化鋁、三佳公司新型軌道板生產線、天錦70萬噸搗固焦等項目已初步試產或開工建設。總體上看,我市項目建設穩步加快,運行質量好,為下一步加快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C. 某實施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了施工合同。項目監理機
C工作推遲天數=20-9-6=5
D工作推遲天數=20-9-5=6
F工作推遲天數=20-9-9-1=1
D工作在關鍵線路上預計總工期延長6天
D. 某實施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簽訂了施工合同。項目監理機
該施工進度計劃的工期為75天,關鍵工作為A、D、E、H、K。
C工作自由時差=(9+15+24-9-12)天=27天,總時差=(75-9-12-9-8)天=37天。
D工作為關鍵工作,因此,自由時差為0,總時差為0。
F工作的自由時差=(26-9-8-9)天=0,總時差=(75-9-8-9-15-12)天=22天。
A工作已完成,對總工期及緊後工作無影響。
B工作已完成,對總工期及緊後工作無影響。
C工作已完成6天的工作量,拖延了5天,拖延的時間既沒有超過總時差,也沒有超過自由時差,對總工期及緊後工作無影響。
D工作已完成5天的工作量,拖延了6天,D工作為關鍵線路,預計會使總工期延長6天,也會影響緊後工作。
E. 1999年12月24日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1條 詞語涵義。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
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
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
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
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
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
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准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
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
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
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
、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後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准、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
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准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
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法規。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准、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准、規范時,可使用
協議條款約定的行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准、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
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准、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准、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
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准、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
買、翻譯和制定標准、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
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
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
,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
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
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
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3天
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
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
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
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
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
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
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
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利,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
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
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
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
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
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
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
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7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
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
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准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證
明乙方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
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8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
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等。如乙方未履
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
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
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
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
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
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9條 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
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
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
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
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10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
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
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復,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
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
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
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
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
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
表不及時作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
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
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
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
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
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並為
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
F. 惡意欠薪,汝州市長范響立充當了什麼角色
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G. 在建設工程項目風險中,承包商的風險包括:
在建設工程項目風險中,承包商的風險包括:
A決策錯誤風險
B自然風險
C締約和履約風險
D責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