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第一章安全制度及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一、安全方針及目標
1、全體施工人員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各工種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提高全員「安全施工」的質量意識。做好施工項目的安全建設工作,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本工程安全生產無死亡的目標。
2、安全目標:
(1)杜絕工傷死亡事故發生。
(2)降低輕重傷事故頻率,年度負傷頻率小於1‰,重傷率為零。
(3)杜絕重大火災、交通、機械事故;
二、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目標:
1、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分公司建立「以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確定安全生產目標,施工項目建立「安全責任制」,項目經理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施工生產中要全面貫徹落實有關法規、標准及公司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檢查和安全資料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將安全目標進行分解,並制定「責任目標考核規定」,由項目經理主持安全活動,定期檢查。由安全檢查員具體負責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確保整個施工過程中安全無重大事故,杜絕一般事故。
各專業班組要制定和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必須滿足《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中的有關規定,否則,堅決不得施工。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1.1、項目管理人員均應負一定的安全責任,本著「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生產同步的原則,由公司安技部門指定統一的(1)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3)各工種安全生產責任制;(4)各公眾安全技術操作規程;(5)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6)安全責任目標考核規定;(7)安全檢查制度;(8)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9)班前安全活動制度;(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11)工傷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統計制度;以上制度須經總工程師批准,以企業文件形式頒布執行。
1.2、項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將責任落實到人,細找到班組。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現場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現場「安全交底制度」,進場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訓。新入場人員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1、臨時工、新工人入廠要進行全面的三級安全教育(三級教育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項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築工程的特點、安全要求和企業、項目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教育);
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識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項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項目情況和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項目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教育;
③、持證上崗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產標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觸電、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項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
1.3、班組級教育有:
①、本班組的施工情況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責任制教育;
③、易發生事故點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應急、排險、自我保護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教育;
2.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2.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上或往下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2.5、無操作證人員,嚴禁使用機電設備(不含手持電動工具)。
3、各操作崗位安全教育;
崗位教育包括經理(項目經理)教育、施工技術管理負責人員教育、安全管理負責人教育、安全員教育、勞務隊管理人員教育、其他人員的教育。
3.1、項目經理教育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准、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處理好安全、進度、質量、效益的關系的教育。
⑤、事故發生機理、預防工作和安全技術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處理教育。
⑦、安全檢查要求和安全性評價知識教育。
⑧、遵章指揮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項教育。
3.2、施工技術管理負責人員教育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准、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術工作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術理論和措施編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術問題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術研究和總結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負責人教育包括: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准、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事故發生機理、預防工作和安全技術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處理教育。
⑥、安全檢查要求和安全性評價知識教育。
⑦、組織和作好安全檢查和安全性評價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報告、研究和總結工作教育。
⑨、指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作好安全監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員教育包括:
①、安全員崗位工作內容和職責教育。
②、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知識和技能教育。
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的教育。
3.5、勞務隊管理人員教育內容:
①、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教育。
②、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准、規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
④、處理好安全、進度、質量、效益的關系的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處理教育。
⑥、安全檢查要求和安全性評價知識教育。
⑦、遵章指揮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項教育。
⑧、生產防護技術、「三寶」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
⑨、中小型機械、臨時用電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
⑩、民工安全生產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員的教育包括:
①、崗位安全工作規定和安全責任制教育。
②、崗位安全操作和防護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種專業安全教育:
其教育主要包括:
①、持證上崗要求和定期復審教育。
②、特種作業的操作和防護要求教育。
③、危急情況下的處置要求教育。
4、安全檢查制度
4.1、安全檢查分主管部門檢查,公司級檢查,工地自檢等多種形式,每種檢查均應有檢查記錄。檢查單位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項目部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然後填寫「隱患整改報告單」,並請有關單位復查驗收。
4.2、公司級檢查有巡、季檢、專項檢、季節性檢查。項目部有自檢、周檢、半月檢,檢查記錄需要統一的記錄表。
4.3、日常檢查范圍:
安全標志及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紅色標志——禁止標志;黃色標志——警告標志;蘭色——指令標志;黑色——電力標志;綠色——提示標志;
檢查記錄:檢查安全健康計劃;檢查醫療設備及急救箱;檢查現場用電;檢查現場工作環境;腳手架檢查;氣焊、電焊施工檢查;梯道、「四口」防護及跑道檢查;機械防護罩檢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檢查;危險材料使用;吊車及垂直運輸設備。
4.4、檢查後的行動:
檢查方:①傳訊通知;②根據不同違反情況罰款;制定違反罰款目錄公示,共同監督實行;a、非嚴重違反;b、嚴重違反;c、故意違反;d、重復違反;e、忽略降低危險;f、其他處罰。
5、分部(分項)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結合具體施工方法及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出全面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5.2、安全技術交底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步,應根據施工進度、施工部位分階段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應一式兩份,交底人與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雙方簽字後生效。
5.3、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危險的應單獨進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視。
6、班前安全活動
利用當班工作開工前,有班組長向班組成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並檢查個人防護用具,施工部位,作業環境,安全條件,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並將安全活動由班組長(或委派本班組安全員)仔細填寫記錄本。
7、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本項目下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電工、架子工、電(氣)焊工、機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機。
8、工傷事故處理制度
依據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五、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1、現場設專職安全員。要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繪制本工地「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現場按此圖設置安全標志,不得遺漏。如:在人行通道口、樓梯口、預留洞口、雨篷等危險處要有安全防護欄及明顯的警示標志。防護欄桿採用Ф48×3.5的鋼管進行搭設,密目網圍護,圍護高度不小於1.2米,橫桿間距≦0.4米。
2、腳手架搭設及安全網掛設嚴格按「腳手架搭設方案」和《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3、現場各種用電機械,電氣線路要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應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規定。漏電保護裝置應符合規定,配電箱應上鎖,並有防雨措施及安全標識。專職安全員應組織電工、機械工經常定期檢查其完好程度。
4、現場應有消防、保衛安全標志,制定防火制度,設有消防栓或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嚴格執行現場使用明火審批制度。
5、現場臨時用電嚴格按本方案「現場臨時用電設計和安全用電措施」執行。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干線應採用電纜埋地敷設,絕緣導線穿鋼管或塑料管埋地敷設,並採用三相五線制。
6、做好「四口」防護;即:通道口、電梯井口、樓梯口防護,預留洞口及坑井進行層層封蓋、通道口應用鋼管和竹架板搭設防護棚;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要用鋼管設防護欄桿,高度不小於1.2米,水平橫桿間距≦0.6米,並掛安全密目網進行圍護。
7、各種機械要有專人管理與操作,定期檢修,保持完好,非機械工嚴禁開動機械。
8、任何人不得在2米以上向下或向上亂扔器材、垃圾、工具等;砌體工不得向外砍磚。
9、腳手架上嚴禁超載,如架板上擺磚只能側碼三層,材料不要集中堆放等,按安全技術規范,施工允許荷載為:結構架3000N/㎡,裝修架2000N/㎡,工具式腳手架1000N/㎡。
10、斜道的坡度應為1:3,每30~40cm設一防滑條,臨邊要設防護欄桿及擋腳板。
11、所有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紀律,如「九不準」:不準在井架上行走,不準在井架下停留,不準吊欄久停空中等,安全宣傳教育,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12、冬期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2.1、現場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對進場的施工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有關人員經常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12.2、在冬期施工對重要分項工程部位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2.3、冬期施工必須做好防火工作,取暖及生產用火必須做到有專門設施,有值班制度,有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禁止用易燃、可燃液體生爐子和使用電爐子。
12.4、冬期施工必須做好防寒工作,入冬前要對現場使用的機械等全面檢查、維護,凡固定位置的機具要有防寒設施。
12.5、冬期施工必須做好防毒工作,宿舍、暖棚必須設置通風口,設專人看管,保持空氣暢通,防止一氧化碳等有害氣中毒事故發生。
12.6、冬期施工必須做好防滑工作,腳手架和行人道的搭設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並應及時清掃雪霜。
12.7、冬期施工必須做好防爆工作,乙炔發生器的保險裝置必須良好有效,遇有凍結要及時用熱水溶化,嚴禁用火烘烤。
12.8、冬期施工臨時用電應注意安全,電線應架空設置,不能拖地,所有的用電設備都要設置漏電保護器,並設專業電工隨時檢查。
Ⅱ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從根本上杜絕「三違」現象和各類事故發生。
2、 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每周開展一次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即使處理。
3、 按照部頒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編制分步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搞好「四口」、「五臨邊」等主體防護設施。
4、 進入施工現場必選按規定著裝,戴好安全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
5、 主體外防護採用單排落地腳手架,腳手架內兩層處滿鋪跳板,以上每隔10m設一道水平安全兜網,腳手架外掛密目安全網防護。
6、 垂直運輸工具採用80T/M塔吊一座,70M高龍門架兩座。塔吊指揮由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擔任,龍門架指定專人用對講機指揮升降。
7、 塔吊、龍門架和腳手架搭拆時,應按規定履行申報手續,有關部門組織現場監護,搭設完畢經驗收合格方准使用。
8、 視情況設1~2道施工通道,用鋼管腳手架和鋼跳板搭設防護棚。電梯井、卸料平台、管道井和樓梯均用鋼筋焊制護欄或門,臨邊處設1.1M高護欄。
9、 龍門架和塔吊上料不得超載,如用塔吊吊鋼筋、木方等散狀物時必須綁扎牢固,多點起吊。
10、臨時用電必須符合規范要求,採用三向五線制架空敷設,所有用電設備均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潮濕場所作業採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11、對距建築物較近的10kv高壓外電線路用木腳手桿搭設16M高腳手架鋪3cm厚的木板,以防止落物墜至高壓線上釀成電氣事故。
12、對電器設備、重復接地和漏電保護器應定期檢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13、塔吊紅、龍門架和電器設備金屬外殼,應按規定採取防雷或接零、接地措施。
14、若因季節性氣候或其他因素影響停、復工時,必須對塔吊、龍門架、腳手架、施工用電、和「四口」、「五臨邊」採取可靠安全措施。
15、六級以上大風或雨雪等惡劣天氣,應暫停施工,雪後施工應擬定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