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設項目用地和建設用地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簡稱「地規證」,主要是該地塊的開發建設強度、指標數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簡稱「建規證」,是對建設項目的建築方案的規劃許可。
2、建造指標不同: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村是允許你在什麼地方蓋哪種類型房子的許可性證件。比如在城市的繁華地區就不允許蓋影響環境的工業廠房(造紙廠、污水處理廠等),只能建設公建(辦公樓、商業中心、學校等)和民建。這個批准許可權歸國土資源局。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允許你蓋成什麼樣的房子(比如平面尺寸、層數、總高度等)的許可性證件。舉例說明就是建設用地規劃允許你建設民用建築,具體蓋成什麼樣的就需要建設工程規劃來審定,你想在繁華的街道路旁建一棟二層小樓就不可能得到批准。這個批准許可權歸規劃局。
3、行政主體不同:
《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
《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
4、內容作用不同:
《用地規劃許可證》主要規劃的是大的方向的要點,比如地皮的用途,廠房還是住宅,綠化多少等。拿到此證之後才能領取土地使用證,才可以讓設計院畫圖紙。
《工程規劃許可證》要在圖紙設計完之後,報送規劃局審批,才能領取。是針對工程提出的更加具體的事項,比如層高,面積,主體結構等。
(1)輕工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擴展閱讀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許可條件:
(一)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
(二)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有效期內)和有國有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或其他相關文件;
(三)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取得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部門批准、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
(五)建設項目涉及環保、城管、國家安全、消防、文物保護等部門的,需提供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報范圍: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具體范圍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
2、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築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戶外廣告設施。
6、各類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❷ 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准。2008年,國土資源部發布修訂後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明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下稱新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綠地率5項指標構成。具體如下:
按照以指標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政策導向,新指標提高了工業用地准入門檻。具體包括: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新指標還對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等別、不同行業的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容積率控制指標進行了限定。
新建工業項目必須符合新指標,改建、擴建工業項目要參照新指標執行。對於不符合新指標要求的工業項目,不予供地或對項目用地面積予以核減。對因生產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新指標的,要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項目實際進行充分論證,確屬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並將項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關法律文書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各地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符合新指標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調整本地區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❸ 工業用地標准
國土資源部《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昨日(27日)出台,並將於明年元月一日起實施。今後,最高840元/平方米、最低60元/平方米,共15個層次的工業用地為各個地方用地設置了「底線」,各地的工業用地有償使用費只能高於這些標准。(《新京報》12月28日)
為工業用地設置「只高不低」的「底線」,對於遏制地方政府賣地和工業企業圈地,肯定會發揮一定程度的積極效應。但是這並非是最佳的辦法,在地方政府和工業企業拉動投資的沖動下,在房地產開發商哄抬房價、地價聲浪中,只怕這一「底線」很快就會失去其原本的約束作用。在我看來,如果讓工業用地與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的價格進行市場化「聯動」,或許才是最為有效的辦法。
之所以要實行土地價格市場化「聯動」,根本原因在於,土地作為一種稀缺的自然資源,應當進行市場化的合理配置。同樣是一塊土地,作為工業用地就便宜到「零低價」,作為商業住宅用地卻飆升至「天價地塊」,這本身就是極為不合理的現象,違背了基本的市場規律。從長期來看,很有可能會導致土地資源配置的低效率。
實際上,在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的過程中,工業用地長期保持較低水平的價格,很容易暗中養肥一些工業企業。最為典型的是,一些工業企業早期在城市郊區以「零低價」拿到土地,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張、周邊土地的升值,這些企業的部分工業用地就很有可能轉為商業用地或建設用地,經過一番土地置換和轉讓之後,這樣的企業自然可以從中大撈一筆。其實,這也正是一些工業企業熱衷於圈地的重要原因。
與此同時,在近年推動房地產價格高漲的幕後,還活躍著許多工業企業的身影。一些工業企業特別是地方「龍頭企業」,往往與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關系密切,他們一方面更為容易地獲得土地和資金,另一方面又積極地介入房地產開發並助推房產價格。先拿到低價的工業用地,再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然後再把資金投入到房地產開發中,這是一種十分常見的操作手法。因而,「零地價」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在助推「空手套白狼」這一不正常的投機現象。
可見,如果真是為了抑制工業用地的需求,僅僅制訂一個價格「底線」是遠遠不夠的。一旦企業對土地採取整體投機策略,一手辦工業一手炒房地產,那麼,隨著商業、住宅用地價格的上漲,企業就不難實現土地價格的「對沖」,輕易讓價格「底線」變得毫無意義。面對復雜的經濟運行機制,土地主管部門必須有所警惕,實現土地價格的市場化「聯動」,遏制各類企業對土地的投機需求。
❹ 什麼是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
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准,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階段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標准,是工業企業和設計單位編制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依據。
❺ 工業用地控制指標有哪些適用性和分類
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提高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控制指標「)。
本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准。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控制指標是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標准,是編制工業項目用地有關法律文書、工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重要依據,是對工業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違約責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業項目所屬行業已有國家頒布的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應同時滿足本控制指標和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要求。
本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綠地率五項指標構成。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1、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2、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3、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
4、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5、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工業項目建設應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准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建設或進入多層標准廠房。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沒有達到本控制指標要求的,應依照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本控制指標由正文、控制指標應用說明(附件1)、土地等別劃分(附件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附件3)共四部分組成。土地等別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發生調整的,按調整後的執行。
❻ 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分類
為認真貫徹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提高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以下簡稱「控制指標」)。
本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准。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工業項目,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可參照執行。
本控制指標是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標准,是編制工業項目用地有關法律文書、工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的重要依據,是對工業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違約責任追究的重要尺度。工業項目所屬行業已有國家頒布的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應同時滿足本控制指標和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要求。
本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重、綠地率五項指標構成。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一)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二)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三)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四)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五)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工業項目建設應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節約使用土地。對適合多層標准廠房生產的工業項目,應建設或進入多層標准廠房。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沒有達到本控制指標要求的,應依照合同約定及有關規定追究違約責任。
本控制指標由正文、控制指標應用說明(附件1)、土地等別劃分(附件2)、《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附件3)共四部分組成。土地等別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發生調整的,按調整後的執行。
附件:1?控制指標應用說明
2?城市等別劃分
3?《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❼ 建設規劃中,工業用地的綠地率一般規定為多少
一般綠地率在20%左右,三類工業用地綠地率,在30%左右,對部分污染很重的企業也有要求一定寬度的隔離帶的規定。
根據《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五項指標:
(一)工業項目投資強度控制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二)容積率控制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三)工業項目的建築系數應不低於30%;
(四)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五)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
工業用地的綠化率是有上限規定的,而一般的住宅小區是有下限規定的。因此,不同的地塊的綠地率是不同的,是要根據用地的性質來區別的。
一般園林式居住小區,居住區內人均公共綠地不少於1平方米,中心城區不低於相應指標的50%。居住小區內種植的喬木、灌木、竹類密度要合理,留有適當的生長距離或空間,綠地內植物覆蓋率80%以上,草坪面積控制在40%以內。
❽ 跪求: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尤其是附表1)
各市國土資源(規劃和國土資源、國土資源和房屋)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國土資發[2004]232號),進一步加強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管理,促進工業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全面提高我省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在廣泛調查與論證基礎上,結合我省工業建設用地實際,制定了《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現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
一、為促進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切實提高我省的土地資源利用效率,提高我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的管理水平,公平合理地利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特製定本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以下簡稱"控制指標")。
二、本控制指標是對一個工業項目(或單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進行控制的標准。本控制指標適用於新建項目,改建、擴建項目可參照執行。
三、本控制指標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用地預審和審批階段核定工業項目用地規模的重要標准,是工業企業和設計單位編制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依據。
工業項目所屬行業已有國家頒布的有關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的,應與本控制指標共同使用。
四、工業項目建設原則上應向開發區和工業園區集中。應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規劃的前提下,採用先進的工藝、生產設備,縮短工藝流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需要,綜合考慮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確定經濟合理的建設用地規模。
五、本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產出率、建築系數、容積率、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比例和綠化率六項指標構成,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這六項指標。具體指標見《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一覽表》。
六、行業、地區和企業規模分類依據
工業行業分類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GB/T4754-2002)規定執行;地區分類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號)有關城市等別劃分的規定執行;企業規模(大、中、小型)的劃分標準是按照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等4部委聯合公布的劃分企業規模標准《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執行,從業人員數、銷售額、資產總額分別為大型(2000人、3億元、4億元以上)、小型(300人、3000萬元、4000萬元以下)、其餘為中型的標准。
七、指標解釋及計算方法
1.投資強度:項目用地范圍內單位面積固定資產投資額(萬元/公頃)。其中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包括廠房、設備和地價款。
計算公式: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項目總用地面積
2.產出率:項目用地范圍內年度單位面積的生產總值(萬元/公頃·年)。
計算公式:產出率=近三年平均產值÷項目總用地面積
3.容積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總建築面積與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值。當建築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計算公式: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4.建築系數:項目用地范圍內各種建、構築物佔地面積總和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
計算公式:建築系數=(建築物佔地面積+構築物佔地面積+堆場用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5.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項目用地范圍內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或分攤土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當無法單獨計算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時,可採用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重計算得出的分攤土地面積替代。
計算公式: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行政辦公、生活服務設施佔用土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6.綠化率:項目用地范圍內綠地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比例。
計算公式:綠化率=綠化用地面積÷項目總用地面積×100%
八、指標的調整系數
1.投資強度:省級開發區企業投資強度在該《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一覽表》標准基礎上上浮10%;國家級開發區企業投資強度在該表標准基礎上上浮15%。
2.產出率:一類至六類地區調整系數分別為1.5、1.4、1.3、1.2、1.1、1;省級開發區企業為相應地區標準的1.15倍,國家級開發區企業為相應地區標準的1.25倍。
九、附表
《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一覽表》(附件1)
《遼寧省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適用區域劃分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