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已經收到,顯示未抽中,還是否需要申請消防驗收如何進行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已受理,顯示未抽中,意思是不進行抽查。但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應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2、 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5)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3、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1)建設工程消防設施審核備案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經公安部修改後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相關條款:
第三章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第十三條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且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
(四)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貳』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哪些需要備案,哪些需要審核
「築訊中國」網為你整理解答: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需要的審核備案要求步驟如下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2.提供建設單位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未取得營業執照的單位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3.新建、擴建工程許可證明文件,包括:立項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總平面布置圖(須加蓋規劃局的建築設計方案審定章)。
4.裝修工程提供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
5.提供設計單位的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紅章)。
6.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表,重點反映依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設計的內容)。
7.圖紙,包括:建築施工圖、結構施工圖、給排水、電氣、暖通、防排煙等;而裝修工程則提供原工程平面圖,消防設計圖和裝飾設計圖。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叄』 什麼情況需要進行消防備案
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的項目
①、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商場、飯店、賓館、市場;
②、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客運車站的候車室、民用機場的 航站樓、客運碼頭的候船廳;
③、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公共展覽館、會堂,體育場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④、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寺廟、教堂、食堂、圖書館、影劇院、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公共圖書館閱覽室,大學教學樓、醫院門診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生產加工車間等的;
⑤、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老年人找了設施、醫院病房樓、福利院,幼兒園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中、小學校的集體宿舍、食堂,圖書館、教學樓,人員密集的企業員工集體宿舍;
⑥、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下列場所應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竣工消防驗收: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以及酒吧等具有娛樂功能的咖啡廳、茶館、餐館等。
需要消防設計和驗收的特殊建設工程,
① 、設有上面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
② 、電信樓、郵政樓、國家機關辦公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電力調度樓、檔案樓;
③、上面非特殊工程的規定外,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或建築的單體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
④、建築高度超過54米的一類高層住宅;
⑤、大型發電廠、城市內的公共軌道交通、超市內的隧道工程,地區變以上的變配電工程;
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供應站、充裝站、調壓站、專用車站、碼頭等。
『肆』 消防備案需要什麼資料啊
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5日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人員的1.身份證復印件2.執業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等);
(六)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申報改建工程(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二)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已經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受理憑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受理憑證》;
(三)所在建設工程(場所)屬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等建築物合法證明材料。
『伍』 建設工程哪些要消防備案哪些審核
根據規定的是
第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築總面積大於2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築總面積大於1.5萬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築總面積大於1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築總面積大於25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築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築總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並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公共建築;
(四)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二十四條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或者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業務受理場所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復印件或者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相關材料。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復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陸』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備案已備案發現所填消防設施錯了。這怎麼辦還能修改
網友「逍遙過客」回答很內行,本人再補充:
1、消防設計圖紙送消防主管部門審核後,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中,一定會有這樣一句話:「經此次審核批準的消防設計如需變更應當送報我單位審核。」
2、在消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消防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中,一定會有這樣一句話:「該工程如需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應依法向我單位申請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
這體現了消防工程的嚴肅性和責任性。
『柒』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誰規定的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九條,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7)建設工程消防設施審核備案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後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建設單位未依照本法規定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或者在竣工後未依照本法規定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捌』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需要哪些手續
您好,
(一)申請單位(建設單位)辦理新建、擴建工程消防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
章);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4、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設計單位加蓋公章);
5、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工程擴初文本、圖紙和勘查地形圖)和光碟;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註:光碟刻錄基本要求
(1)採用autoCAD軟體製作電子圖紙(含土建、給排水、機電等全套圖紙)並刻錄入光碟,光碟盒上應粘貼加蓋設計單位出圖章的標簽。
(2)不得將所有平面圖或剖面圖合並在一個DWG文件內。如輸入一層至二十層平面圖則應填寫「1層平面圖」、(2層平面圖)、3層平面圖」、(4-20層標准層平面圖),不得填入無意義的文字或用數字或英文表示圖紙名稱,如文件名「A3-1. DWG」之類。
(3)光碟圖紙中圖簽的設計、校對、審定、日期等欄目均應填寫完整。
(二)申請單位(建設單位)辦理改建工程消防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
章);
3、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設計單位加蓋公章);
4、原建築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
書》復印件;
5、消防設計文件(包括相關的原始建築、消防設備等圖紙);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既有建築由於歷史原因或者土地性質等問題,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改建建設工程,應當提供建築房地產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政府出具的同意該建築使用的證明文件。
(三)按照119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消防設計需經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四)網吧及屬於文化娛樂場所的項目,需提供文化主管部門核發的預先設立(核准)證明文件。根據滬文廣影視【2009】33號文規定,文化娛樂場所涉及以下場所:營性舞廳、卡拉OK廳(餐廳卡拉OK廳)、卡拉OK包房(餐廳卡拉OK包房)、音樂茶座(音樂餐廳)、檯球室、游藝機房、文化游樂場。
(五)部隊出租房(未取得出租建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在所屬土地上建設用於向社會單位出租)辦理消防手續時,無法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應當提供土地或者出租建築物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
四、辦結時間
審核期限為20個工作日(需要消防設計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如有疑問,歡迎提問。
『玖』 房地產,該怎麼判斷是消防審核還是消防備案
公安部令第119號《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里有明確的規定。各消防審批網站也有相關說明。摘錄一下:
」一、審批事項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許可審批
二、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
(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三、審核范圍
(一)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下列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1.建築總面積大於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2.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3.建築總面積大於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4.建築總面積大於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5.建築總面積大於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6.建築總面積大於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1.設有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2.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3.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築;
4.國家標准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築;
5.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6.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四、申報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以上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文件,或者設計採用的國際標准、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1)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沒有規定的;
(2)消防設計文件擬採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准規定的;
(3)擬採用國際標准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附件:公安部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建設單位依法申報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備案所提供的消防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本要求。
1、一般要求
(1)消防設計文件應當包括設計說明書,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表,重點反映依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強制性要求設計的內容。
(2)消防設計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編排:
①封面:項目名稱、設計單位、日期。
②扉頁:設計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③設計文件目錄。
④設計說明書
⑤設計圖紙。
2、新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1)設計說明書
①工程設計依據。包括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文,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採用的主要標准(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有關部門對本工程批準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②建設規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③總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築規模的總建築面積、建築佔地面積、建築高度以及劇院、體育場館等場所的座位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廠房、倉庫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等。
④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⑤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⑥總平面。包括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位置,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況,建築物、構築物滿足防火間距的情況,功能分區,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階式),人流和車流的組織、出入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設計技術條件。
⑦建築、結構。包括建築面積、建築層數、層高和總高,建築防火類別、耐火等級和結構選型,建築物構件的構造及燃燒性能、耐火極限,建築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築的功能分區、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建築的安全疏散、消防電梯以及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的布局,防火防煙分區的劃分等。
⑧建築電氣
a.消防電源、配電線路及電器裝置。包括消防電源供電負荷等級確定、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線路選擇及敷設方式、備用電源性能要求及啟動方式;變、配、發電站的位置、數量、容量及設備技術條件和選型要求;消防技術標准有要求的導線、電纜、母干線的材質、型號和敷設方式,以及配電設備、燈具的選型、安裝方式;消防應急照明的照度值、電源型式、燈具配置、線路選擇及敷設方式、控制方式、持續時間;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部位、照度、供電時間等。
b.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護等級的確定及系統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確定,火災探測器、報警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控制台(櫃)等設備的選擇,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要求,控制邏輯關系及控制顯示要求,概述火災應急廣播、火災警報裝置及消防通信,概述電氣火災報警,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供給方式,接地及接地電阻要求,傳輸、控制線纜選擇及敷設要求,應急照明的聯動控制方式等;當有智能化系統集成要求時,應說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子系統的介面方式及聯動關系。
⑨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a.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徑及根數、能提供的水壓;採用天然水源時,應說明水源的水質及供水能力、取水設施;採用消防水池供水時,應說明消防水池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補水量的確定,取水設施及其技術保障措施。
b.消防水泵房。包括設置位置、結構型式、耐火等級、設備選型、數量、主要性能參數、運行要求。
c.室外消防給水系統。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標准及一次滅火用水量、總用水量的確定,室外消防給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統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
d.室內消火栓系統。包括室內消火栓的設置場所、用水量的確定,室內消防給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統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設置位置及技術保障措施。
e.滅火設施。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各類自動滅火系統的設計原則、設計參數、系統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設備選擇等予以說明。
⑩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包括設置防排煙的區域及方式,防排煙系統送風量、排煙量的確定,防排煙系統及設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
⑾熱能動力。包括室內燃料系統的種類、管路設計及敷設方式、燃氣用具安裝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統的設計說明;鍋爐型式、規格、台數及其燃料系統等鍋爐房設計說明;氣體站房、柴油發電機房、氣體瓶組站等其他動力站房的設計說明。
(2)設計圖紙
①總平面
(1)區域位置圖(用地紅線圖)
(2)規劃總平面圖: 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築物及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間距;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等。
2、建築、結構
(1) 平面圖: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配件,平面布置,房間功能和面積,安全疏散樓梯、走道,消防電梯,平面或空間的防火、防煙分區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圖: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築構件的可見部分;屋頂及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牆)、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
(3)剖面圖:應准確、清楚的標示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築檐口或女兒牆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築電氣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圖。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圖,各層報警系統設置平面圖。
4、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消防給水總平面圖。
(2)各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圖。;
(4) 其他滅火系統的系統圖及平面布置圖。
5、防煙排煙及暖通空調
(1)防煙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2)排煙系統的系統圖、平面布置圖。
6、熱能動力
(1)鍋爐房設備平面布置圖。
(2)其他動力站房平面布置圖。
3、改建、內裝修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申報內容
(1)設計說明書
①工程設計依據。包括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採用的主要標准(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年號和版本號),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②建設規模和設計范圍。包括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③改建或裝修設計的面積等指標。
④工程原已設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設備、消防產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等。
⑤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⑥具有特殊火災危險性的消防設計和需要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問題。
⑦裝修專業。包括原工程用途、分類和耐火等級等概況以及本工程概況;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功能分區、平面布局以及對原工程改建情況;裝修各部位採用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除用文字說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達。
(2)裝修專業設計圖紙
①建築平面圖:原工程總平面圖和平面圖;本工程平面圖,平面或空間的防火、防煙分區面積,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②裝修圖紙:應體現工程各部位頂棚、牆面、地面、隔斷的裝修材料以及固定傢具、裝飾織物、其他裝飾材料的選用,可採用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和節點詳圖表示。
五、審批流程
行政服務中心消防窗口受理→承辦人審核→技術復核→負責人審批→送達
六、審批時限
20個工作日(需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審批期限為30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准及依據
無
八、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的權利
1.消防設計審核結果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2.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不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消防設計審核結果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60日內向所屬公安機關或者同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所在地縣、市或者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要求查閱消防設計審核結果、監督檢查記錄,或者復制有關資料;
4.公民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消防設計審核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可以批評、控告、舉報、投訴。
(二)承擔的義務
1.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2.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並委託監理;
3.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4.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裝修材料;
5.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組織施工。
6.申請人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7.申請人不得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8.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已經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不在「設計審核」范圍內的工程,就是「消防設計備案」了,手續簡化,內容要求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