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路工程建設單位前期需要做些什麼
施工單位必須精心施工,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在接受施工任務後,要盡快做好各項准備工作。首先要組織力量核對設計文件,進行補充調查和施工測量,編好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安排好施工所需的勞力、材料、機械、工具、工棚和生活供應等工作。
施工中涉及與其他部門有關的問題,應事先聯系,簽訂協議。一般情況下,施工准備工作沒有做好,施工隊伍不得大量進入現場。
大中型建設項目開工前, 必須由施工單位提出開工報告, 報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區基建主管部門(按投資隸屬關系)核備。開工報告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機械、勞動力安排、材料進場、電力供應、臨時設施、購地拆遷、施工方案和施工文件的准備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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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工程不僅要有良好的設計,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取決於施工質量的好壞。在施工中,材料、機具、操作是保證產品質量的主要環節。一切施工都必須嚴格遵守每項施工規范。
1、材料的准備,包括檢查材料品種、規格、數量、堆放場所、供應和保管工作等;
2、施工機具,包括品種、型號、數量的配備及修理工作;
3、操作,應精心進行,每道工序完畢須經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全部工序完畢,經檢查驗收後方可交付使用。
公路工程的一些項目在使用中,會隨著時間的延續產生不可避免的損耗,如路面在行車荷載下產生輕微變形、車轍、磨損,就必須及時養護、整修,才能維持正常使用效能,延長使用壽命。公路工程對各個工程項目都制定有相應的養護規范。
B. 高速公路工程開工前要辦理施工許可證嗎
高速公路工程開工前要辦理施工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二十五條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須按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報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批准。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有關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停止施工,並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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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規定:
第二十六條公路建設必須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
承擔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責任制,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要求和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保證公路工程質量。
第三十條 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依法保護環境、保護文物古跡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C. 淮安恆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淮安恆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3月2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道路工程施工,公路養護,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等。
法定代表人:謝正洋
成立時間:2014-03-21
注冊資本:48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830000162821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盱眙縣馬壩鎮沙壩村
D. 公路工程建設由誰批準是立項審批部門還是設計批復部門還是行業主管部門
公路工程建設不能簡單地說該工程項目的建設由某哪個部門批准,而是需要層層審核的。
公路工程基本建設程序規定如下:
1、根據長遠規劃或項目建議書,進行可行性研究;
2、根據可行性研究,編制計劃任務書(也稱設計計劃任務書,下同);
3、根據批準的計劃任務書,進行現場勘測,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
4、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和施工圖預算;
5、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6、進行施工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7、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及開工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
8、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的規程和規定,堅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記錄,建立技術檔案;
9、編制竣工圖表和工程決算,辦理竣工驗收。
以上程序,在符合審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並免一些程序。
根據以上程序,決策階段的項目建議書、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由發改委審批;設計階段和施工階段的初步設計與施工許可由行業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審批;
其他政府相關部門也有相應的要求,比如施工許可證必須取得規劃許可證和辦理用地批准手續方可申請辦理。
公路工程基本建設管理辦法
為加強公路工程基本建設管理,堅持基本建設程序,搞好公路建設工作,根據國家有關基本建設的規定,並結合我國公路基建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一般規定
第一條凡屬新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和改建的大中型公路工程項目,均應執行本辦法的規定。用養路費改造原有公路的工程項目,可視工程規模情況,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條為了多快好省地進行公路建設,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都要嚴格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
公路工程基本建設程序規定如下:
1、根據長遠規劃或項目建議書,進行可行性研究;
2、根據可行性研究,編制計劃任務書(也稱設計計劃任務書,下同);
3、根據批準的計劃任務書,進行現場勘測,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
4、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和施工圖預算;
5、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6、進行施工前的各項准備工作;
7、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及開工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
8、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的規程和規定,堅持正常施工秩序,做好施工記錄,建立技術檔案;
9、編制竣工圖表和工程決算,辦理竣工驗收。
以上程序,在符合審批制度的前提下,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交叉;小型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並免一些程序。
第三條可行性研究是建設前期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它為建設項目的決策和計劃任務書的編制提供重要依據。
所有的大中型項目,都應進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應通過現場調查和必要的勘探,對擬建項目所涉及的政治、經濟、軍事、社會、環境、技術等方面的重大原則問題進行全面研究論證。 通過多方案的比選,
得出技術、經濟可行,效益高,投資少,工期短的方案(內容可參照交通部[82]交計字2377號文的規定)。
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批准計劃任務書的主管單位審查批准。
二、計劃任務書
第四條計劃任務書是確定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現場勘測和編制設計文件的重要依據。公路建設項目要根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現場踏勘,編制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
計劃任務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依據和重要意義;
2、路線或獨立大橋的建設規模及修建性質;
3、路線走向和主要控制點,獨立大橋的主要特點;
4、工程技術標准和主要技術指標;
5、按幾階段設計,各階段完成時間;
6、建設期限和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的建議,分期修建的應提出每期的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
7、設計、施工、科研力量的原則安排;
8、附路線示意圖及工程數量、鋼材、水泥、木材用料估算表(工程數量、投資、三材估算等只在上報任務書時列入,以供審批時參考;上級下達任務書時可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