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建設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立項批文,選址意見書,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審批修建性詳規總平面方案,規劃用地許可,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中標通知書,中標合同備案,中標合同,監理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監理合同備案,安全措施審查,交費:配套費,牆改專項基金,易地人防建設費,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白蟻防治費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產權登記
『貳』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人須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並按要求提供所規定的文件、圖紙、資料進行申報。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復;
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復印件);
4、項目合同(復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1:1000勘測定界圖3張(藍曬圖,現狀地形,長春市統一坐標、統一高程,包括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建構築物位置),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6、關於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出示原件)。
7、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還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復印件);
(3)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4)如屬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復印件)。
註:1、復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說明外報審材料均為一份;
『叄』 辦一個便民服務社,該怎麼入手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便民服務中心,是近年來全國農村新興的一種服務農民,服務農業,服務農村地方組織機構,服務項目有:家電下鄉補貼、支農惠農資金補貼、殘疾證申領、社會救助、技能培訓、辦理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服務、流動人口婚育等證明、就業援助、求職介紹、招聘推薦、失業保險金申領、小額貸款擔保、創業培訓、黨員服務、農業科技推廣、申請定期撫恤金、定期補助金、辦理老人優待證、退休老人社會化管理等。
一、群眾在便民服務中心辦理後須到縣及以上單位辦理、審批、核定的不須本人親自到場可辦理的事項,均可實行代辦服務。
二、代辦服務堅持群眾自願原則,不違規接件。
三、實行免費代辦服務,嚴禁利用代辦收取任何代辦費、車船費、招待費以及與辦事成本無關的費用。
四、代辦服務實行限時辦結,須代辦的事項,在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留滯時間一般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
五、代辦服務辦理程序:
(一)窗口受理的上報件屬於代辦服務范圍,應開具上報件告知書,填寫中心代辦件交接表,中心確認後,由中心統一代辦;
(二)項目辦結後,中心與窗口辦理交接手續;
(三)窗口受理人員及時通知辦事群眾前來領取資料。 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按照中心的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一)屬代辦服務范圍的項目,未實行全程代辦的。
(二)代辦窗口推諉、不積極配合,造成項目辦理時限過長的。
(三)項目辦結後,窗口向辦事群眾攤派費用的。
『肆』 建設工程開始建設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開始建設前的步驟:
①編制項目建議書。對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初步研究,提出擬建項目的輪廓設想。
②開展可行性研究和編制設計任務書。具體論證和評價項目在技術和經濟上是否可行,並對不同方案進行分析比較;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設計任務書(也稱計劃任務書)的附件。
③進行設計。從技術和經濟上對擬建工程作出詳盡規劃。大中型項目一般採用兩段設計,即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技術復雜的項目,可增加技術設計,按三個階段進行。
④安排計劃。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送請有條件的工程咨詢機構評估,經認可,報計劃部門,經過綜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劃。
⑤進行建設准備。包括征地拆遷,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實施工力量,組織物資訂貨和供應,以及其他各項准備工作。
(4)建設工程手續辦理便民服務手冊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的步驟的順序不能任意顛倒,但可以合理交叉,有的工程需要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託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並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伍』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人須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並按要求提供所規定的文件、圖紙、資料進行申報。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2、立項批復;
3、《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復印件);
4、項目合同(復印件)。
5、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1:1000勘測定界圖3張(藍曬圖,現狀地形,長春市統一坐標、統一高程,包括各類地上、地下管線、建構築物位置),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6、關於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出示原件)。
7、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還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復印件);
(3)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4)如屬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復印件)。
註:1、復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說明外報審材料均為一份;
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land
use
permit)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陸』 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建設方需辦理的手續有哪些
建設項目前期報審手續各地有區別,如果土地徵用手續已辦好(取得用地許可證),還有下面一些程序:
1、項目咨詢,可研報告審批,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2、立項:取得當地發改部門的立項批文
3、城市規劃審批:
持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任務書、立項批文,由業主向規劃局申請選取址,取得《選址意見書》,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辦理招投標手續
5、辦理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