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對施工單位或者監理單位或者業主)有處罰權嗎
對轄區內的有,呵呵
㈡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條例哪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活動的,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
第三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按照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和勘察合同進行勘察工作,並對勘察質量負責。
勘察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須真實、准確。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現場工作條件,保證合理的勘察工期,提供真實、可靠的原始資料。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標准,不得迫使工程勘察企業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承攬任務。
第六條 工程勘察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勘察業務。
工程勘察企業不得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勘察企業的名義承攬勘察業務;不得允許其他企業或者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勘察業務;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勘察業務。
第七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健全勘察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
第八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拒絕用戶提出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權提出保證工程勘察質量所必需的現場工作條件和合理工期。
第九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參與施工驗槽,及時解決工程設計和施工中與勘察工作有關的問題。
第十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並對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第十一條 工程勘察項目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及有關技術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技術職稱或者注冊資格。
第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做好現場踏勘、調查,按照要求編寫《勘察綱要》,並對勘察過程中各項作業資料驗收和簽字。
第十三條 工程勘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等相關人員,應當在勘察文件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對勘察質量負責。
工程勘察企業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勘察質量全面負責;項目負責人對項目的勘察文件負主要質量責任;項目審核人、審定人對其審核、審定項目的勘察文件負審核、審定的質量責任。
第十四條 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記錄應當在勘察過程中及時整理、核對,確保取樣、記錄的真實和准確,嚴禁離開現場追記或者補記。
第十五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鑽探、取樣的機具設備、原位測試、室內試驗及測量儀器等應當符合有關規范、規程的要求。
第十六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加強職工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勘察人員的質量責任意識。觀測員、試驗員、記錄員、機長等現場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專業培訓,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 工程勘察企業應當加強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工程項目完成後,必須將全部資料分類編目,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工程勘察文件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以下簡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審查。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可以委託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審查機構)對工程勘察文件進行審查。
審查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監督檢查工程勘察企業有關質量管理文件、文字報告、計算書、圖紙圖表和原始資料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標准;
(二)發現勘察質量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九條 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應當對工程勘察企業質量管理程序的實施、試驗室是否符合標准等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與企業資質年檢管理掛鉤,定期向社會公布檢查和處理結果。
第二十條 工程勘察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時,有關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檢舉、投訴工程勘察質量、安全問題。
第四章 罰則
第二十二條 工程勘察企業違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未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的現場工作條件或者未提供真實、可靠原始資料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工程勘察企業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進行勘察、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成果資料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工程勘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勘察文件沒有責任人簽字或者簽字不全的;
(二)原始記錄不按照規定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的;
(三)不參加施工驗槽的;
(四)項目完成後,勘察文件不歸檔保存的。
第二十六條 審查機構未按照規定審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撤銷委託。
第二十七條 依照本辦法規定,給予勘察企業罰款處罰的,由工程勘察質量監督部門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企業罰款數額的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八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㈢ 聯良路去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怎麼走
從聯良路步行到地鐵白洋站,坐地鐵2號線到沈塘橋站,走C2出口出站到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㈣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登記表》中的工程建設性質和工程投資性質分別是什麼
工程建設性質: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恢復。
工程投資性質:國外資金和國內資金,國內資金又分為: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和非國有投資,不同性質的投資對工程招標具有不同的約束要求。
希望加分!!!
㈤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地址在哪裡
這個提法有錯誤,杭州作為一個市只有監督站。總站是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㈥ 西湖杯的資料需做哪些哦
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質量跟蹤評價辦法(試行)
杭建監總[2004]7號
一 總 則
1、為加強本市「西湖杯」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使「西湖杯」工程評審更加規范合理,增加評審過程的透明度,使「西湖杯」工程真正成為我市建設工程在行為規范、管理水平、實體質量和觀感質量上的示範,促進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和管理進一步提高,根據本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杭州市建設工程「西湖杯」質量跟蹤評價辦法(試行)》。
2、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總站)按照全程跟蹤、過程否決的原則,負責「西湖杯」創建工程的質量跟蹤評價工作。
3、總站在每年申報期滿後十個工作日內向市建築業協會提交「西湖杯」創建工程質量跟蹤評價意見,市建築業協會在此基礎上組織專家評選。
二 工作程序
1、計劃創建「西湖杯」的工程,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十五日內到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填表備案,備案後總站應實施跟蹤管理。
2、創杯工程在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完成後及工程竣工時,應接受總站的質量評價。
3、創杯工程必須通過總站對其結構實體和主要功能的監督檢測抽檢。
4、申報「西湖杯」前,施工單位應取得總站《「西湖杯」創建工程質量跟蹤綜合評價表》(附表一)。
三 一般規定
申報「西湖杯」的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准組織施工。
1、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西湖杯」:
1)違反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未領取建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
2)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不按程序報告、隱瞞不報,或發生四級以上(含四級)質量安全事故的;
3)不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經質量監督機構監督,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部、省、市質量安全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和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2、新工藝、新技術的應用應到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未經備案不得擅自使用。
3、子分部劃分應在備案時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明確,並嚴格執行,施工中不得隨意更改。
4、樁基檢測的方法、數量和范圍必須符合規范和有關的規定,承載力應滿足設計圖的要求。
5、施工現場應建立混凝土、砂漿試塊簡易標准養護室,並有專人負責。
6、進場的水泥應按規范要求分批抽樣檢驗,施工現場散裝水泥罐不宜少於3隻。
7、監督檢測抽檢前應完成混凝土結構實體檢驗,同條件養護試塊的留置和鋼筋保護層檢測的數量符合規范規定。
8、鋼筋保護層宜採用鋼筋定位塊等技術措施進行控制。
9、為保證混凝土質量,減少施工荷載對其的影響,現澆梁、板所需的模板和支撐等周轉材料配置不宜少於四層,懸挑結構應適當增加。
10、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築地面必須符合《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02)第4.10.7條,第4.10.10條的規定。
四 評價辦法
1、「西湖杯」創建工程,市質監總站從質量行為、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檢測抽檢、觀感質量和工程技術資料等五個方面進行跟蹤控制。其中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檢測抽檢、觀感質量採用抽查扣分的形式,進行綜合評價。
2、結構實體質量評價總分200分,其中鋼筋工程50分,混凝土工程100分,磚砌體工程50分,根據每次檢查的扣分情況,分別計算得分(二次以上取其平均得分)。每個單位工程基礎分部的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各抽查一次,主體工程各項每七層抽查一次,抽查評價表見附表二、三、四。
3、監督檢測抽檢評價總分50分,抽查評價表見附表五。
4、觀感質量評價總分150(其中土建120分,安裝30分),抽查評價表見附表六、七。
5、結構實體質量、監督檢測抽檢、觀感質量單項的加權得分率均大於80%,並且綜合得分率大於85%,由市質監總站向「西湖杯」評委推薦,參加「西湖杯」工程的最終評審。
五 其它
1、本辦法由市總站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文之日開始執行。
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二OO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