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建設項目的概括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的概括內容包括:單項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相關介紹具體如下:
1、單項工程:在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竣工後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一組配套齊全的的工程項目。單項工程屬於建設工程項目的組成部分,一個建設工程項目可以僅包括一個單項工程,也可以包括多個單項工程。
2、單位工程:單位工程為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在工業與民用建築中,如一幢教學大樓或寫字樓,總是可以劃分為建築工程、裝飾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等,它們分別是單項工程所包含的不同性質的單位工程。
3、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是按結構部位、路段長度及施工特點或施工任務將單位工程劃分為若干個項目單元。上述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礎工程、砌築工程等就是單位工程——房屋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樓地面工程、牆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門窗工程等就是裝飾工程的分部工程。
4、分項工程:分項工程是可以通過較為簡單的施工過程生產出來,並可用適當的計量單位測算或計算其消耗量和單價的建築或安裝單元。
如土石方工程,可以劃分為平整場地、挖溝槽土方、挖基坑土方等;砌築工程可以劃分為磚基礎、磚牆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可劃分為現澆混凝土基礎、現澆混凝土柱、預制混凝土梁等。
(1)建設工程項目名稱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項目的特徵:
1、單件性或一次性這是工程建設項目的最主要特徵。所謂單件性或一次性,是指就任務本身和最終成果而言,沒有與這項任務完全相同的另一項任務。例如建設一項工程,需要單件報批、單件設計、單件施工和單獨地進行工程造價結算,它不同於其他工業產品的批量性。也不同於其他生產過程的重復性。
2、具有一定的約束條件凡是工程建設項目都有一定的約束條件,建設項目只有滿足約束條件才能獲得成功。因此,約束條件是項目目標完成的前提。建設項目的主要約束條件為限定的質量、限定的工期和限定的造價,通常也稱這三個約束條件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三大目標。
2.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上的項目名稱和實際樓盤的項目名稱不一樣是為什麼
施工許可證上的名稱是報建的名稱,實際樓盤的名稱是賣房或者小區的名稱,可以不一樣的。可能是開發商覺得報建名稱不利於傳播或是不好聽又或是其他原因,所以改成其他名字利於傳播/好聽的名字。
3. 單位工程名稱和工程名稱有什麼區別
有兩點區別:
1、級別不同。
項目名稱里可包含多個工程名稱,工程名稱是項目中的一個子項或一個單位工程的名稱。也就是說一個項目中可以有幾個工程。
2、含義不同。
項目名稱指某一工程項目所規定的正式名稱,一般使用整體項目的總稱,也可以包括型號以及自定義詞彙。按照項目的所在地、性質或者公司名為開頭,加上乙方所實現的主要業務或者功能作為自定義詞彙。
項目的基本特徵:
1、項目開發是為了實現一個或一組特定目標;
2、項目要綜合考慮范圍、時間、成本、質量、資源、溝通、風險、采購及相關方等十大知識領域的整合;
3、項目的復雜性和一次性;
4、項目是以客戶為中心的;
5、項目是要素的系統集成。
項目建議書是由項目投資方向其主管部門上報的文件,項目建議書是對謀劃某項工作的書面具體化的形式,是項目從設想到實施的初始階段,項目建議書廣泛應用於項目的國家立項審批工作中。
它要從宏觀上論述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項目投資的設想變為概略的投資建議。項目建議書的呈報可以供項目審批機關作出初步決策。它可以減少項目選擇的盲目性,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礎。
4. 建築工程的工程項目名稱以哪個文件的名稱為准
以施工合同為准。合同規定的內容是你必須遵守、執行的。
5. 工程名稱和項目名稱有什麼區別呢
區別:
1.項目名稱里可包含多個工程名稱,工程名稱是項目中的一個子項或一個單位工程的名稱。也就是說一個項目中可以有幾個工程。
2.項目名稱指某一工程項目所規定的正式名稱,一般使用整體項目的總稱,也可以包括型號以及自定義詞彙。按照項目的所在地、性質或者公司名為開頭,加上乙方所實現的主要業務或者功能作為自定義詞彙。
工程是科學和數學的某種應用,通過這一應用,使自然界的物質和能源的特性能夠通過各種結構、機器、產品、系統和過程,是以最短的時間和精而少的人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對人類有用的東西。將自然科學的理論應用到具體工農業生產部門中形成的各學科的總稱。
在現代社會中,「工程」一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就狹義而言,工程定義為「以某組設想的目標為依據,應用有關的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通過一群人的有組織將某個(或某些)現有實體(自然的或人造的)轉化為具有預期使用價值的人造產品過程」。
6. 建築工程包括什麼哪些工程項目
建築工程范圍內的項目包括
1、地基與基礎
2、主體結構
3、建築裝飾裝修
4、建築屋面
5、建築給排水、排水及採暖
6、建築電氣
7、智能建築
8、通風與空調
9、電梯。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樑柱、牆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應《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土木類、建築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部分)和工商管理類(部分)11個專業。
7. 建設工程名稱變更
通常來講 項目名稱變更一般都是建設單位的意見
為了保證項目延續性 可以是以建設單位出具正式文件的方式來確定項目的名稱變更
也可能是項目建設單位自己出具的證明
相關的後續工作還是大多數和項目立項有關 屬於建設單位的工作
通常來說 是需要市建委 財政 審計等相關部門的審查同意就好
詳細的手續各地區可能有差異 還是以當地政策和具體意見為准
8. 建設工程合同工程名稱和施工地點怎麼填寫
根據施工許可證來填寫。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時也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是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在工程施工合同協商階段中,只要雙方對於中標價不調整,有可能會對工程報價或預算書中的不平衡報價或預算錯誤的內容進行調整。 其次,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洽商和變更並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圍中,正是由於其是對工程施工合同內容的修改,根據《合同法》進行調整即可,無需再以上的排序中進行排列。
(8)建設工程項目名稱擴展閱讀
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範本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經濟聯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夥、個體經營戶或個人,即一切以協議、法院判決或其它合法完備手續取得甲方的資格,承認全部合同文件,能夠而且願意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單位和人員。
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准確地寫在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與發包方合並的單位、兼並發包方的單位、購買發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發包方出讓的單位和人員,均可成為發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義務,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權利。
2、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上述單位的名稱應准確地寫在《協議條款》承包方位置內,不得簡稱。但承包方不能將工程轉包或出讓,應在合同簽訂前提出並徵得發包方同意。
9. 建築工程項目概括包含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分七大塊:建設工程項目的組織與管理、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成本控制、建設工程項目進度控制、建設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建設工程合同與合同管理、建設工程項目信息管理。還包括現場管理,如:招標投標管理、材料管理、機械設備管理、現場防水、臨時用電、管理規劃,綜合管理控制等。
10. 工程名稱與項目名稱有什麼區別
不一定的,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名稱一般比較簡單,最好是和你的工程施工圖紙的工程名稱一致,這樣的話竣工備案以及以後的各項相關手續都比較好辦理。
根據目前我還沒有好好的學習,不過資料的工程名稱從始至終最好都一致,要不然以後麻煩的是做資料的同志!嚴重的後果就是導致工程不能如期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