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淺談建築法規在建築工程中的作用及地位3000字
三千字,這里怎麼寫的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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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請分析當前建設工程質量有哪些常見問題如何從法律制度上改進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1.1施工單位方面的問題
(1)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包、非法掛靠、轉包或非法分包。
(2)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不顧後果以墊資、壓價,甚至行賄等違法手段承攬工程。
(3)為牟取利潤,不計後果壓低成本,自行或串通設計人員亂改設計,使用低價劣質材料,甚至偷工減料,放任職工不按技術規范操作,粗製濫造。
(4)在竣工驗收中弄虛作假,掩蓋工程質量缺陷,提供虛假質量保證資料。
(5)私招亂雇,工人隊伍素質低下。
1.2設計單位行為不規范
工程質量發生問題,都認為是施工質量出現問題,實際上其中一些問題是由於設計不到位造成的。現在很多設計單位實
行的是誰承攬工程誰設計。這樣在單位內部形成固定搭配,致使某幾個人對某一類設計非常熟練,如果遇到不熟悉的工程,其他設計人員又不易介入,使設計單位的設計優勢及專業之間的互補優勢得不到充分發揮,影響設計質量。另外,設計質量監督站對設計質量的監測是每年抽驗,這樣致使很多建設項目設計得不到及時檢測,為設計質量事故埋下隱患。
1.3建設單位行為不規范
有的建設單位不是完全的法人主體,建設資金的使用、施工單位的選擇、建設標準的選擇等都不能自主決定,常受到其主管單位的影響,無法承擔分包方應承擔的責任和任務。缺乏市場意識,破壞與承包方的平等交易關系。阻礙市場機制的發展。而且投資責任機制不健全,片面追求低造價,片面追求高標准、短工期,這些都阻礙了工程質量。
1.4工程質量監督、監理系統不完善
目前我國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工作是委託建委質量監督站進行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質監站的監督體制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需要質監站監督的工程項目很多,但質監站人員有限,使工作力度降低。
(2)行政監督的工作性質容易滋生官僚主義及腐敗。
(3)有的質監站政企不分,以贏利為目的辦實體,有的辦了監理公司,有的辦實驗室,強制規定檢驗試塊必須在這里進行,這樣質監站既掌握工程質量的監督大權,又有獲取利潤的商業行為。這樣很難保證質監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時也給施工企業的質量管理工作帶來干擾。
1.5勞動力市場人員素質偏低
當前在我國6500萬工程從業人員中,有近4800萬是農民工,也就是說我國施工企業一線施工人員中大多數是沒有經過培訓就上崗的農民,他們雖然工作熱情很高,但由於缺少專業技術指導,經常違規操作,造成次品多,工程事故多,影響工程質量。一方面低技術含量人員大量過剩,另一方面技術工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又大量缺乏。我國工程技術工人、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還相當稀缺。
2工程質量管理對策分析
2.1對施工單位市場行為的監管、約束
加大承包與分包單位(尤其是非法掛靠)對質量、安全事故的經濟賠償和刑事責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約保險制。嚴格資質審查,加強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全面落實動態管理。保證進入工程領域的企業具備從事建設工程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技術、管理素質和適應不同工程規模、技術管理等級要求的不同綜合等級水平評判的重要依據。考評企業人員綜合素質、技術、管理和能力,推動企業建立自檢、自測、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時候都必須注重工程質量管理過程式控制制關鍵點,由此入手,發現按資質標准淘汰或考評降級或者停業整頓的問題嚴重的企業。嚴格執行工程技術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和全員培訓上崗制度。
2.2加強對設計單位和設計者的審查
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重要階段。設計合理與否直接影響建設產品的最終質量,據人們對有關工程事故的調查分析,約有42%的工程質量事故源於設計。因此,加強對設計單位及設計者的資格審查十分重要。同時要加強對設計方案的審核,確保設計方案滿足安全性、防火性的要求。嚴格實行設計質量內審制、專業之間會審、會簽制,改變目前設計審核走過場,工種之間相互撞車、打架,設計粗略不詳等狀況。實行設計質量事故經濟賠償責任制,特別是設計單位對指定的工程設備和工程材料的質量負全責;嚴禁非法設計和出讓圖章,限制業余設計,強化設計現場服務制度。同時建議設計質量監督站,加大對設計質量的監督工作力度,把質量隱患消除在設計階段。
2.3規范業主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的概念是一個廣義的范疇。工程質量不僅指施工質量,還包括建設單位的組織管理質量、勘察設計單位的勘察設計質量、監理單位的監理質量。所以工程有了問題不能只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即所有參與工程建設的單位都要對工程質量負責。但是在工程管理實踐中,筆者發現當工程發生質量問題時,誰都不主動承擔質量責任,互相推委,造成了共同負責、共同不負責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主要責任人負責制,來承擔工程質量的主要責任。建議這個主要責任人由建設單位來擔任。
2.4加快推行建設監理制的步伐,完善監理制的各項配套措施
監理制的推出能夠保證從第三方的角度、工程質量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能夠加強對質量形成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政府在對工程領域實行宏觀調控時,應加快推行監理制,提高建設工程監理地位。同時要完善監理制的各項配套措施,要以法制加強對監理的考核約束,實行質量追償制度。質量監理人員簽字的項目,如出了質量問題,應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記入監理工程師的個人工作檔案,作為對本人工作考評的依據。同時要加強監理人員資質的審查,對徇私舞弊、亂用職權受賄、嚴重失職的監理人員,要及時取消其監理資格,追究責任。
2.5加強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直接監管
建設工程質量影響因素多,涉及到方方面面,根據我國的國情,總結幾十年的經驗得出一個結論,要把工程質量管好,必須要有一個健全的、有效的質量控制的管理體制,這個體制包括3個方面:①政府監管;②建設單位負責;③設計施工單位負責。
政府對工程質量的控制、監督是通過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來實現。宏觀管理就是政府通過立法、建制,構造一個市場的運行規則,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和監督;微觀管理就是政府對具體的工程項目的質量監督。
隨著國家基本建設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一些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工程質量監督領域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執監。特別是目前建設工程普遍實行監理的情況下,應針對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角色和職能的變化,積極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改革,健全執法運行機制,建立工程質量管理與監督的新模式。
2.6推進工程領域勞動力市場的建設
政府應積極推進勞動力市場的建設,使之盡快成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才儲備庫,這是工程行業振興和發展的基礎,也是企業提高工程質量的基礎。筆者認為工程領域勞動力市場的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有限度地開發勞動力資源,整個工程產業的發展從注重量的擴張轉向質的提高,要求工程領域的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有「度」的限制。政府應建立必要的嚴格的市場准入制度,使農民工的進入有一定的難度,從而使工人的操作水平和專業技能得到提高。
C. 論建築法規對提高我國建築質量的作用
建築法規和建築活動的關系日益密切,更好的規范了建設行為,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建設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統稱。它也在各個方面發揮著作用。它詳細規定了哪些是必須所為的建設行為,哪些是禁止所為的建設行為;它保護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切建設行為;它同時對那些違法建設行為作出適當的處罰。
首先近年來,由於市場的不規范和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建築領域里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嚴重危機: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施工企業在建成一座座高樓大廈的同時,往往因為建設單位拖欠奇絕工程款而深深困擾,從而給本來已經經濟十分緊張的施工企業雪上加霜。最後使得民工受罪:「沒有資金爭著上,有點資金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著企業先墊上」,層層經濟壓力最後轉移到了民工身上,這是造成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重要原因。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著好多不合法的現象,還有由於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 毫無疑問,《建築法規》的出台可以解決以上這些現象,從而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另外, 可以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為了使建設單位即發包方一開始就能夠及時支付工程款,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發包方對應付的工程價款提供相應財產作為擔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來提供擔保,擔保的方式可以是連帶責任保證。這樣將來萬一發包方無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時,承包方即可用發包方用以擔保的財產來清償債務,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從而使承包人的風險盡可能地降到最低。
其次,要正確運用、行使對建設工程的法定抵押權。根據《建築法規》及《合同法》規定,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 再者,可以通過提起代位權訴訟保護承包人的合法利益。過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設工程後,發包方往往以其對外債權收不回來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對此承包人往往無計可施。而新頒布的《合同法》對債務的保全中的代位權訴訟作了明確規定,這就從法律上明確賦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償的權利。
最後,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可以予以強制執行。我國有關法律通過執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濟手段對承包方的利益進行了保護—— 只要發包方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為本案的被執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債務。 我覺得誠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們不僅僅要用法律來防範和治理失信行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來支撐誠信制度,維護良好秩序的屏障。
D. 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影響因素,主要是指在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目標策劃、決策和實現過程的各種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技術因素、管理因素、環境因素和社會因素等。
(1)人的因素。人的因素對建設工程項目質量形成的影響,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指直接承擔建設工程項目質量職能的決策者、管理者和作業者個人的質量意識及質量活動能力;二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項目策劃、決策或實施的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咨詢服務機構、工程承包企業等實體組織。前者是個體的人,後者是群體的人。
(2)技術因素。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技術因素涉及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直接的工程技術和輔助的生產技術,前者如工程勘察技術、設計技術、施工技術、材料技術等,後者如工程檢測檢驗技術、試驗技術等。建設工程技術的先進性程度,從總體上說取決於國家一定時期的經濟發展和科技水平,以及建築業及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對於具體的建設工程項目,主要是通過技術工作的組織與管理,優化技術方案,發揮技術因素對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保證作用。
(3)管理因素。管理的進行伴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部運行周期也是對建設工程能產生巨大影響的因素。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管理因素,主要是決策因素和組織因素。其中,決策因素首先是業主方的建設工程項目決策,其次是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實施主體的各項技術決策和管理決策。實踐證明,沒有經過資源論證、市場需求預測,盲目建設重復建設,建成後不能投入生產或使用,所形成的合格而無用途的建築產品,從根本上是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不具備質量的適用性特性。
(4)環境因素。建設工程項目的實行要在一定的環境之中進行,所以一個建設項目的決策、立項和實施,受到經濟、政治、社會、技術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風險識別與管理所必須考慮的環境因素。
(5)社會因素。影響建設工程項目質量的社會因素,表現在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健全程度及執法力度;建設工程項目法人或者業主的理性化程度以及建設工程經營者的經營理念;建築市場包括建設工程交易市場和建築生產要素市場的發展程度及交易行為的規范程度;政府的工程質量監督及行業管理成熟程度;建設咨詢服務業的發展及其服務水準的提高;廉政建設及行風建設的狀況等。
E. 淺談建設法規的現狀及其發展論文3000字
這類的論文其實可以去看下(法學)這本資料的,一般想這類的資料看多了你自然會寫
F. 淺談法律法規在建設工程中的應用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招標投標不規范
首先,承包、發包雙方都有違背招標程序的行為。部分發包方在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時,弄虛作假,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采邀請招標的辦法,排斥潛在的投標人;為了應對發包方的強勢和壓力,有些施工企業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在工程招投標中進行圍標、串標活動。
(二)合同簽訂不平等
發包方在簽訂合同同時,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條款。
G. 以《淺談建設法律法規對規范我國建築市場的作用和意義》寫一篇2000字論文。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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