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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項建設工程

發布時間:2021-08-16 16:54:53

⑴ 什麼是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有哪幾個階段

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指工程項目從策劃、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工作次序。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工程建設過程客觀規律的反映,是建設工程項目科學決策和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

1、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

2、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3、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4、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5、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後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後,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

⑵ 什麼是特殊建設工程 特殊結構工程是怎樣的

特殊建築工程主要是只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肯能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是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工程。如電力調度樓、廣播電視、城市軌道交通等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後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1、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2、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3、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0000平方米或者建築高度超過50米的其他公共建築;
4、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5、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⑶ 建築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包括哪些內容求答案

建設程序是指建設項目從設想、選擇、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入生產整個過程中應當遵守的內在規律和組織制度。

建設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和內容:

(1)項目建議書階段

項目建議書是要求建設某一具體項目的建議文件,是建設程中最初階段的工作,是投資決策前對擬建項目的輪廓設想。

(2)可行性研究階段

項目建議書批准後,應緊接著進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對項目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和經濟上是否合理進行科學的分析和論證。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報告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被批准後,不得隨意修改和變更。

(3)建設地點的選擇階段

選擇建設地點主要考慮三個問題:一是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設時所需水、電、運輸條件是否落實;三是項目建成投產後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備,同時對生產人員生活條件、生產環境等也應全面考慮。

(4)設計工作階段

設計是對擬建工程的實施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所進行的全面而詳細的安排,是項目建設計劃的具體化,是組織施工的依據。一般項目進行兩階段設計,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技術上復雜而又缺乏設計經驗的項目,在初步設計後加技術設計。

(5)建設准備階段

其主要內容包括:征地、拆遷和場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電、路等工程:組織設備、材料訂貨;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標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

(6)編制年度建設投資計劃階段

建設項目要根據經過批準的總概算和工期,合理地安排分年度投資。年度計劃投資的安排要與長遠規劃的要求相適應。保證按期建成。

(7)建設施工階段

建設項目經批准新開工建設,項目便進人建設施工階段。這是項目決策的實施、建成投產發揮效益的關鍵環節。新開工建設的時間,是指項目計劃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開槽開始施工的日期。建設工期從新開工時算起。

(8)生產准備階段

生產准備的內容很多,不同類型的項目對生產准備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但從總的方面看,生產准備的主要內容有:招收和培訓人員;生產組織准備;生產技術准備;生產物資准備。

(9)竣工驗收階段

竣工驗收是工程建設過程的最後一環,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本、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項目由建設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志。通過竣工驗收,一是檢驗設計和工程質量,保證項目按設計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正常生產;二是有關部門和單位可以總結經驗教訓;三是建設單位對經驗收合格的項目可以及時移交固定資產,使其由建設系統轉入生產系統或投人使用。

(10)後評價階段

項目後評價就是在項目建成投產或投入使用後一定時刻,對項目的運行進行全面評價,即對投資項目的實際成本——效益進行系統審計,將項目的預期效果與項目實施後的終期實際結果進行全面對比考核。對建設項目投資的財務、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方面的效益與影響進行全面科學的評價。

(3)任何一項建設工程擴展閱讀

建設程序是「基本建設工作程序」的簡稱。基本建設全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後順序。它是對基本建設過程中客觀存在和起作用的時序規律的認識和反映,並據以制定出的基本建設管理工作制度。

人們對基本建設時序規律的認識和反映程度不同,制定出來的基本建設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的科學程度也就不同。建國初期,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的內容主要是調查研究、提出計劃任務書、編制設計、組織施工等。

⑷ 任何一項工程,質量技術資料如果不符合有關標准規定,對該工程質量具有否決權

要求對方無償返工、維修,逾期的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拒絕修復的可解除合同,同時不支付或減少支付工程款,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條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八條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第十條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參照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第十一條因承包人的過錯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發包人請求減少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⑸ 任何一項施工技術都有其局限性是否正確

淺談干掛石材幕牆施工技術的難點控制

一、幕牆的作用及影響建築幕牆安全施工的因素
建築幕牆自上世紀80年代後期在我國面世以來,20多年以來呈現出了大規模、高速度的發展態勢。建築幕牆是融建築藝術、建築技術和使用功能於一體的建築外圍護結構,廣泛用在建築物的外部的裝修上,屬於建築物的高級外部裝修。提高了建築物的檔次,美化了城市。石材幕牆的干掛工藝的實施,打破了傳統的塊料鑲貼的局限性,為城市建設中建築幕牆塊料板材的使用開創了更廣闊的前景。
建築幕牆屬於建築物的外裝飾,施工過程都是採用外腳手架的露天作業,外腳手架在經過長期的日曬雨淋和前面多工種的施工作業,長時間的使用後會出現較多的事故隱患。為了保證建築幕牆的施工安全,必須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才能降低安全方面的風險。因此,在建築幕牆的安全施工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在施工准備階段,施工員、技術員等有關人員必須熟悉工程的結構情況和現場的有關資料,了解和掌握設計意圖、幕牆結構形式、構造特點、技術要求、技術關鍵點。
2. 在工程施工之前必須建立和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各成員的安全管理職責。
3. 加強安全教育、加強技術交底,加強施工過程中的日常安全監督。
4. 根據工程規模、結構特點和監理單位的要求,編制出一份能切實指導該工程全部施工活動的科學方案,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須作為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編入施工組織設計內。
二、預埋件或者是後置埋件的難點控制
在土建的結構工程施工時,應該考慮後期幕牆施工時的預埋件預埋問題,幕牆技術人員應配合土建施工人員把幕牆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定好並預埋。如果未考慮加設預埋件和相應連接措施,施工中可使用後置埋件。後置埋件一般為膨脹螺栓和化學螺栓,經設計驗算符合要求並進行現場拉拔試驗,通過試驗決定其承載力。在實際工程施工中,因為膨脹螺栓是後置連接件,工作可靠性較差,只有在不得已的時後作為預埋件的輔助、補救措施,不作為連接的常規手段,使用時必須確保安全,留有餘地,設置時應該比計算數量的後置埋件多,才能確保安全。後置埋件設計驗算的難度控制:
1. 後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值應由設計人員根據結構計算書確定。
2. 後置埋件使用的化學螺栓和膨脹螺栓應由設計人員根據幕牆的性質、種類、計算數據來確定,並應符合幕牆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
3. 後置埋件的結構基體鋼筋混凝土構件強度等級不宜低於C30。
4. 後置埋件原則上不宜採用膨脹螺栓,特殊情況若採用膨脹螺栓時應按照設計用量的2-4倍設置,且每層應採用有效拉結措施。螺栓應閉合處理,防止螺絲栓松動及銹蝕。
三、幕牆骨架的安裝難點控制
幕牆金屬骨架構件安裝時,其關鍵環節就是復核定位,其方法就是使用軸線控制點和測量的標高基準點,以確保干掛石材幕牆主要豎向構件及主要橫向構件的尺寸允許偏差符合設計要求,並在按行標JGJl02-96和國標GB50026的相關規定進行施工測量的基礎上,實施鋼結構骨架的安裝。對容易變形的金屬構件作強度和穩定性驗算,必要時採取加固措施,使其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經過校正的金屬構件的連接接頭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方可緊固和焊接。對有焊縫的金屬構件焊接之前必須進行打磨除銹,對有焊縫的金屬構件要打磨,達到光滑過渡,並根據需要對焊口進行防銹處理。
四、石板材的加工、保護的難點控制
建築幕牆使用的石板材在加工時嚴禁使用溶劑型化學清洗劑清洗石材;採用機械研磨,高壓水沖洗表面,防止化學清洗劑殘留在石板材的微孔中。石材防護主要是指石材對水的防護,塗刷保護液封閉石板材等措施,即採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對石材進行處理,封閉石材所有微細毛孔及毛細管,避免由於石材本身的欠缺和外界因素對石材外觀和內部結構所造成的破壞。在幕牆干掛石材施工中實際操作的難點控制:
1. 將准備干掛的石材要經過充分自然乾燥,時間大約在72小時左右,石材的含水率≤10%時方可操作。
2. 石板材的保護工作盡量在加工的前期完成,這樣可以避免石材在運輸、庫存及安裝施工過程中被污染。
3. 石板材在保護前,盡量做到被保護表面清潔無污染,如有污染,應先將表面處理干凈後方可施工。
4. 用於石材板的溶劑型保護品和施工工具不得有水溶入,以免影響防護效果。
5. 經過保護處理過石板材在24小時內不得用水浸泡,24小時後方可使用。
五、幕牆石材幹掛施工的難點控制
在幕牆石材幹掛施工中,應根據不同的部位,針對不同的工程特點制定出不同的施工方案,來加強施工難點的控制:
1. 針對外牆不同的裝飾干掛部位的建築外型的特點,設計出指導性施工方案和數據准確的施工排版圖,並進行准確清晰的尺寸編號,作為加工材料和鋼架製作掛板材的依據。
2. 干掛石材工程的結構骨架是制約安全大計的決定因素,在確保整體受力安全的情況下,特別針對諸如大面積輕質填充牆等部位進行單獨的方案配置,以加強牢固性。
3. 對於個別易受損部位,採取特別的措施,如塊大且薄的石材,採用加底襯板的辦法減少板材的損壞,由於薄開槽不能大,則不銹鋼件不能厚,所以採用長且受力臂短的承力件,對二規格特別大的,要在中間的背面加平托增加支撐點,防止正風壓對板材的損害。
4. 本著先難後易的原則,施工前充分考慮和其它裝飾工序及材料的相互銜接,協調的問題,優先施工不易拆裝和更換的部位,和能體現建築特點、不易改變主題的部位,避免施工過程中死症的出現,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和方案改動。
5. 嚴格掌握結構膠在不同溫度下和速凝劑的配比,控制好結構膠凝固承力的時間,防止局部板材的變形松動和減少受力部位應力的產生。
6. 材料的垂直運輸過程中,在一定的結構高度(20m)內,除正常的運輸渠道外,採用自己特製的板材支撐軟墊夾板置放塊料,用簡易電動滑輪分組上塊料,減少板材多次運輸搬動造成的缺痕損傷。
總之:石材幕牆干掛工藝是一種比較新穎的板材施工工藝,已得到了廣泛的接受和認同,特殊部位採用特殊工藝施工,不是為了單純的干掛,而是增加審美度和起到更強的建築裝飾效果。用石材作為建築物外牆面裝飾的幕牆,使建築物更具時代感和藝術感,已成為城市建築步入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之一。干掛石材飾面既可以不受施工環境控制,減少濕作業,提高施工效率,又具有裝飾效果好,減輕建築物自重,克服了水泥砂漿粘結劑對石材滲透的弊病等。

⑹ 任何一項工程是否必須設有監理單位

不是。國家有規定:地方也有規定。
國家的規定:第二條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三條國家重點建設工程,是指依據《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所確定的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骨幹項目。
第四條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是指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下列工程項目: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商業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五條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5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設工程,可以實行監理,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為了保證住宅質量,對高層住宅及地基、結構復雜的多層住宅應當實行監理。
第六條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范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外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國外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是指:
(一)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1)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項目;
(2)鐵路、公路、管道、水運、民航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項目;
(3)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項目;
(4)防洪、灌溉、排澇、發電、引(供)水、灘塗治理、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設項目;
(5)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6)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7)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二)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⑺ 建築工程詳細流程

對於一個工程建設項目來說,從開始到結束,所要經歷的流程如下:

一、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1.項目建議書

對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為了推薦建設項目,以便在一個確定的地區或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經批准後,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並不表明項目非上不可,項目建議書不是項目的最終決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准後,對項目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是否可行所進行的科學分析和論證。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對於政府投資項目須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勘察設計階段

1.勘察過程:

復雜工程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2.設計過程:

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於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在初步設計之後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動時,要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建設項目被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三、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准備,具備開工條件後,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四、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五、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准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六、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七、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後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後,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
希望能幫助到你,查看更多建築工程詳細流程以及招標項目信息,可以關注劍魚標訊。

⑻ 工程建設項目的概括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的概括內容包括:單項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相關介紹具體如下:

1、單項工程:在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竣工後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一組配套齊全的的工程項目。單項工程屬於建設工程項目的組成部分,一個建設工程項目可以僅包括一個單項工程,也可以包括多個單項工程。

2、單位工程:單位工程為單項工程的組成部分。在工業與民用建築中,如一幢教學大樓或寫字樓,總是可以劃分為建築工程、裝飾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等,它們分別是單項工程所包含的不同性質的單位工程。

3、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單位工程的組成部分,是按結構部位、路段長度及施工特點或施工任務將單位工程劃分為若干個項目單元。上述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礎工程、砌築工程等就是單位工程——房屋建築工程的分部工程,樓地面工程、牆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門窗工程等就是裝飾工程的分部工程。

4、分項工程:分項工程是可以通過較為簡單的施工過程生產出來,並可用適當的計量單位測算或計算其消耗量和單價的建築或安裝單元。

如土石方工程,可以劃分為平整場地、挖溝槽土方、挖基坑土方等;砌築工程可以劃分為磚基礎、磚牆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可劃分為現澆混凝土基礎、現澆混凝土柱、預制混凝土梁等。

(8)任何一項建設工程擴展閱讀:

工程建設項目的特徵:

1、單件性或一次性這是工程建設項目的最主要特徵。所謂單件性或一次性,是指就任務本身和最終成果而言,沒有與這項任務完全相同的另一項任務。例如建設一項工程,需要單件報批、單件設計、單件施工和單獨地進行工程造價結算,它不同於其他工業產品的批量性。也不同於其他生產過程的重復性。

2、具有一定的約束條件凡是工程建設項目都有一定的約束條件,建設項目只有滿足約束條件才能獲得成功。因此,約束條件是項目目標完成的前提。建設項目的主要約束條件為限定的質量、限定的工期和限定的造價,通常也稱這三個約束條件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三大目標。

⑼ 任何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均可實行自行招標是否正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
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
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
方式規避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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