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
一、認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方案
整改落實方案要在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的基礎上研究制定,要對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中提出的整改落實思路和措施進一步細化。通過研究和制定整改落實方案,把解決問題和完善制度的工作具體化、目標化、責任化、制度化,使整改落實工作目標更加清晰、要求更加明確、責任更加落實、實施更加到位,為整改落實工作有章可循、群眾滿意度測評有據可依提供條件。
一是梳理整改落實項目。要對查擺出來的突出問題和需要完善的制度進行全面分析和歸類。對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要明確哪些是具備條件,在活動試點期間可以解決的;哪些是難度較大,需要較長時間才有可能解決的。對完善制度工作,要區分廢、改、立三種類型,明確哪些是條件成熟,在活動期間可以制定的;哪些是需要經過較長時間探索,經驗積累,或需要經過上下互動、左右協調才能形成的。
二是提出整改落實措施。要按照解決問題和完善制度的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分門別類地提出整改落實的工作目標、方式方法和時限要求。活動期間即可解決的問題和可以出台的制度,要按照倒計時要求提出明確的具體步驟;未來一段時間才能解決的問題和出台的制度,要列出大體的時間表;確有困難,需要較長時間才能解決的問題和出台的制度,要明確努力方向,理清工作思路。
三是明確整改落實責任。要把整改的各個問題、各項制度分解到分管領導和分管部門,把責任落實到人。對於涉及多個地區、部門、單位的問題和制度,要明確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同時明確相關單位和領導幹部的責任。
四是整改落實方案要體現貫徹科學發展觀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思想作風建設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要針對徵求意見和查擺出的問題,圍繞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切實加強和改進黨風、政風建設,提出具體的目標和措施。
五是公布整改落實方案。各單位的整改落實方案要採取適當方式向黨員群眾公布,作出公開承諾,便於黨員群眾督促落實。各單位整改落實方案公布前要報市學習實踐活動辦備案。小金口街道、龍豐街道黃塘社區整改落實方案同時要上報給所在的區委和街道黨工委。
二、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
解決突出問題是學習實踐活動突出實踐特色的集中體現,是真正取得實效的重要環節,也是贏得群眾滿意的必然要求。各單位要集中力量,根據整改落實方案,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幾個重點問題,辦幾件群眾普遍期待的實事。
一是制定或完善發展規劃。各單位要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發展方向和發展思路,制定或完善本地區本單位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近期和中長期發展目標、工作重點、主要措施和實施步驟,使領導班子工作有方向、決策有遵循。
二是解決問題要突出重點。需要重點解決的突出問題既包括各種實際問題,也包括方向、政策、觀念、作風等問題。無論是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都要注重選准突破口和切入點,抓住那些既事關重大又有可能經過努力近期解決的問題,協調各方,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努力加以解決,爭取在試點期間取得一批實踐成果。
三是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解決問題既要積極主動、奮發有為,又要立足現實、務求實效;既要防止畏難情緒、無所作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義、短期行為和「政績工程」。要扎扎實實抓整改、辦實事、解難題、促發展,使試點工作真正經得起實踐的檢驗、群眾的檢驗、歷史的檢驗。
三、積極穩妥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制度建設帶有長期性、根本性、穩定性,關繫到學習實踐活動成果的鞏固和發展,關繫到科學發展觀的深入貫徹。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主要是形成解決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礙等突出問題的長效機制,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供製度保障。
一要堅持從促進科學發展的需要出發確定工作重點。各單位應著力建立和完善保障和服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著力建立和完善實現科學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著力建立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形成有利於科學發展的正確導向,增強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執行力。要本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選擇幾項當前迫切需要而且實踐基礎又比較好的制度,抓緊時間,注重質量,成熟一個出台一個。
二要注重運用學習調研成果。制度建設要充分吸收群眾意見,充分借鑒領導班子成員的調研成果,充分運用領導班子的分析檢查報告,真正體現群眾意願,不斷深化規律性認識,增強制度建設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創造性。
三要充分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制度建設要堅持陽光操作,公開透明,主動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特別是聽取利益相關群體和工作對象、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盡可能兼顧各方面的利益。
四要注意上下銜接、規范操作。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前提是必須堅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勇於突破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同時要注意學習、研究、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的大政方針,做到上下銜接。修訂法律法規性文件,還要嚴格按照立法程序規范操作。對於那些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決的問題,可以向相關機構提出建議。
四、精心組織群眾滿意度測評
在全面總結試點工作基礎上,搞好群眾滿意度測評是試點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有利於進一步了解民意,真實反映活動開展情況,進一步加強和促進整改落實工作。
一要科學確定群眾滿意度測評內容。主要測評兩個方面內容:一是群眾對整改落實方案、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滿意度;二是對學習實踐活動開展情況的滿意度。各單位要根據開展活動的歷程和成效體現,對這兩個方面的測評內容進行適當分解,為群眾提供易於理解、便於掌握的測評指標。
二要合理確定參加測評人員的規模、范圍和測評方式。各單位要從自身和開展活動的實際情況出發,本著客觀公正地評判活動情況和效果的目的,組織了解活動開展情況和活動取得成效情況的人員參加測評,使參加測評的人員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規模適中、范圍恰當。市直和駐惠各副局以上單位的測評范圍要包括本單位幹部職工和服務對象、工作對象兩種類型,基層試點單位測評范圍主要是基層群眾。
三要正確對待測評結果。要重視測評結果的啟示作用,把測評結果作為評判學習實踐活動成效的重要依據,測評滿意度達不到半數的單位,要認真研究,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同時,又要防止盲目攀比測評結果,片面追求「得高分」。測評結果要以適當方式向群眾公布
『貳』 河南省關於非國有資金建設工程是否強制招投標,強制使用工程量清單模式!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
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
設
計、
施工、
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
材料等的采購,
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叄』 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的加強對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成立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由中央紀委牽頭,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國務院國資委、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法制辦、電監會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把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工作日程,認真完成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各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同志負總責,確定1名領導同志具體負責,落實責任分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組織協調,會同有關部門作出總體部署,搞好任務分解,推動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溝通情況,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方案,確定治理重點,明確目標任務、工作進度、方式方法和時間要求。要深入排查問題、認真進行整改,完善體制機制制度,分階段、有步驟地落實好專項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適時組織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抽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治理工作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相結合,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以及黨員幹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將專項治理工作與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相結合,依法查處工程建設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要將專項治理工作與推進政務公開相結合,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建立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平台,向社會公示項目建設相關信息,明確審批流程,及時公布審批結果,實行行政審批電子監察。要將專項治理工作與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相結合,大力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著力解決工程建設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開展分類指導,督促工作落實。要加強調查研究,注意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總結經驗,推動工作。對組織領導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要提出整改要求,重點督查,限期整改,確保治理工作達到預期目標。
『肆』 河南省建設工程招標信息可以上哪個網站進行查看
可以上比比招標網進行查看,輸入河南建設工程就會出現相關的最新的招標信息很全,可以去看看。
『伍』 建築工程招標活動中,發現某中標候選人的資質是掛靠的,應當由誰取消其投標資格
河南省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印發《河南省工程建設中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行為認
定和處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豫治工發〔2012〕2號
各省轄市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監察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河南省工程建設中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行為認定和處理暫行規定》。該《暫行規定》對於全省開展清理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問題專項工作具有重要指導作用。現將《河南省工程建設中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行為認定和處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河南省工程建設中借用資質投標違規
出借資質行為認定和處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省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活動,嚴厲打擊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出借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4號)、《關於監察機關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在查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違法違紀案件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監發〔2008〕8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2011年以來新開工、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建設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鐵路、電力、通信、礦山、冶煉、機電安裝、重大項目等工程項目涉及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招標代理等企業發生的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行為的調查認定及處理。
第三條對工程建設中掛靠借用資質投標、違規出借資質行為的調查認定及處理應當遵循依法依規、公正公開、准確及時的原則
『陸』 河南互生建設業務領域包括哪些
河南互生建設,全稱河南互生建設工程公司,業務領域包括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港航工程,鐵路、機場、電力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