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中的廉政建設
強化教育,建立思想防線,使人不想違法。要重點加強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加強對領導幹部、招投標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中介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教育,增強廉政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作用,使相關人員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衡量自我、約束自我。
完善制度,建立防線,使人不能違法。
一是全面推行「廉政合同」和「雙公示「制度。通過「廉政合同」明確雙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應該履行的廉政行為,各方在廉政建設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各方的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單位、檢查方法等來規范工程建設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行為。通過「雙公示」制度對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和竣工後分別進行項目基本建設情況以及相關責任單位的公示制度,來規范企業的施工行為,從而有效遏制圍標串標、非法轉包、非法分包和工程質量低劣等問題,以確保在源頭上防治腐敗。二是實行各種形式的公開制度,增強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①要公開招標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公開發布信息,擴大參投企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②要公開現場監督,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投標開標、評標的全過程監督,公證部門要進行現場公證;③要公開中標公示,對擬中標人通過網路、公示欄等形式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④要公開舉報途徑,發改局、住建局、監察機關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門都要公開舉報電話以及網上舉報途徑,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受理群眾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投訴;⑤要公開不良記錄,對在工程建設過程被查處的違規行為,建立不良行為記錄,對有不良行為記錄的進行公開曝光,並將其列入「黑名單」。三是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增強可操作性程度。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在實際工作中,招投標的相關制度建設也要不斷更新,特別是新的評標辦法實施以後,一些監督和管理辦法也要隨著更新。因此,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制度,應盡可能地減少人為因素,切實增強招投標的可操作性顯得尤為重要。
強化監管,建立懲戒防線,使人不敢違法。一是加強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管理。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自律在招投標過程中,嚴禁以任何方式向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打招呼,干擾工程招投標的順利進行,對業主必須招標而未招標的行為要嚴肅查處。二是加強對投標單位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信用檔案、市場准入和清退制度,對達不到規定要求以及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堅決依法予以降級或清出本地建築市場。三是加強對招標代理行為的監督管理。要加強對代理從業人員的法紀教育,加強行業自律。同時積極將競爭機制引入招標代理市場,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四是加強對專家評標行為的監督管理。隨機抽取專家,並與專家實行單線聯系。對評標專家實行封閉式評標,評標室設置屏蔽儀,避免專家與投標人通信聯絡。同時要建立對專家評標工作的考核檔案,對有違規行為的專家,予以除名,今後不再聘用。要按照高標准、嚴要求的原則完善和充實縣里的專家庫。五是加強招投標中心自身建設。要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強化對招投標中心的工作人員法紀教育,提高業務水平;要完善內部規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嚴格場內程序、規范交易行為;要加大軟硬體設施建設,配備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相適應的軟體、硬體,具備專業化的開評標場所、開通統一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網路,盡快實現網上報名、網上評標。六是加強組織協調,切實履行好各職能部門與監督部門職責。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發揮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職能,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招投標過程中的職責,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保證政令暢通。七是嚴肅查處違規案件,強化責任追究。要切實加強對建設工程領域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嚴肅查處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完善機制,借鑒其他一些先進地區的做法建立「一集中、二同步、五統一」的公共資源招投標新方式。「一集中」即將政府投、融、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土地拍賣、礦業權出讓、產權交易、葯械采購和公共產品、服務、經營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部納入集中交易、集中監管范圍,集中到招投標服務中心完成,按要求分期分批進場交易。「二同步」即在統一的「平台」上招投標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同步實施監控,審計機關、監察機關同步實施審計監督、執法監察。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綜合監督、管理和協調,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等職能部門負責履行行業審批監管和監督執法等職責,審計機關負責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監察機關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開展執法監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五統一」即建立交易場所、信息服務、交易規則、運作程序、專家評委庫。整合各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評審專家庫資源,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共享和遠程異地評審。
面向社會開放監督權力。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本來就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普通民眾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作為政府部門和交易機構應該為民眾參與監督創造條件、給予方便。
② 如何抓好施工企業的廉政建設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認真抓好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利於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大量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有利於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政治局面。施工企業經營范圍和經營地域廣泛,形成了項目分布廣、管理跨度大的格局,企業反腐倡廉的預警措施和監控機制難以覆蓋到每個工程項目,在這種環境下,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就尤其至關重要。那麼,又該如何加強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呢?
一、充分認識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性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落實黨的政策方針、政策的重要保證。我們黨歷來重視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這是我們黨的政治特色和優勢,是黨的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重要保證。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肌體和細胞,是黨的基層工作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方針、政策的組織保障。堡壘不堅,黨就沒有戰鬥力,基礎不牢,政權大廈就不可能穩固。基層黨組織不堅強,方針政策就難以落到實處。當前,在新的形勢下的現實生活中,消極腐敗現象已成為廣大幹部職工群眾普遍關注的敏感問題,如果任其發展,勢必加劇矛盾,影響穩定和發展,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各級黨組織責任重大,搞好黨的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保持黨員的先進性,發揮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特別是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密切黨與職工群眾的關系顯得尤為重要。改革越深化,經濟越發展,越需要穩定的政治環境,越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更需要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把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政策貫徹落實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切實抓緊抓好。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基層組織建設的必然要求。基層黨組織、基層政權組織、基層幹部是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他們與職工群眾距離最近,聯系最直接、最密切。基層黨員幹部的言行和作風,代表、反映和影響著黨的作風和形象。當前,廣大基層黨員幹部絕大多數是好的,是完全可以依賴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發生在職工群眾身邊的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職工群眾感受最直接,反映比較強烈,造成了不良影響,「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我們黨的根基在群眾,我們的政權基礎在群眾,我們政策方針、政策需要基層職工群眾貫徹落實。失去職工群眾的信任和支持,我們將一事
③ 論如何加強建設工程領域的廉政建設
內容預覽: 建設行業是國民經濟的命脈,對推進地方經濟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改革開放以來,建設行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隨著我國加入WTO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的加快,重點建設工程還會有更大、更快的發展,該領域的部門、行業成為經濟發展的先導地位也將更加突出。同時,該領域勢必會成為腐敗分子貪婪窺視的重點目標,而這些部門行業也是經濟犯罪易發的「重災區」。因此,在建設工程領域抓好廉政建設,開展反腐斗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一、建設工程領域產生腐敗行為表現形式 總結多年來的經驗教訓,我們發現建設領域還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主要是建設領域建設資金投入量大,使用相對集中;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管理部門多、環節多,建設市場競爭激烈和建設市場監督相對薄弱的特點,極易出現腐敗分子可乘之機,所發生案件牽扯人員之多、職務之高、數額之大、性質和情節之嚴重,令人觸目驚心。其腐敗行為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表現在建設管理環節上。在招標方面:項目業主規避招標或者以招商引資為由不招標,領導人直接…… 你還沒注冊?或者沒有登錄?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冊會員才能閱讀! 如果你還沒注冊,請趕緊點此注冊吧!
④ 工程廉政建設的意見
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堅持遏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勢頭,是交通系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對於實施交通率先發展戰略具有重大意義。根據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省紀委二次全會、全國交通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及交通部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1)各級交通部門要把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廉政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交通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要進一步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2)廳成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開展全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廉政工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此項工作,以加強對所轄范圍和區域內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廉政工作。
(3)實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制度,廳將下發向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的實施辦法,以立足服務,強化監督為基本職能,實施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監督。並及時了解掌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廉政情況,總結經驗,指導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資金計劃的管理
(4)要根據批準的規劃,認真做好項目前期工作。項目法人單位要按照交通部頒發的有關辦法、規定以及行業技術標准、規范,進行項目的預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依據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進行勘察設計招投標,編制初步設計文件;依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工程招標文件;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監理單位,完善各項手續後開工建設。每一階段必須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審查、審批。審批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則規范程序和行為,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便於加強監督與檢查。
(5)要加強交通項目的計劃管理,規范政府投資的安排行為,嚴格工作程序。交通建設年度計劃要嚴格按照程序編制、上報、下達。凡列入年度投資計劃的重點項目,均應是列入五年計劃或專項計劃且完成了前期工作的項目。
三、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管理,確保各項制度落實
(6)認真貫徹落實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不準兼任工程建設公司等經濟實體法人代表、工程項目法人和公司領導,對過去兼職情況要進行清理和糾正。要嚴格執行「公開招標、專家評標、業主定標、政府監督」制度,保證招投標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應該公開招標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的必須按規定經過批准,嚴禁將應該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任何人都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干預招投標活動。
(7)要加強對評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標評標委員會評標工作細則》(交公路發〔2003〕70號),進一步規范評標專家行為,加強對評標專家的培訓和監督,保證評標專家正確履行權利、義務和責任。要定期對專家評標工作進行綜合評估,對評標專家進行動態管理,對違規的評標專家要取消評標資格。
(8)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更不允許業主或有關領導與部門強制中標單位分包或分割工程。依法需要分包的項目,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中進行說明,否則中標後不得分包。
(9)項目業主應按照批準的設計和合同要求,組織工程施工。當工程確實需要變更設計時,業主應組織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共同研究方案,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才能實施。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變更設計、提高或降低技術標准、調整工作量等時機,損害國家或單位的利益。
(10)加強對工程建設主要材料、設備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工程建設材料、設備質優價廉。主要材料、設備的采購要實行公開招標或按合同規定進行,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單位要考慮供應商的資質、資信情況,實行質保制度、檢驗制度,防止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少報多等問題發生。嚴禁經辦人采購材料、設備時謀取私利。交通系統任何人不準利用職權向工程承包單位強行推銷材料、設備,或由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供應材料、設備。
(11)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行政領導人責任制、項目法人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領導人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進一步完善「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三級質量保證體系,工程施工的自檢、報檢、抽查及施工等各個環節、各道工序的質量控制必須嚴格按規范制度進行。企業應有一定的自檢設備,檢測人員要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自檢要規范及時、數據准確。工程監理、質量監督人員應按合同和規范要求,認真履行監理、監督職責。
四、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作用
(12)要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和交通部制定的《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交通基本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基本建設資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監督負責,單位內部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基本建設資金的管理監督,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13)建設單位要建立和完善建設資金內部管理制度,規范基本建設資金的內部控製程序和方法,基建資金必須由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管理,基建財務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基建資金業務必須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限額以上的基建資金支付業務,必須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要建立基建資金業務的內部制約制度,要加強財務印章的管理,單位不得由一人辦理基建資金業務的全過程。
(14)建設單位要嚴格按基本建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基建資金建帳核算,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建設項目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截留、擠占和挪用。要嚴格控制工程的管理性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要在規定的限額內控制使用,超過限額的,必須按規定報批後方可支用。要嚴肅結算紀律,建設資金撥付要根據預算和施工合同,按照工程進度和監理單位認可的手續,實行計量支付,按規定的審核程序批准後辦理結算,不得以撥代支,轉移基建資金,嚴禁對計劃外的工程付款。對於付給施工單位的款項,要監督其按規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加強對基建結余資金和基建收入管理,嚴格按規定入賬管理。留用的資金必須按規定使用。
(15)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基建資金監督,定期組織對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加大審計監督的力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抓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和建設工程的審計工作,做到不經審計,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批復竣工決算,不得辦理竣工驗收。
五、進一步落實雙合同制,強化《廉政合同》的監督考核
(16)要認真執行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實行雙合同制,繼續推行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業主單位與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廉政合同》的做法。加強對《廉政合同》簽訂、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廳將制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廉政合同考核辦法》,明確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標准、違約處罰以及考核紀律要求等。推行施工企業《廉政檔案》制度,將《廉政合同》簽訂、履行等情況記入施工企業《廉政檔案》,作為考核企業資信的重要內容。
(17)建立對違規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業主單位通報制度。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公路局要將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嚴重違規企業和個人名單及證明材料及時向廳報告,廳將視情況給予違規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禁止進入我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處罰,並在媒體公布。
六、強化行政監督職能,開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執法監察
(18)要研究制定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執法監察實施辦法,重點對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工程效益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工程建設中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利用職權打招呼、寫條子、託人情和其他方式非法插手、干涉招標投標、工程分包、供應材料、變更設計、調整概算等人員,無論是否謀利,一律按違紀處理。對違反規定規避招標、搞假招標和擠占、挪用、貪污建設資金,嚴重官僚主義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失職、瀆職行為,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以及索賄、受賄等腐敗行為,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9)各市(地)交通主管部門和省公路局要設立和公布舉報電話、指定專人受理群眾舉報,重視群眾信訪舉報所反映的問題,對於署名舉報和有重要線索的匿名舉報,要組織力量查處或轉有關部門查處,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交代,以廉政建設的新成果取信於民。
(20)要加強對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幹部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督促建立健全各級領導班子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強化內部監督制約,堅決防止和糾正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七、開展廉政教育,進一步提高幹部職工拒腐防變能力
(21)要加強對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積極與檢察機關配合,共同開展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要利用發生在本系統、本單位的典型案件進行警示教育,分析原因,以案教施教、引以為戒。
(22)要認真總結、推廣、宣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樹立正面典型,弘揚正氣,營造良好的廉政氛圍。要分析研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問題產生的根源及原因,找出帶有共性和規律性的問題,研究從體制、機制、管理制度上解決腐敗的根本措施,不斷鏟除腐敗現象在這一領域滋生蔓延的土壤。
⑤ 如何抓工程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認真抓好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利於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大量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有利於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創造良好的政治局面。施工企業經營范圍和經營地域廣泛,形成了項目分布廣、管理跨度大的格局,企業反腐倡廉的預警措施和監控機制難以覆蓋到每個工程項目,在這種環境下,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就尤其至關重要。那麼,又該如何加強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呢?
一、充分認識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性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落實黨的政策方針、政策的重要保證。我們黨歷來重視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這是我們黨的政治特色和優勢,是黨的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重要保證。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肌體和細胞,是黨的基層工作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方針、政策的組織保障。堡壘不堅,黨就沒有戰鬥力,基礎不牢,政權大廈就不可能穩固。基層黨組織不堅強,方針政策就難以落到實處。當前,在新的形勢下的現實生活中,消極腐敗現象已成為廣大幹部職工群眾普遍關注的敏感問題,如果任其發展,勢必加劇矛盾,影響穩定和發展,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各級黨組織責任重大,搞好黨的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保持黨員的先進性,發揮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特別是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密切黨與職工群眾的關系顯得尤為重要。改革越深化,經濟越發展,越需要穩定的政治環境,越需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更需要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把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政策貫徹落實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切實抓緊抓好。
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鞏固基層組織建設的必然要求。基層黨組織、基層政權組織、基層幹部是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他們與職工群眾距離最近,聯系最直接、最密切。基層黨員幹部的言行和作風,代表、反映和影響著黨的作風和形象。當前,廣大基層黨員幹部絕大多數是好的,是完全可以依賴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發生在職工群眾身邊的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職工群眾感受最直接,反映比較強烈,造成了不良影響,「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我們黨的根基在群眾,我們的政權基礎在群眾,我們政策方針、政策需要基層職工群眾貫徹落實。失去職工群眾的信任和支持